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頁
但是,如果一種新式的、突破人類下限的作惡手段創新,歷史上是華人首創,是從華語圈反向擴散毒害到全世界的,那就要掂量掂量了,尤其是要評估這玩意的全方位利弊。
如果是可以大量坑洋人錢的、有本事創造外匯的,還能禍禍白人青少年,那可以考慮留下。
如果只是發明了新的作惡手段後,白人很容易就可以抄襲剽竊借鑑,他們自己禍害自己,全球一起受害,從中也分享不到禍害他國的紅利——那這種東西有本事扼殺於胎中,當然要果斷誅殺了,最好全人類永遠想不到或者儘量拖延其被想到的時間。
聽顧鯤對「金幣農夫/工作室打金團」這種東西如此深惡痛絕,鮑岳一開始是不理解的,主要如今這種情形還太渺小了。
當然了,即使龍族和傳奇之類的網遊,在國內商業化運營也才分別五個月和三個月,也不能說「玩家之間買賣裝備」的情況沒有出現——賣裝備這種事兒,凡是有練級打裝備類型的網遊出現,幾乎是遊戲誕生後一兩個月,就會產生裝備買賣的。
只不過如今沒有任何網上虛擬支付工具,最常見的裝備買賣類型也就是玩家私下裡在公頻喊話,十塊二十塊求個什麼裝備,報自己所在城市,求線下交易。一般大城市的玩家喊久了,總能找到同城離得近又願意賣的。
更多就是同一個網吧玩的人,往往都是同一款網遊,肉身看到有好裝備後,當面給點小錢甚至給包煙換一個。
鮑岳對如今網遊里的遊戲裝備交易問題,認識也就停留在這個層面了,所以覺得這事兒規模太小,危害不大,不值得注意。
至於在網上喊話願意異地電匯匯款交易裝備的人,如今不能說沒有,但實在太少了,而且幾乎沒人願意相信,因為大家都不認識,遠程先給裝備或者先匯款都有風險,一方拿了跑了根本沒有保障。
因此鮑岳中肯地諫言:「顧先生,這事兒還是從長計議商榷地好。這種事情,如今太罕見了,而且是監管的空白和盲區,沒個說法,何不等待更明朗一些再決斷?而且你要說遊戲裡的東西能不能賣錢、本來就有爭議吧?
我看韓國人也有賣遊戲裡的一些界面裝飾效果,那些也算『遊戲裡的物品』吧?韓國法律就是保護的,看來保護規範才是行業的國際主流。我國雖然沒規定,誰知道將來借不借鑑韓國人的條例?」
鮑岳說的都是行業先行者的最前沿動態認知,絕對都是有真事支持的。
事實上,早在2000年,韓國人就有在網遊里加塞道具性氪金物品的設計了,只不過當時是存在於一些網絡上的智力競答型遊戲裡,不影響遊戲的平衡性,只是賣一點界面顯示效果和徽章——
這些玩意兒,用後世的術語來說,當然應該叫「皮膚」,但現在才2001年,這個術語還沒被總結出來,所以鮑岳引用他所知道的那些韓國前沿同行的事跡時,只能描述得詳細一些。
可見,鮑岳對同行的前沿動態,還是做了非常多的功課的。而且皮膚類的產品,如今在韓國還是處在比較正面的評估狀態——這主要得益於最初推出「遊戲免費、皮膚收費」的那款韓國智力競答網遊的口碑。
這款遊戲是一家叫NEXON的韓國公司99年10月份上線的、2000年開始道具收費,名叫《Q-Play》。也是全球第一款「道具收費的免費網遊」。因為是知識答題類的遊戲,所以韓國家長本來就對這種遊戲不那麼反感,還覺得挺「寓教於樂」的,偏向於默許孩子玩。(這款網遊之前,其他同行只有賣資料片時捆綁裝備,或者是賣『威力加強版』,沒有純道具收費)
最逆天的是因為2000年的韓國高考中,有24道選擇題真題被Q-Play的題庫覆蓋到了,遊戲公司在事後也非常聰明地請了一些玩這款遊戲的高分學霸現身說法代言,表示「我是因為玩了這款網遊,剛好押中了這些題目,讓我成績更上一層樓,因此正好考進了漢城大學/慶熙大學/成均館大學」。
所以此物瞬間在韓國國內成了學生家長鼓勵孩子玩的遊戲——南棒人對於科舉制和學而優的追捧,是最近似於華夏文化圈的。
這也不難理解,只要換位思考一下,想想看要是某個做題網遊能在華夏高考上壓中一批真題,那肯定華夏家長也會鼓勵孩子要玩遊戲就玩這個。這一切,導致道具收費目前在南棒是個很正面的東西,沒人覺得它傷天害理。
(遊戲裡的氪金模式是這樣的:正常你要答對好多題,積攢學霸分IQ值,才能用積分買徽章。但學渣也可以偷偷充錢直接買徽章假裝成學霸,也就是利用了學渣的羞恥心理斂財)
鮑岳對遊戲內虛擬物品的態度,自然也受到了他借鑑的那些韓國先行同行的影響。
顧鯤立刻表情一變,非常嚴肅地澄清:「我跟你說的是一回事嗎?你這是和稀泥混淆了!韓國人賣的東西受法律保護,屬於財產,這沒有任何問題。
他們賣的東西本質是什麼?是程式設計師和美工開發出來的一些附加功能的複製,對這些東西的保護,當然適用軟體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條款,是『保護人類智力成果的複製』,是勞動所得。
但是金幣農夫和打金工作室,他們賣的東西性質是什麼?那不是智力成果開發者的勞動成果的複製。你好歹也念過大學,我一個外國來華的留學生,上學的時候不用上哲學課,我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