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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肯定不能抄,因為意識形態不同。
第三章也不能抄,至少部分條款不能抄,因為華夏的經濟有很多公有制,蘭方幾乎沒有。而且那一堆對「非法經營」的判定,在蘭方幾乎也沒有,好多特殊服務業和特殊娛樂業,在蘭方都是敞開合法經營的,只要你照章納稅服從管理。
其他就無所謂了。
而華夏方面,其實97年還修了刑,那是自79年以來第一次大修。蘭方人十幾年前抄了一遍之後,如今還在討論要不要繼續抄,一切還沒有定論。
這個節骨眼上,顧鯤不希望朱猷棟做出任何誤判,他一定要打消朱猷棟因為香江勝利而產生的制度錯覺。
「殿下,未來的歷史會證明,東方即使在司法這個領域,也是比西方優越的,我們千萬不能做身入寶山空手而歸的傻事。香江人目前那些殖民者留下的號稱傳媒自由的一套,完全是在金融危機期間添亂的。
就說孔尚忠那種雜碎,全家結束罪惡一生也就罷了,這種渣滓就該死得無聲無息。可是香江很多別有用心的外資媒體卻喜歡渲染帶節奏。
至於後來我想配合當局打壓房價、把樓市的熱錢擠到股市上,可結果呢?稍微幾條高槓桿的炒房狗,賭品下劣,不肯認賭服輸,又是一波跳樓跳給媒體看、炒作施壓。這種布列塔尼狗的遺毒有什麼好學的?殿下,我們立國不易,您可要堅持住啊,想想看十幾年前,您跟布狗抗爭到底時的勇氣,千萬不能小富即安失去了鬥志和警覺。」
朱猷棟大為驚訝。
他不理解顧鯤的三觀。
在朱猷棟看來,華夏的制度確實有很多優勢,但那些優勢也都是德日等模仿前輩早已有的優勢。而司法、公平等方面的制度,朱猷棟一直覺得華夏派系在國際上名聲似乎不太好。
尤其是大洋國那種金融傳媒律師國,那可是以司法著稱的。哪怕哪天說懷疑他們的經濟和科研不行了,但絕對沒聽人抨擊大洋國的法律不行。
顧鯤這番話,不得不說是驚人之語。
「賢婿此言當做何解?」朱猷棟禮賢下士地問。
顧鯤知道朱猷棟不是專家,不能講太多,就挑了一點:「就說個最淺顯的道理,華夏人有一句話說得最好:一切人權,最根本是生存權和發展權。生存是凌駕於什麼言論、傳媒出版表達等領域之上的。不是說言論不重要,而是任何法益有個高低位階、輕重緩急。言論不能妨害到生存,兩者相比應該是生命更重要。
更往深里說,人類沒有處分自己生命的權利,自殺法理上來說就是故意殺人罪的一種表現,這個不能含糊。更不能跟布狗大洋狗一樣,給人留『自殺謀利、自殺博出名』的操作空間。那些豬狗,就是中了閃金族金融傳媒狗的控制,把輿論權凌駕到了生命權之上,那不過是肥了閃金族金融傳媒律師階級罷了。」
第123章 與震驚部的戰鬥
顧鯤之所以跟朱猷棟舉這個例子,當然是因為他對於後世網際網路時代的傳媒原罪之惡深有認識。
顧鯤並不是全知全能者,所以他只做自己專業的、看得懂的事情,不可能跟那些無敵流重生小說的主角一樣什麼都懂、什麼機會都抓住插一手撈一筆。
金融危機能抓住,是因為他就是東南亞華人,上輩子深受其害貼身觀察認真復盤了。
網際網路方面,他能略懂一些,那是因為他上輩子好歹經營了一個渡假村、勉強算是旅遊業景點經營者,還是一個「想打造網紅景點但是失敗了,所以閒下來忍不住經常分析其他成功種草的網紅景點的傳媒炒作邏輯」的經營者。
換句話說,顧鯤前世對網際網路上大部分行業的認知水平,也就是一個2010年的普通中產階級小企業主的程度。
所以你指望他重生後全知全能趕趟網際網路創業大潮、猛撈一筆,這是不可能的。能夠做個孫正一樣的投資人,給筆錢然後讓所投的創業者自己放養發展,倒還有點可能。
但是,你要是問他「對後世杜拜模式是怎麼利用了網絡傳媒人性之惡渲染起來的」,或者是問「從老牌的馬爾地夫,到後來普遍依靠某些劣跡斑斑炫富表種草APP炒作起來的仙本那宿務島,是怎麼把網紅經濟的傳媒法則利用到極致的」,這個顧鯤肯定回答得出來。
他上輩子就是幹這個的嘛。
他對網際網路最了解的部分,就是炒作,對新傳媒之惡了解最深的部分,也是炒作。
包括震驚部、節奏狗……
加上最近遇到了孔尚忠和另外一小撮失敗炒房客鬧事的劣跡,以及他對未來香江經濟發展史的了解,所以才那麼警惕。
然而,朱猷棟卻沒能第一時間GET到顧鯤提到的風險。這也不奇怪,因為朱猷棟對網際網路邏輯還並不是很了解。
現在才1998年下半年,你不能要求一個老人對新事物的發展會帶來什麼問題,看得很透徹。
他思前想後,還是忍不住追問顧鯤:「賢婿,我記得你不是第一次提到這些角度了,你為什麼對那些自殺了的人都那麼看不上呢?我們畢竟是華夏傳統,講究死者為大的嘛。」
顧鯤覺得他有必要把打擊面明確一下,便也不吝跟朱猷棟仔細分析:「殿下,我從來沒有反對死者為大,我只是舉例,我反對的是大洋國和布狗那種『輿論至上,炒作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價值觀和立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