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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強調一點,很多人都潛意識以為狗大戶才是世界第一大儲油國,但其實委內瑞拉比它多。委內瑞拉就是吃了制裁的虧才那麼窮。)
比委內瑞拉更不靠譜的則有巴林、卡達這些。歷史上在21世紀初,在杜拜模式的優勢還沒顯現出來時,卡達和巴林這些人均石油儲量遙遙領先的小國,還挺看不起杜拜模式的打腫臉充胖子,不屑於跟風。
後來,看到杜拜人吸睛效果拔群,這些後知後覺沒遠見的傢伙才開始蠢蠢欲動。巴林本國不過400億桶的歷史總儲量,總想搞個大新聞宣布自己又發現了七八百億,可惜每次都被國際權威機構識破了。
所以,一個國家在國際上人品好不好,全靠同行襯托。
有那麼多只有石油沒有腦的同行襯托,顧鯤覺得他這種又有石油又有腦的精英,簡直太良心了。
儘管他的石油,數量上遠沒有那些無腦同行多,充其量只有敵人幾十分之一規模的零頭。
但這不重要,他有的是辦法把這一點零頭,花出一個驚天動地的用法。
……
這些行業潛規則,何嵐與葉老闆當然也是懂行的,而且心知肚明。
中遠畢竟是華夏最大的遠洋物流公司,旗下每年幾百條幾十萬噸的油輪滿世界跑為國家運油,跟那些外國石油資本打交道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了。這些道理看都看懂了。
所以,跟聰明人說話,就沒必要嗶嗶那麼多鋪墊了。
上面那些,只是寫給外行看官的。在此時此刻這間艦長室里,上述內容全部在三人腦內瞬間轉完。
心照不宣,一句都不用開口。
何嵐直奔主題地剖析:「既然你只是為了虛晃一槍,捏造一點假新聞提振香江資本市場對多頭資金規模的信心,我覺得這事兒對華海油並不算什麼政績我們幫你介紹拉供應商,也談不上收穫人情。大家還是公事公辦比較好,裝模作樣的勘探,也是要收勘探費的。」
國際上的礦藏勘探投資,一般主要有兩種合作模式。
第一種,也是最常用的,就是所在國家也不知道自己的土地下面哪些地方有礦藏、有多少礦藏,本身又太窮,拿不出初始勘探費,那就喜歡按照承包分成的辦法,把勘探權包給外國公司。
如果真的發現了礦藏或者油田,那麼勘探發現的公司直接就能得到一定比例的開採權。
比如就用石油為例,在東南亞最猖獗的就是布列塔尼人和荷蘭人合夥的殼牌石油了。
殼牌跟馬來西亞、印尼、汶萊等國家的政府都是簽了長期、大範圍的戰略合作的。他們幫忙找油,只要找到、精確定位、能夠後續商業化開發,殼牌直接就能得到25%的探明石油所有權。
如果殼牌還想繼續開採經營,那麼生產環節還要繼續給馬、印當局分成,層層加碼之後,最後至少還是有一小半的油被殼牌方面白白拿走了。
而馬來印尼當局,雖然知道這麼幹會讓外國資本賺取相當一部分錢,但這樣也能激勵外國資本拼命勘探、儘量把沒發現的油田,尤其是發現難度大的海底油田,一個個找出來。
利益夠大,動力才夠大嘛。
然而,這種最常用的合作方式,何嵐卻下意識非正式地表達了不合適——當然了,她的表態並沒有效力,最後的表態,要看她把華海油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來,由華海油方面拍板。(如果何嵐真能為華海油方面拍板的話,估計將來華海油會恨死何嵐。現在麼,華海油只能恨自己了)
偏偏何嵐的這種判斷,眼下來看還不能算錯。誰讓顧鯤提出的請求勘探的時間節點,這麼有欺騙性呢?
顧鯤擺明了說自己是為了跟索羅斯的一戰,提升市場對多頭資金規模的信心,才來號召勘探的。所以合作方下意識就會調低「蘭方真的有石油」這種可能性的概率。
誰能想到顧鯤真是如此天命之子,假借製造假新聞為名安排下去的事情,最後能真的找到油!
至於第二種常見的勘探合作模式,就是完全的地主方委託了。也就是這塊地皮的所有權人(這個所有權人可以是國家),花一筆錢,作為勘探費,邀請外國地質科考機構來勘探,出具具體的報告,包括明確坐標和開採可行性分析。
這種模式,無論找到什麼礦藏、多大的油田,勘探方都是拿不到分成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兩訖買賣。一般只有甲方對於自己土地下面有礦這個事實非常有信心,只是需要精確定位時,才會選擇這麼幹。
但另一方面,很多強勢的乙方是不會接這種單子的,尤其是石油領域,幾大國際巨頭比如美孚和殼牌,都會劃分勢力範圍、約定俗成一個潛規則,不允許到對方的勢力範圍內這麼幹,同時打壓小的勘探商,防止小競爭者壞了行規,損害了全世界幾個頂級石油巨頭的利益。
現在看來,何嵐和未來華海油的人,很有可能會選擇這種勘探合作模式。
……
顧鯤內心,幾乎已經抑制不住狂喜。
儘管他知道,最後到了開發環節,華海油肯定還是要以技術和工程量來換取一定的分成的,「保護費」也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能省一部分就省一部分,至少「勘探」環節能買斷而非分成,那就實打實省掉了一筆分成。
作為修煉多年的老陰比,無論內心多麼得意,顧鯤的臉上依然沒有絲毫表露,甚至還在假裝為對方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