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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聽方彤說:「五十萬就五十萬……」
bill緩緩露出笑意,同時心裡也鬆了口氣。
一切都和他預想的一樣,這樣的結果是最好的,阿坤不會有事,也不用再為此殺了這個女人滅口。
bill一邊這樣想,一邊緩慢的回身,腦海中正飛速略過最適宜的交易地點和時間,和最不會露出蛛絲馬跡的行車路線,還要製造其不在場證據。
然而下一秒,bill的眼底卻清晰的映出方彤震驚的眼神。
方彤的那雙眼睜的極大,嘴巴被一隻戴著黑手套的手緊緊捂著,正從她嘴裡發出的「嗚嗚」聲也淹沒進去。
她雙手攀在那條手臂上,試圖掙扎,可是鋒利的刀尖已經頂住了她的喉管。
bill瞬間愣在當場,只因緊緊揪住方彤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阿坤。
阿坤是怎麼離開別墅的,又是怎麼進來的,從窗戶?
bill抬起一隻手,試圖穩住他:「不,阿坤,你先冷靜……」
可這一次,阿坤連多一句廢話都懶得說,bill只能聽到從他喉嚨深處發出來的「咯咯」笑聲,他的臉色都興奮的泛著紅。
剎那間,手起刀落。
方彤的「嗚嗚」聲沒了,整個人倒在地上,渾身痙攣顫抖,呼吸頻促,睜著一雙大眼緊緊盯著已經奔到跟前的bill。
方彤試圖伸手揪住bill,卻揪不住。
bill斷斷續續的說:「不,不要動……」
與此同時,他以手掌蓋在方彤的喉管上,四肢指尖掐住被手術刀劃開的動脈上,試圖止血。
那些血仿佛很燙手,bill的手冰的滲人,他整個人不能控制的顫抖著,牙關打架,頭皮發麻,強烈的恐懼沖刷著每一個細胞。
然而就在他的頂頭上方,卻傳來阿坤肆意的笑聲。
人,又死了一個……
☆、第68章 另一個我 5
「呵呵,這個女人果然是在虛張聲勢。」
方彤的血還沒有變冷乾涸,剛剛咽氣不到三分鐘,身體沒有開始僵硬,這個時候阿坤已經從被衣服堆滿的衣櫃裡翻出她的筆記本電腦,開機後發現,這個生活邋遢毫無章法的女人,果然連密碼都懶得自己記。
戴著黑手套的雙手十指飛快的在鍵盤上操作,很快調出方彤記錄密碼的文檔。
大概是為了設定不同的密碼組合,以防止一個帳戶被入侵會連累其它相同密碼的帳戶,所以方彤的社交網絡聊天軟體、郵箱、銀行帳戶都分別用了和自己身份字號、手機號碼毫無關係的密碼組。但是由於組合繁瑣,方彤這樣的酒鬼怕是自己都會忘記,索性就將它們記錄在一個電子文檔中,還設定了「隱藏」。
這樣拐彎抹角的步驟乍一聽有些複雜,然而卻是任何一個可以熟練操作電腦的人都能找到的。何況是阿坤這種殺人成癮的高智商兇徒,在挖掘獵物的個人**,溜門撬鎖,處理屍體上,都是熟練工種。
這會兒,阿坤的嘴角掛著嘲諷的弧度,將電子文檔中的密碼黏貼到郵箱的密碼輸入框中,點擊確定,郵箱登錄。
果然,草稿箱中迸出一封存稿郵件。
點開一看,阿坤的原本帶著笑意的目光,不由得定住了。
筆記本屏幕上溢出來的白光罩進阿坤的眼裡,仿佛在那片陰測測的黑中浮上了一層白晝,阿坤一眨不眨的望著這封方彤用來要挾Bill的所謂告密郵件的發送時間和收件人,隔了許久,才輕輕的眨了下眼。
呵,有意思。
發送時間確實是一個小時後,也就是上午十點。
阿坤撇了下嘴,竟帶著一絲戲謔,他將時間刪除重新設定,赫然成了上午九點二十分。
——時間提前了四十分鐘。
與此同時,阿坤微微抬眼,目光越過筆記本屏幕的上緣,望向已經將方彤的屍體打包捆綁的大型旅行包中的Bill。
為了有效地節省空間,方彤的身體必須呈蜷縮狀,雙手後綁,雙腿蜷縮至胸前,並且要將頭儘量埋低。
做這一整套工作之前,需要現在地板上墊上一大塊吸水力極強的棉毛製品,Bill從床上抽出來一張毛毯,覆蓋在已經灑了一地血的地面上,並將方彤搬到毯子上開始捆綁,最後還要用一比九十九的漂白水洗過地板,這樣才能有效地破壞DNA的排列組合,就算是後期用藍光檢測到人血,並採集到樣本,也不能檢測出完整的DNA結構。同樣的,即使Bill在進行這一套工作時留下了自己的皮屑和指紋,也會被漂白水破壞掉。
阿坤帶著頗為欣賞的目光望著Bill利落的動作。
在Bill雙手忙碌時,他的大腦是放空的,只專注在這樣的專業操作上,暫時放下了其它思緒,諸如他是否該繼續助紂為虐,諸如要不要就這樣去自首,現場採證的結果可以證明他沒有參與兇案。
人在極度專心的做一件事時,是無暇理會外間的一切的,尤其是Bill這樣熱衷與醫學事業的性子。而事實上,撒過一次謊的人就不得不用一百個謊言去掩蓋第一個,上了賊船一次就是不歸路。
見Bill已經將毛毯包好,扔進了洗衣桶里,並將自己身上暫時用來防止沾染血漬的塑料布也摘了下來一併扔進去,同時灌入清水和漂白水。
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火燒,然而Bill沒有打算將這個屋子都點了,更不會將這些沾了不知道多少證據的東西帶出這個屋子。「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是法證之父艾德蒙.羅卡說過的話,所以眼下最好的處置方式就是不要二次挪動運輸,而是就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