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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正午,他瘋狂地在韋恩大廈的門口向著人群掃射,從來沒有人見過那樣的小丑,他沒有狂笑,而是在憤怒,嘶吼,他在瘋狂的謾罵著,罵蝙蝠俠是個懦夫!
那天,他在城市裡安放了炸彈,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放了多少,但是可以肯定,那天的小丑心情很不好,而一個心情不好的小丑,足以炸掉整個哥譚。
能阻止爆炸的方法很簡單,因為小丑有一個解除引爆的裝置,只要輕輕一按就可以了。
但是……那個瘋子當著所有人的面把解除裝置吞進了肚子裡。
那時候,人們才終於意識到,他在引蝙蝠俠出來……並且在引誘著蝙蝠俠殺死自己。
「之後呢?」子良似乎終於提起了一些興趣,他的眼睛快速的在那本筆記上掠過,很難想到他的閱讀速度是多麼的快,總之,他好像很開心,惺忪的睡眼完全的睜開了,呼吸有些緊促,臉上還泛著一種興奮過後的潮紅。
「然後……」企鵝人繼續說道:「然後蝙蝠俠就出現了,他從韋恩大廈里走了出來……大白天的,就在陽光之下……但是他沒有穿著那身裝備,也沒有帶著面具……當時我也在場,也許普通的市民和警察們還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但是那個時候,我已經知道了,布魯斯·韋恩,就是蝙蝠俠。」
第二十五章 21號囚徒
子良深深的呼出一口氣,顯得極其的舒爽,臉上不健康的紅暈愈加的明顯,給了企鵝人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因為他不知道子良到底在興奮個什麼勁。
「那麼,現在哥譚似乎並沒有什麼災後重建的痕跡……也就是說……」
「對,也就是說蝙蝠俠殺了小丑。」企鵝人說道:「他沒有帶著面罩,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布魯斯·韋恩的形象,掏出一把槍,擊中了小丑的心臟……小丑沒有還手,他甚至連躲都沒有躲,就那麼直挺挺的倒了下去,那天,是我唯一一次離他那麼近,卻沒有聽到他的笑聲。」
「他當然笑不出來。」子良說著,讓自己的語氣顯得平穩一些:「蝙蝠俠殺人了,這不是什麼好笑的事情,而是最無趣,最噁心,最讓他難以接受的事,因為蝙蝠俠也許是他能在這個世界上找到的唯一的樂趣了……而那天,蝙蝠俠卻親手葬送了自己。」
企鵝人皺起了眉頭,他看著子良,似乎覺得這個傢伙有些怪異:「你怎麼說的好像很了解Joker一樣?你甚至都沒見過他。」
「的確沒有見過,但是我和他總會見面的……」子良說道。
「你瘋了麼,Joker已經死了……那天蝙蝠俠殺了他,把他的屍體撕碎了才取出的炸彈解除裝置。」企鵝人說道。
「是,是,我知道他死了,但是這不妨礙我去尋找他……」子良不耐煩的聳了聳肩幫:「算了,反正你也不會懂,那麼繼續說吧,蝙蝠俠殺了Joker,阻止了一場毀滅哥譚的大爆炸,然後呢?」
企鵝人果然沒有再試圖去理解子良的瘋言瘋語,他可不想去揣測一個腦子有問題的人說出的話。
「然後……然後蝙蝠俠就死了……」
「什麼!?」子良突然一驚,不可思議地喊道。
「這沒什麼好驚訝的,他的確是死了,而且……是被吉姆·戈登警長開槍殺死的。」企鵝人攤著手說:「因為他將引爆器從小丑的屍體裡掏出來之後……猶豫了。」
「猶豫?」
「對,他猶豫了,他在猶豫這座城市到底值不值得拯救,或者說,怎麼才算是拯救……小丑在自己死後,依然留給了蝙蝠俠一個遊戲,因為那個裝置上有兩個按鈕,一個是解除炸彈……另一個,是引爆」
「繼續說!」子良喊著,他快速的翻閱著筆記本,雙眼完全睜開,閱讀的速度也已經達到了一個驚人的地步,其實細心點就能發現,按照子良這樣的閱讀方式,那小小的筆記本應該早就被翻完了才對,可是它就是這樣瘋狂的被翻閱著,就好像那些紙頁永遠不會有盡頭。
「你也知道,蝙蝠俠已經不再是蝙蝠俠了,或者說,他的信念已經開始崩塌了,一座不值得拯救的城市,那它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鬼才知道。反正現在,小丑將一個能把這座罪惡之城完全淨化掉的機會擺在他的面前,只要輕輕的動一下手指就可以……
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會不會按下去。
也沒有人敢冒險。所以,在場的所有警察全部把槍對準了他,大聲的喝令著,就像是對待那些他曾經打擊的罪犯一樣。
……
那一刻,蝙蝠俠笑了,他估計是覺得自己這麼多年的堅持都是一個笑話,所以他就拿著槍,站在小丑的屍體前瘋狂的笑著,並舉起了引爆器。
也就是那一刻……戈登警長開槍了,他殺死了蝙蝠俠。」
子良終於停止了翻閱。
「之後戈登警長就衝過去拾起了引爆器,將炸彈解除,也就是因為這件事,他破格提升為了哥譚警署的局長,對麼。」子良問道,不過他也沒有等企鵝人的回答,因為他知道自己說的都是正確的:
「哥譚市的首富布魯斯·韋恩殺了人,這個事情太惡劣了,所以戈登局長下令將這件事隱藏了下來……在那之後,戈登接手了全市的警力,將剩餘的罪犯全部抓獲,並且頒布了新的法令,越過法律程序,禁止任何的審判和假釋,他還用一筆巨款擴建了阿卡姆瘋人院和黑門監獄,而這筆巨款……我猜布魯斯韋恩的保險受益人寫的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