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75頁

    第110章 木秀於林

    一番客氣之後,馬風還是半推半就收下了顧鯤的借款。

    似乎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把錢藏好之後的馬風,只能沒話找話地跟顧鯤聊起投資之道,以及關於網際網路產業的見解。

    其實吧,剛才他倆就乾貨交流的意見,已經交流得差不多了。

    如今的馬風,很多問題自己也還沒想明白呢,實在說不出什麼名言警句。

    但是,出於情商的考慮,如果剛收完錢就直接散席,倒顯得馬風今天來的目的就是為了要錢似的,那多丟人?

    所以硬著頭皮也得稍微多聊聊再收場。

    馬風搜腸刮肚了半天,擠出一個半是捧哏半是真心求教的問題:

    「阿鯤,你剛才說到的那句『風險投資投的是人,而不是生意』。乍一聽有違經營之道啊。但我也知道,西雅圖那邊,矽谷那邊,還真有不少投資人是這麼幹的……這是為什麼呢?」

    顧鯤前世對網際網路產業也不算很了解。他只是知道如何把網際網路跟文旅產業娛樂產業相結合,因為那才是他前世的本行。

    不過,畢竟多了20年的見識閱歷,把一些後世已經屬於業內小嘍囉都懂的基本常識拿出來剖析一下,也足夠應付如今的馬風了。  

    顧鯤斟酌了一下用詞,伸出一根筷子,蘸著酒在桌上一邊比劃一邊指點江山:

    「為什麼要投人而不是投生意呢?因為網際網路風投,一定要認準人,認準創業者。創業者這個人靠譜了,風險投資客才有可能最終分潤到經營的好處。肯跟你一條心,風險投資客才有希望贏得豐厚的回報。

    如果創業者人品不行,跟你每天心裡鬧憋屈,哪怕他的生意再成功,投資者也是有可能為人做嫁、白忙一場的。

    因為網際網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是一種虛無縹緲、無法被法律保護和執行的東西,創始人有的是辦法將其轉移走。」

    「轉移?怎麼轉移?」馬風顯然還沒想過這麼卑鄙的問題。

    顧鯤一揮手:「很簡單,這麼說吧,就拿現在大洋國最火的網景公司舉例子,網景你知道吧?」

    馬風連忙點頭:「知道知道,他們已經火了一年多了,做全球第一款網際網路通用瀏覽器的,隨時可能上市,到時候漲幾倍十幾倍都有可能。可惜現在沒關係的人都買不到原始股了,不然我推薦你投資他們。」

    顧鯤:「知道就好說了,那你覺得,網景公司目前最大的核心競爭力是什麼?是根據《專利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條例》等等法律,所能圈定具象保護的專利、軟體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麼?」  

    馬風有些不解:「難道不是嗎?智慧財產權很重要的,我們這些年喊智慧財產權,喊科教興國,不都是認準了高科技含量的重要性麼?」

    顧鯤笑了:「高科技當然重要,但問題在於,應用層面的網際網路公司,沒那麼高科技。

    根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條例》,軟體的代碼表述是受法律保護的,而軟體的算法、設計思想和理念,法律是不保護的。

    所以其他公司完全可以寫一個跟網景原版一行代碼都不重樣、完全不侵權的新瀏覽器出來——這種情況下,網景依然可以牛逼,可以火幾年,你覺得它的核心競爭力是什麼?」

    馬風徹底有些懵逼:「是……是什麼?都不是智慧財產權了,還有什麼?」

    顧鯤:「是用戶量,是用戶習慣!用戶是跟著用慣了的產品走的,當然,也不是完全不會背叛,這裡面要看用戶的重新學習和遷移成本有多高。但說『忠誠用戶最值錢』,我覺得是沒錯的。

    所以,我才說風險投資要投人,投資者絕對不要想著壓榨創業者、壓榨到利益最大化,那樣是沒有好下場的。投資者不可能天天盯著介入公司經營,而創業者是天天在努力的。

    就憑這裡面的信息不對稱,在把創業者逼急了的情況下,足以給創業者充分的機會多寫一款毫不侵權、但功能完全一樣的新產品,把自己家的舊產品廢了、然後把用戶量轉移到新產品去。」  

    顧鯤這番話,著實轟開了一個腦洞的新世界。

    就像歷史上,為什麼2008年前後,另一位小馬哥的騰雲公司的股價,停滯了一兩年不漲——因為當時業界都懷疑,小馬哥希望弄一家新殼子的公司,搞一個叫微信的東西,把QQ的用戶群都遷移過去,然後把QQ廢掉。

    那樣的話,MIH之類的騰雲大股東的利益,就會被甩開了,他們只能守著一個過氣的殼子吃屁。

    只是後來證明了上述猜測只是謠言,微信並沒有在QQ之外另行拆殼獨立運營,而是繼續放在了騰雲的舊殼子裡,騰雲的股價才繼續飛漲。

    所以說,這個行業就不能打那種吧創始人團隊的利益榨乾的主意。公司是人家在運營,人家要轉移「註冊用戶量」,股東是沒有辦法用法律手段阻止的。

    股東只能選擇跟創始人搞好關係。

    只有一種情況除外。

    那就是「註冊用戶量」的增長,本身就是靠資本補貼堆出來的,沒有技術含量。

    這種情況下,股東可以不把創始人當人,可以把創始人隨便捏扁搓圓,因為他知道創始人沒辦法把這些用戶遷移走,用戶對創始人也沒有絲毫忠誠度,只是花錢買來的。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7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