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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國內有個搞家裝建材的品牌,叫歐典,賣地板的,就是典型的虛假宣傳,把自己宣傳成德國品牌,最後被京城工商局罰款了750萬人民幣——檢測出來歐典的地板沒有任何質量問題,關於質量和工藝的宣傳都是滿足的。但就是在產地上非要傍德國貨,偏偏這種傍德國貨還挺有效的,至少被曝光處罰之前那幾年,歐典地板一度成為國內地板業界的質量標杆,說明國人還就是信這個,一說你是德國貨就覺得你的質量跟科勒水龍頭一樣高逼格。
這種「德國貨=質量好」的迷信,至少十年之內破除不了。顧鯤依稀記得,後世大約要2010年代開始,國貨質量確實有所提升後,才逐漸有人闢謠、抹掉德國貨的質量光環。
而德國人給華人印象沒那麼出彩的領域,可能是藝術設計部分,所以在設計環節,倒是沒必要一律宣傳德國設計師了。
顧鯤覺得這事兒未來可以具體分情況。
設計也分工業設計和藝術設計,作為運動品牌,賣的各類產品技術含量是不同的,對工業設計的依賴度也不同。
比如鞋子的科技含量是比較高的,所以賣鞋子的時候可以多強調一些德國工業設計。
但是運動服、甚至泳裝方面,科技含量就不高了。連身式鯊魚皮比賽泳衣,還可以強調阿迪工業設計,至於純粹為了美感和時尚的比基尼就沒必要了,可以強調全部由亞裔設計師進行藝術設計。
總的原則就是德國人給人優勢刻板印象的領域,就拿阿迪聯名。德國人沒有給人優勢刻板印象的,顧鯤就讓自己的人來。
……
顧鯤把自己希望聯名的範圍、尺度,都大致跟達斯勒先生攤牌了一下。
對方倒也爽快,沒有強行要求加塞私貨,基本上屬於「你想宣傳哪些聯名賣點就宣傳哪些聯名賣點,你不想宣傳的部分咱可以擱置」的態度。
這也算是對顧鯤之前合作的最大善意了,畢竟顧鯤幫他們把耐克暫時打壓了一大截。
而聯名品牌不是那麼快建立得起來的,顧鯤這兒需要準備,阿迪那邊也需要等一個合適的契機,所以至少半年之內,阿迪是純拿好處的一方,在聯名方式細節上向顧鯤多讓步一些也就很正常了。
大致談妥了聯名範圍之後,顧鯤唯一需要注意的細節就是時間期限了。
顧鯤也知道,網際網路普及之後的年代,贏者通殺的馬太效應是會加劇的。
他目前可以打壓耐克一次,讓對方受到重挫倒退、損失兩三年時間。
可如果未來阿迪的經營和設計不大刀闊斧整改的話,長久來看說不定最終還是要敗於耐克之手。
歷史上20年後,兩者的市值可是已經差距十倍了。阿迪甚至連本領域的世界第二都保不住,只能勉強噹噹世界第三,被安踏這種牌子都超過了。
(註:僅僅是市值超過,不代表安踏的質量和品牌逼格也超過了阿迪,安踏的市值是靠市場占有率撐起來的,也就是靠便宜賣的多。)
顧鯤覺得,如果允許阿迪一直聯名下去,長久來看說不定有可能成為拖累和包袱。
「歷史上,好像到05年前後,阿迪的江湖地位還是絲毫不遜於耐克的,這應該是因為01到04年屬於網際網路寒冬,所以贏者通殺效應沒有加劇。一直到2010年,耐克在國內也算是一直穩居『世界第二運動品牌』的設定。嗯,不如就先簽個五到十年的聯名期限吧。」
顧鯤在內心如是盤算了半晌,中間還請達斯勒先生在遊艇上玩了一局網球拖延時間,試探口風。
最後,顧鯤才提出了他的正式設想:「達斯勒先生,我希望在雙方聯名的長期戰略合作框架內,把時間和範圍都約定好。我想簽十年是比較合適的,而且每五年可以重新商討一次聯名的適用範圍。
十年到期後,雙方可以本著友好協商的互利態度,再決定如何延長。今年已經來不及了,我要花幾個月做點準備工作,聯名期就從2001年元旦開始算起好了,到2011年元旦截止。不過,今年聖誕季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提前就聯名作出一些預熱宣傳。」
「聯名十年?」達斯勒並沒有覺得被冒犯,或許是阿迪目前的形勢給了他信心吧,讓他絲毫不會敏感,他還調侃著笑談:
「顧,你不會是覺得10年之後,你的個人品牌會成長到比阿迪還強大吧?還是說你認為,到時候就是阿迪達斯在反蹭你那個品牌的熱度了。」
顧鯤:「我當然沒有那個意思,我只是說,未來有太多可能性,而且我現在還什麼都沒幹呢,連要不要花錢成立一家運動時尚品牌都沒做,一下子簽太久不是太奇怪了麼?」
達斯勒沒看出陰謀,只是點點頭:「謹慎點是對的,十年合作期、五年改一次合作範圍,其實已經很長了。好吧,我答應這個條款,下個月,我會拍法務專門到蘭方來簽約的,或者你的人來法蘭克福也行,希望一個月之內,你把相關的註冊、準備工作都做好。」
「那就一言為定了。」
顧鯤跟對方寒暄一陣,又留對方在遊艇上到處遊玩了一圈,請對方吃過午飯、給對方的DH-90直升機加滿油做好保養檢查,才歡送對方起飛。
回程的時候,因為遊艇又往北航行了四五個小時,所以距離新喀里多尼亞又近了一些,直升機返程只要航行200海里路程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