第15頁
「哎,真是麻煩。」子良有氣無力的叨咕著。
的確很麻煩,其實按照子良這個懶趴趴的性格,他才不會閒著沒事來搶銀行呢,但是又沒辦法,畢竟如果想引起警方的注意,搶銀行無疑是最快的辦法。
而他做這些,就是想進入「阿卡姆瘋人院」。
當然了,「阿卡姆瘋人院」可不是誰想進就能進的,因為如果只是一些很普通的搶銀行,比如端著把槍套個絲襪,衝著人群大呼小叫的這種,很遺憾,在淳樸的哥譚城裡,你只能算是最低級的罪犯,差不多相當於在別的城市裡放學路上搶小學生零花錢的那個層次,而警方也最多就是將你關進警局就好了,人家都懶著理你。
而你要是長著一身肌肉塊,搬著一把飛機上卸下來的加特林,對著人群無腦掃射……那麼也很遺憾,雖然你算是個真正意義上得罪犯了,但是哥譚城裡有個叫「黑門監獄」的地方,警方逮到你後,十有八九是把你送到那裡面,順便給你個終身監禁。
所以,想要進入「阿卡姆瘋人院」,你得具備一些特徵,比如最典型的,你不能表現的像個莽撞的粗漢,你得表現得溫和,纖細,知書達理,同時還得像是個精神有問題的傢伙,就比如,你得經常跟警方做做交易,玩玩遊戲,耍一耍他們,最重要的時不時突然來一串歇斯底里的狂笑聲。在這些前提下,再來一場大爆炸,警方們才會對號入座,將你認定為一個有資格進入阿卡姆瘋人院的人。
哦,對了,說起大爆炸,子良的那個手提包里裝的真的是個炸彈,這是他昨天晚上向法爾科內先生要來的,畢竟弄了這麼多,要是最後什麼都沒發生,那就有點太掉面子了。
但是子良也沒有將那炸彈的引爆時間設置的剛剛好,而是給了那些警察足夠的撤離時間,因為要是真的一下子炸死20來個人,那自己有很大機率在被送往阿卡姆瘋人院的路上就被某個警察「不小心」弄死了,要知道,這裡可是哥譚,別以為警察都是奉公執法的人,他們和罪犯之間的區別其實就差了個警徽而已。
「哎,做了這麼多,現在只要開慢點,等著被抓住就好了吧……」子良叨咕著。
話音未落。
「轟!」的一聲巨響。
後方不遠處的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爆炸,整個銀行燃起了熊熊火焰,街邊的汽車一同響起了警報聲,街道的人群一下子沸騰了。
在這一片混亂中,子良慢慢悠悠的開著救護車,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停在了紅燈前,他點上一根煙,抽了一口……
「21號死囚……是誰呢?」
第十三章 被捕
哥譚城的超級罪犯已經銷聲匿跡許多年了,所以這幾屆的警察們很缺少對付那些怪人的經驗。不過好在這裡警察的執行力一直都很強,所以在戈登局長的指揮之下,那輛救護車很快便在四個街區外被圍堵住了。
當然了,這麼順利的堵住這輛救護車,也和子良的配合有著很大的關係,他生怕那些人跟丟了,所以特意用最慢的速度開車,而且全是挑著有監控攝像頭的路線走,要不然,若是他在某個小胡同旁邊一停,進去換身衣服,出來後找個人多的地方把頭一捂,跟著大家一起吱哇亂叫,那想再找到他可就不這麼簡單了。
街邊,十幾輛警車已經將子良圍得水泄不通,警察們端著槍,眼睛都不敢眨的盯著面前的救護車,生怕又發生什麼變故。
子良也沒再賣關子,很配合的直接推開車門,走了出來。
一瞬間,所有的警察都如臨大敵,「咔咔咔」,一連串子彈上膛的聲音響起。
「別動!」
「放下槍!」
「你被包圍了!」
好吧,還是這幾句廢話,子良聽的一臉的不耐煩,他虛著眼睛環顧著四周,面對著嗚嗚泱泱的警察和起碼是數十隻槍口,很自然的把手裡的最後一口煙吸完,然後往地上一扔。
其實就扔煙這一下子,人群中就有幾個膽小的條件反射一樣的哆嗦了一下,甚至有的人已經腦補出了「一陣煙噗的被炸出來,然後這人就消失了。」這種忍著電影中才會出現的畫面。
不過這種畫面肯定是不會出現的,因為只要走出自己的那間小醫院,子良就只是一個普通人,所以那根煙被摔在了地上,只是彈了一下,什麼都沒有發生。
隨即子良緩緩的高舉雙手,還原地轉了一圈,如同表演謝幕一樣的向所有人都示意,自己啥武器都沒有……
而下一秒,就有不下十幾個人瞬間沖了上來,將這個劫犯五花大綁,銬了起來。
……
……
三個小時後,哥譚警署。
審訊室的門被重重的推開,戈登警長走了進來,將一幅纏著細線的入耳式話筒,還有一張沾著血的衣袖扔到了桌子上。
此刻,子良被反手靠在了椅子上,身上只穿著那件皺皺巴巴的襯衫。
「用手機事先錄好槍聲,然後配合打火機奪了警衛的手槍,挾持人質後把警察引過來。之後你讓受傷的警衛跪在門口,再把所有人的手腳綁上,又扣上紙袋,這樣就沒有人能看到你做了什麼了……」戈登警長沉穩地說道:「但是就在這之後,你又將警衛的衣服和你自己的調換,扣上紙袋,偽裝成他跪在門口……這期間,你一直在用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