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頁
事實上,最近兩天,已經不止有三五個書迷在私信找他要女朋友的照片先睹為快,孫全都找理由糊弄過去。
結婚證和婚紗照,在他看來本來就是給別人看的,但女朋友的私房照,那就是他的獨享。
你們也想看?
知道我追她有多難嗎?
樂超很快又發私信過來,「孫全,我新書已經寫了三萬多字了,還沒發表,你幫我看一下?順便給我提點意見行嗎?」
看在老同學的份上,孫全回了句:「ok」。
片刻後,樂超將他的存稿發了過來,孫全瞅了眼,確實有三萬多字。
這倒是令他對樂超刮目相看,這傢伙第一次嘗試寫文,竟然還真能寫到三萬多字?
書名:《美女同學愛上我》
作者:樂超人
簡介:李虎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銷售,有一天他去某公司去推廣自己公司的產品,卻意外發現那公司的老闆,是他的大學美女同學,更令他意外的是,美女同學拒絕買他的產品,卻在他轉身準備離開的時候,說:「李虎!你願意跟我結婚嗎?」
李虎很詫異。
半個月後,他和這位美女同學結婚了,但這僅僅只是他們這個故事的開始,李虎做夢也沒想到這位美女同學跟他結婚的原因竟然是……
……
看到這裡,孫全已經很意外。
他發現樂超這位老同學第一次寫網文,竟然沒犯什麼錯誤,至少從書名到簡介,他是挑不出什麼毛病的。
如果一定要挑點毛病,他覺得這個書名和簡介,都似曾相識。
書名像李無常的《總裁老婆愛上我》,也像老鵝的《我的大明星女友》,簡介……有點像他記憶中曾經一度很泛濫的那種無線風的霸道女總裁的文風。
但如果不從這些方面挑毛病的話,只從書名和簡介的水準來看,孫全是挑不出什麼毛病。
至少他認為在07年、08年,這樣的題材是很容易出成績的。
他發現自己之前,似乎有點小看這位高中時期的學霸同學了,第一本書就有這個水平?
樂超:「怎麼樣?你在看嗎?」
樂超又發來信息。
孫全回覆:「明天給你意見,這麼多字,我一時也看不完。」
樂超回復一個笑臉,跟著有回覆:「行,那麻煩你了,還有,你女朋友真的很漂亮!結婚的時候記得通知我一聲,我去喝你的喜酒!」
還真把少女時代的徐珠賢當我女朋友了?
孫全微微失笑。
忽然有點期待如果自己結婚,真的通知這位老同學來,等這位老同學看見袁水清的時候,會不會詫異問他:咦,老同學!你這麼快就換結婚對象了?你原來的女朋友呢?
想想還挺有趣的。
不過,如果真請他的話,孫全覺得這事得提前跟袁水清打個預防針,別到時候,袁水清真以為他不久之前,還有一個什麼前女友,那樂子就大了。
……
次日上午,孫全花了半個小時,幫樂超看了一下那本三萬來字的新書。
正文部分的內容,讓他確定樂超應該確實是第一次寫網文。
因為他的文風很飄忽,簡單說就是還沒有形成自己的文風,幾乎是想到哪兒就寫到哪兒。
行文的過程中,無用的廢話寫了不少。
但劇情上,卻又意外的還行。
有主線劇情,也有不時穿插的支線劇情。
就是寫作手法上,還有點想炫技的毛病,孫全竟然在他這短短三萬來字的篇幅中,看見倒敘和插敘的手法。
不時還來一段排比句。
但除此之外,就沒什麼明顯的毛病了。
但看完之後,孫全卻皺著眉頭,他總感覺樂超寫的這些劇情,都似曾相似,似乎從哪幾本書里扒過來的劇情。
不要臉的人,管這種叫借鑑。
但在孫全看來,這就是抄襲!
可他無法否認的一個事實就是——這種扒別人劇情的寫法,真的比較容易出成績。
他重生前見過不止一個這樣的作者,本來和他一樣都是撲街,成績甚至比他還要差一些。
但因為放下臉皮去扒別人的劇情和設定,然後一個兩個都賺了錢,一個月一兩萬、三五萬的都有。
說實話,當年他孫全也動搖過。
他自問以自己的水平,去扒人氣作品的劇情和大綱的話,他有信心讓原著作者都無法找到證據指責他抄襲,他也相信那麼乾的話,自己的稿費最少能翻一倍,甚至更多。
但最終,他心裡的潔癖還是令他打消那樣的念頭。
他做不到那樣無恥。
自己有沒有抄,不管別人有沒有證據,他自己是騙不了自己的。
在這方面他大概就是個傻子,他一直堅持原創。
甚至偶爾想到的一個靈感,因為忽然記起自己曾經看過類似的劇情,而選擇棄用。
也許是因為現實折磨得他還不夠慘吧!
他一直堅持著自己的路,賭一個不確定的未來,賭未來的某一天,自己原創的作品也能賺到足夠他體面生活的錢。
事實證明他選擇的那條路很艱難。
直到他重生前幾個月,才寫出一本能掙錢的《我十項全能》,而可笑的是,那本書還沒給他賺幾個月前,就被404大潮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