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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恩更加的懵了,他從來沒有在衣服上畫過什麼啊。

    於是,他艱難的將身體調轉了另一個角度,然後望向了自己的夜行衣。

    緊接著,他就很驚訝的發現,在夜行衣的胸口處,用鮮血,畫著一個怪異的圖案,就像是一隻正張開了翅膀的蝙蝠。

    ……

    ……

    這段在山洞中的對話,沒有人會知道。

    大家所知道的是,在三天後,哥譚市里,出現了一個怪人。

    有人說,他是個長著巨大翅膀,渾身漆黑的變種生物,有人說,他只是個披著斗篷,在房頂上亂飛的心理變態。其實……很少有人真正的看到過他。起初,人們懼怕這個傢伙,畢竟他似乎只在夜裡出現,而且他的造型實在是有些滲人,但是,久而久之,人們也知道了他到底在幹什麼。

    他救了一個遭到搶劫的婦人,順便踹碎了那個劫匪的大腿。

    他在火場裡救下了一個嬰兒,然後縱身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他在河岸的港口,繳獲了一次軍火交易,並將所有的犯人倒吊在了船塢之上。

    他還將一個變態的尾行犯揍得鼻青臉腫,赤身裸體綁起來,丟到了警察局的大門口。

    好吧,這個人是個濫用私刑的無照義警,說的更加直白點,他其實算是個罪犯。這種人會遭到百分之九十的人討厭,除了罪犯之外,還有警察,市長,民眾等等,畢竟誰都不願意有這麼個蒙著面的精神病每天晚上都到處晃悠,雖然他的確是見義勇為,但是他下手也太重了點。

    當然,除了厭惡和謾罵,也會有人在夜裡,對著他消失的方向大聲的喊出謝謝。

    這些人大多數都是懷揣著英雄夢的孩子。

    還有那些剛剛被拯救出來的遭受危難的人們。

    而漸漸的,這個黑衣怪人也有了自己的稱號……

    蝙蝠俠。

    第二百三十九章 我(一)

    我。

    ……

    我並不想提及我的名字,想必你們也對它不感興趣。

    在這個城市裡,我只是一個小人物,能記住我名字的人,除了我,我的老婆,還有我的房東之外,就再也不會有第四個人了。

    不過這還挺不錯的,因為我也並不想讓更多的人認識我。

    除非他們能給我些錢,給我個工作,或者隨便什麼能讓我的生活變得稍微好一點的東西。

    但是……這個偌大的世界裡,卻不可能有這樣的一個人,那些富裕的人們寧可把錢花在他們養的寵物身上,也不願意扔在我們這種小市民的錢包里……

    不過這也很公平,畢竟寵物能帶給他們歡樂,而我們,只能讓這個城市更加的礙眼。

    ……

    我今年26歲,或者28歲,又或者是30歲,我不太記得了。

    在哥譚,你的年齡完全可以在一個範圍內隨意的變動,只要不是那麼太離譜就好,當你找到的工作需要一個年輕人,那麼你就是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當招聘信息上說,需要一個有經驗的老成傢伙的時候,你就可以是一個老謀深算的混蛋。總之,你的年齡,你的姓名,你的尊嚴,甚至你那可憐的世界觀,都是為了讓你的晚飯能更加豐盛一點而存在著的,只要它們不能讓你活的更好,那麼你所堅持的所有東西,都一文不值。

    所以就這樣久而久之的,我都有點忘了自己的真實年齡了……當然,這也不重要。

    ……

    我有過很多的工作,不過都不怎麼長遠,我做過門衛,保安,清潔工,送貨員,而這些工作似乎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它們的老闆,總喜歡在你即將發工資的時候,用各種各樣的理由從中剋扣,而你,也只能將咒罵他們的話咽進肚子裡,然後笑臉相迎,不然,你就卷著鋪蓋滾蛋。

    雖然每次我都恨不得上去將他們的那張臉撕爛,但是一想到他們也需要納稅,也需要讓自己的產業生存下去,家裡也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就又釋然了。因為他們似乎也和我一樣,都為了生存而奔波著。

    更多的壓力才能換來更多的麵包,這看起來很公平……那麼,這座城市看起來似乎也很公平。

    所以……不公平的地方在哪?

    我不知道,但是這一樣不重要,總之這就是這座城市的生存之道。

    這座公平,但是卻已經爛到了骨子裡的城市,黑暗沼澤一般,警局法院腐敗不堪,黑幫與官僚沆瀣一氣,有奢靡成風,也有貧困潦倒,像一塊外面裹了一層或者幾層厚厚奶油的乳酪,表面光鮮亮麗,內部早就千瘡百孔全是洞,但是不論怎樣,這些好的壞的都已經混成了同一種味道。

    既然是同一種味道,那麼,就是同樣的公平……

    所以……還是別在這裡談論這些廢話了,我們回歸正題。

    我又失業了……

    ……

    我總在失業,在各種各樣的崗位上,犯下各種各樣的錯誤,然後,被踢出各種各樣的大門。這一次,我因為在化工廠場的巡夜中,讓一直野貓掉進了漂白劑的原料里,導致了一鍋材料報廢……我才剛剛找到這個工作兩天……好吧,我沒有因此抱怨什麼,我都習慣了。

    唯一讓我有些抱怨的是,10天後,就是我妻子的生日了,我本來想給她一個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禮物。

    那是一根口紅,一個月前,我就在一家便利店的櫥櫃裡看到了那個口紅,它價值1美元……說實在的,雖然我不懂這些玩意,但是我保證,那口紅看起來就像是價值兩美元,甚至是三美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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