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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顧鯤的布局之所以這麼趕這麼急,也是因為原本歷史上,98年到99年這一陣子,也是頂級奢侈品牌的併購比較高峰的時間點——開雲和歷峰,都是被LVMH的阿諾特、在95年併購紀梵希的案子所啟發,開始逐步冷啟動模仿的。

    而LVMH在成功併購紀梵希之後,自己也會總結經驗教訓、複製這種模式快速擴張。所以這幾年也是阿諾特頻頻扮演「門口的野蠻人」的角色的高發期。

    開雲和歷峰的一小部分併購,甚至並不是它們主動提出的,而是它們被那些「被阿諾特威脅了的小品牌的獨立經營層所邀請」,才以挽救者的身份出場的。

    這種局勢,有點兒像戰國時候秦趙長平之戰的起因——秦國攻打韓國,占領了韓國大量領土,並且把韓國剩餘領土從中間截斷,導致韓國的上黨郡(現在的煤老闆省)成為了一塊飛地。

    但因為韓人與秦國交戰有仇,上黨郡不願意向西投降黃河另一側的秦國,而是寧可向東投降太行山另一側的趙國,後來才導致秦國發動長平之戰攻趙。如果不考慮後續的戰鬥,趙國一開始在領土上其實是白撿了便宜的。

    顧鯤現在急著進場,也是為了更好地卡位,把自己儘快扮演成「阿諾特最大的敵人」,這樣那些「天下苦秦久矣」的獨立品牌在被阿諾特資本威脅時,才會第一個把顧鯤當成是趙國,而傾向於引顧入室。  

    現在,準備工作終於做完,顧鯤可以直接挑選一家品牌公司,進行「千金市骨」的交易了。

    ……

    99年農曆過年比較晚,要二月過半,所以顧鯤還有時間在歐洲度假多浪一會兒。

    1月底的一天,已經把開雲和歷峰手上的喬治阿瑪尼股份全部買下、擁有了阿瑪尼接近40%股份的顧鯤,終於圖窮匕見,高調邀請喬治·阿瑪尼本人到他的阿爾卑斯雪湖城堡作客。

    喬治阿瑪尼已經是一個65歲的老頭兒了,但依然以創始人的身份牢牢地控制著公司,絲毫沒有要退休的日子。

    90年代末,他的公司市值跟後來相比,還是非常低的,主要是網際網路傳媒帶來的馬太效應,還未充分顯現出來。但公司的品牌,尤其是在男裝領域的地位,著實是非常有逼格。

    因為90年代末,世界上最有地位的兩個男人,非常喜歡穿阿瑪尼的衣服——分別是大洋國的大統領比爾,和大洋國的那位世界首富、微軟比爾。

    世界上大多數男人是沒有審美的,男人買衣服時看什麼牌子有逼格,關鍵就是看比他更有錢有地位的男人穿什麼,那麼他也要穿什麼,才顯得地位不落於人。

    喬治·阿瑪尼一貫不喜歡資方指手畫腳,但公司因為歷史原因,總歸是流出去過一些股權。往年他也只能儘量讓這些股權分散一些,不讓任何人形成足以威脅左右公司經營決策的大股東。  

    但是沒想到,終究是被新進場的鲶魚攪渾了水,居然把流通在那些香江奢侈業投資客、開雲和歷峰三方手上的外流股權,統統集中回了顧鯤一個人手上。

    顧鯤有了這麼多股份,喬治·阿瑪尼想不跟他談判都不可能了。

    1999年1月30日,星期六。

    喬治·阿瑪尼來到巴伐利亞雪湖城堡,還違心地帶了一些小禮物。

    「阿瑪尼先生,很高興您能賞光,我這個人一貫是很尊重藝術家的,也不想干涉一個藝術家型企業主的設計於管理決策。請您放心,我不會因為比您有錢就想要凌駕於你之上。」

    顧鯤非常給面子,雙方一見面就擺出了很敬老的姿態。

    連朱悠然都非常給面子,很禮貌地說:「阿瑪尼先生,您的年紀跟家父同齡,他今年也65歲了,我們請您來,只是聊聊營銷環節的合作,如果您願意拿出誠意,我們會把你的品牌捧成在亞洲市場最受歡迎的男性奢侈品牌之一。」

    之一是必須加的,畢竟這個千金市骨的例子立起來之後,顧鯤還要對古馳下毒手呢,不加個之一到時候爭寵起來可就麻煩了。

    第154章 豈不美哉  

    「你到底想要什麼?」

    看在顧鯤態度很禮賢下士的份上,喬治·阿瑪尼總算是把那些準備拿來怒斥「門口的野蠻人」的話語憋了回去,讓雙方的第一次交流看起來似乎沒有火藥味。

    不得不說,這老頭兒雖然看起來很顯老,不過氣度還是很優雅的,才65歲已經滿頭頭髮純白,給人一種星宿老仙丁春秋的既視感。

    顧鯤很禮貌地給對方倒了一杯托斯卡納葡萄酒:「阿瑪尼先生,時代變了,新時代的奢侈品,需要新的宣傳力度和曝光率,需要讓那些不喜歡它的人也知道『穿這個牌子是身份和體面的象徵』。」

    阿瑪尼:「你這是在侮辱藝術!」

    顧鯤:「我只是說一個客觀存在和外部威脅,沒說我要干涉你的經營理念——你可以不這麼幹,但是伯納德·阿諾特已經在這麼幹了,他的LVMH旗下的牌子,沒有一個例外的。你可以不這麼幹,但你不能裝鴕鳥否認現實的客觀存在。」

    網際網路到來之前,和網際網路到來之後,奢侈品的品牌思路是截然不同的。

    網絡沒普及之前,辱罵並不是一種生產力,點擊率也不是一種生產率。品牌需要的名聲大多數是好名聲,極少數才會墮落到覺得罵名也有用。(腦白金是個例外)

    但是網絡普及之後,邏輯完全變了,驢牌的包包可以被人罵是賣菜大媽背的包,但只要這個名聲在傳播的過程中,讓人普遍認識到「這包一個至少兩萬塊」,那麼品牌方的目的就達到了。從此背個驢牌包上街,別人可以不喜歡,但他們也不得不知道你背了兩萬塊,體現身價的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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