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06頁

    此時此刻,顧鯤也不點破,就坦然接受了龍五的恭維。

    細心一些的陳麗,則在旁邊蹙眉思索了一會兒,嘆息道:「早知道,您發現的第一艘船,也沒必要跟華夏方面一起撈。當時忍一忍,偷偷把坐標記下來,等我們接手之後再撈起來,不就什麼都不用捐了麼。」

    顧鯤一愣,他聽得出來陳麗是在幫他的利益著想。

    不過,這還是有點小家子氣了。

    顧鯤呵呵一笑,拍拍陳麗的肩膀:「陳姐,做人要目光放長遠。我跟他們合作撈的,不過是一條最不值錢的,那是一個千金市骨的嘗試。

    目前,國內對於海洋考古的國際合作,沒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那就是一片空白。在空白領域,製造一個將來可供援引的先例,定格調子定個性,難道還不值麼?海里沉船多著呢。」

    華夏雖然是大陸法系國家,不講究判例法。但是在法律空白的領域,先例還是挺有作用的,顧鯤的投石問路,著實為他營造了一個穩健的環境。

    「原來是這樣,還是老闆看得遠……」陳麗內心暗暗慚愧。

    第65章 萬事俱備

    送走交大設計院那幫礙手礙腳的「監視者」,這條勘測船基本就相當於是大清洗了一遍。  

    船上只剩下顧鯤手下那些忠誠度經過考驗的心腹。

    是時候干點兒越貨不殺人的勾當了。

    不過,起航之前還是要花上兩三天時間,做點額外的準備工作。

    「龍五,這些錢給你,你跑一趟古晉,去把這些船用設備買了。注意偷偷的買,現金交易,別留下買主信息。」

    「是,老闆,我明白該怎麼做。」

    龍五滿口答應。

    原來,顧鯤是讓他去買一些打撈沉船的專用浮筒、容器、吊鉤等等配件,以及一些對古代文物進行臨時保護的用具。

    租來的這條船,本職畢竟不是打撈用的,而是勘測海底地形的。所以這船原先的設備,改行定位沉船或許很精準,但撈這個環節就不怎麼專業了,必須稍作改裝才能事半功倍。

    另外,絕大多數沉船里的貨物,在高壓絕氧的水下環境,都是保護得比較好的,一旦撈出來之後,除了瓷器和漆器之外,其他大多數易腐物都會很快氧化掉。

    對於黑心文物販子來說,那是無所謂的,反正他們就賣瓷器漆器珠寶就行了。

    那些容易爛的東西,比如古代絲綢,因為收藏家沒有專業設備儲存,或者說專業儲存不利於陳列出來裝逼顯擺,在相關市場上是賣不出去的。  

    可顧鯤絕不是撈一票就走的,他是有社會責任感的,將來還指望在蘭方開博物館、當上流名流呢。所以,買一些專業的充氮保護容器,一旦撈到古代絲綢、衣物,也能放在氮氣容器里防止迅速氧化腐爛,到時候捐給博物館就好了。

    龍五和陳麗去分頭採購沉船打撈所需工具的同時,顧鯤本人趁著這兩天的時間,飛了一趟印尼首都雅加達,輾轉求見到了一個荷蘭商人。

    把他之前那次撈回來的瓷器,交給對方代銷,順便以此為契機,談談後續的長期合作。

    顧鯤找荷蘭人,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眾所周知,當年東南亞的殖民地,除了菲律賓是西班牙/大洋國的之外,其他主要是布列塔尼和荷蘭兩國瓜分。

    後來的馬來西亞,主要就是布系殖民地組成的,而印尼則是荷蘭殖民地獨立而來。

    但顧鯤跟布列塔尼人有仇,加上布列塔尼人比較排外,喜歡窺探賣家的信息、截胡賣家生意,所以他只能捨近求遠,去雅加達找荷蘭商人賣貨。

    這種擔心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歷史上最有名的南洋沉船大盜,就是布列塔尼國的米歇爾·哈徹。

    這個哈徹不但在馬印越等國領海非法撈船,還早在1985年,就侵犯過華夏領海偷撈走了175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海沉沒的「吉特莫森號」商船(船型是蓋倫帆船,玩過大航海時代的應該都認識),拿走了12萬件乾隆年間的外貿瓷和幾十萬銀比索、一百多塊每塊兩磅重的金磚。  

    所以,南洋這邊的布系出貨渠道,都是那個米歇爾·哈徹的朋友,或者跟他間接有控制關係,顧鯤絕對不可能撞上門去。

    荷蘭人相對來說就沒有什麼民族注意抱團的想法,他們歷來是純在商言商的,只要你給他留足利潤空間,他們甚至能在戰爭期間給攻打他們祖國的敵人貸款。

    做生意嘛,顧鯤就喜歡這種六親不認只認錢的採購者了。

    ……

    一番輾轉之後,顧鯤最後找到的合作者,是一個叫范·比爾松的傢伙。

    很經典的荷蘭名字,姓「范」。

    之所選了這人,還有一層理由,是因為顧鯤重生前就給這傢伙出貨過——只不過,前世顧鯤發展比較慢,大約2005前後,他的生意規模才第一次擴張到有資格賣這類貨色。

    顧鯤依稀記得,前世他第一次找到對方時,對方已經四十幾歲了,所以估摸著哪怕提前十年,也應該已經在幹這一行,結果果然沒錯。

    雙方坐下來評估了一下,心照不宣地都知道,這幾十箱瓷器為主的貨色,拿到海牙的拍賣行去,只要託兒別掉鏈子,拍出六七十萬美元是很輕鬆的(已經扣掉手續費和佣金,純收益)。

    因為是初次合作,急於打開商路,混個臉熟,顧鯤也稍微讓了讓利,最後說好了直接五十萬美元成交,范比爾松給他現金,後續拍賣就不用他操心了。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06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