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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孫全看他訪談記錄的時候,感覺如果這傢伙沒吹牛的話,那就是個天才。
和一般人寫網文出於興趣愛好不同,紗綸寫小說,好像是因為早年開的公司破產了,他是被迫寫網文自救。
然後就那麼成了起點早期的白金大神之一。
現在看來,這幾年寫網文,他應該是攢夠了錢,狀態也調整好了,這是又想開公司繼續折騰了。
孫全搞不清楚,紗綸怎麼會找上他來合作。
原時空,起點也不是沒有高人氣的玄幻作品,可紗綸那次是自己原創了一個故事,然後改編成遊戲。
這一世,也不知是什麼緣故,他竟然看上他的《不死龍戒》。
也許在原時空,紗綸也曾找某個寫玄幻的大神談作品改編?因為沒談攏,所以他一氣之下,才自己寫了本《神殤》改編遊戲?
孫全腦中閃過這樣的懷疑,畢竟紗綸本身擅長的是都市類型的作品,玄幻非他所長。
同時,也得這年頭的起點合約非常寬鬆,除了以買斷方式簽約的作品,起點目前和作者們簽的合約都只要作品的電子版權。
像繁體出版權、簡體出版權、遊戲改編權、有聲小說改編權、電視劇改編權、電影改編權、漫畫改編權等等權利,全部歸作者個人所有。
而不是像15年以後,簽的全是全版權那麼霸道。
否則,紗綸就算看上孫全的《不死龍戒》改編權,也不會特意來找孫全本人洽談,直接去找起點就好了。
……
起點這次年會選的酒店檔次不低,服務很棒。
紗綸一個電話打到酒店前台,說要借用一下酒店的印表機,前台沒猶豫就答應了。
這大大方便了孫全和紗綸簽訂意向書。
一式兩份的意向書列印出來,兩人簡單檢查一番之後,都爽快地簽了字,並按了手印。
這份意向書的內容不複雜,只是約定兩年內,孫全暫不向其它公司出售《不死龍戒》的遊戲改編權,兩年內,只要紗綸的公司成立,資金到位,雙方就正式簽訂《不死龍戒》遊戲改編權入股紗綸公司的協議。
具體股份,根據該公司的價值,再具體協商。
如果單看這份意向書的條款,簽訂這種意向書的兩人,好像都挺不靠譜的。
一個公司還沒成立就談別人作品改編權入股的事。
另一個也不先確定一個最低的股份占比,就隨便跟人簽這樣的意向書。
但他們就是簽了。
對紗綸來說,他做事的風格可能向來如此,也可能是因為這次來參加起點年會,正好看見孫全,然後想到孫全那本《不死龍戒》適合改編成遊戲,他一時心血來潮,就來孫全這裡碰碰運氣。
不管有棗沒棗,先打上兩桿子試試,萬一成功了?
反正試試又不會懷孕。
而對孫全來說,如果紗綸剛才提議的不是入股,而是幾十萬買他《不死龍戒》的遊戲改編權,他可能一口就拒絕了。
因為他清楚再過幾年,影視圈和遊戲行業颳起IP改編熱潮的時候,起點稍有改編價值的知名作品版權幾乎被人買空了。
而當時起點白金作者的一個改編權,動輒就能賣出幾百萬,乃至上千萬的高價。
所以,他絕對不可能在現在幾十萬就把《不死龍戒》的遊戲改編權給賤賣了。
放在手裡捂幾年,就算最後他這本書的遊戲改編權賣不出去,那也不過是幾十萬的損失。
但如果賣出去了,可就是上千萬的價格,再不濟也能賣幾百萬。
風險不大,前景可期,他腦子進水了,才會賤賣。
但紗綸今天找他談的是改編權入股。
對孫全來說,這就是兩個概念了。
雖說,如果最終遊戲改編出來,也有可能賺不到什麼錢,而血虧。
但畢竟還有大賺的可能嘛!
一旦大賺,那很可能就不是幾十萬的收益了。
不僅金錢上的收益,還有先人一步的機會收益。
試想:在其他大神的作品還沒賣出遊戲改編權的時候,他的《不死龍戒》不僅改編了,還很有人氣。
那等IP被娛樂圈和遊戲行業炒熱的時候,其他大神一個改編權能賣幾百萬,上千萬的時候,他孫全一個改編權難得還能比別人賣得更低?
所以簽這有效期只有兩年的意向書,孫全沒什麼心理負擔。
反正兩年內,他本來就沒打算賣這本書的遊戲改編權,這兩年內,紗綸如果真把資金拉來,公司也正式成立了,他以這本書的遊戲改編權入股,有什麼不可以呢?
反之,他也沒什麼損失。
意向書籤完,兩人去樓下點了幾個菜,要了一瓶紅酒,算是慶祝這份意向書的簽訂。
邊吃邊聊,一個多小時後才結束。
等孫全回到房間的時候,神基已經回來了,正盤腿坐在床上碼字,筆記本電腦橫放在腿上。
瞥見孫全回來,神基暫時停下雙手,皺眉問:「你們最後談得怎麼樣?你同意入股了嗎?」
孫全嗯了聲,笑著回答:「同意了,你好像不看好?」
神基默了默,微微搖頭,「說不上什麼看好不看好,我只是覺得紗綸這次跨行跨得有點大,寫小說的去搞遊戲開發……」
又搖搖頭,「他要是說搞一個小說網站出來,也許我還有點興趣,遊戲開發就算了,這東西我不懂,不懂的東西我不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