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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嵐馬上跑過來跟原身要房子。
原身剛剛憑著自己的打拼,住上了寬敞明亮的大房子,誰知道還沒熱乎過來,他媽就讓他把房子讓出來,表面上說女方那邊要臉面,只是為了好看,所以借用借用,結完婚之後還是會還給他的。
但是劇情中原身一旦把房子讓出來,就在沒有搬進去過。
弟弟的媳婦兒堅決不從裡面搬出來,她一口咬定,這是他們結婚的婚房,要想讓她出去除非橫著出去。
弟弟也改了從前的承諾,堅決不搬。
原身眼看著要回房子無望,便帶著媳婦和兒女在外面租房子住。
原本幸福的小家庭,因為這件事兒不斷的爭吵,從此之後家裡再也沒有安寧過。
邵宸延覺的吵架才是天經地義的,自己的房子都被別人占了,當老婆的要是還能不吵不鬧那才是奇蹟了。
事情發展到這裡,這日子還能勉強過下去,畢竟家裡的生意都還在,還可以從頭再來。
就在這時一件更嚴重的事情發生了,那就是原身的妹妹結婚之後在婆家受氣,這個婆家當初是她妹妹自己選的,男人也是她自己選的。
當初原身還強烈反對過這門婚事,他就是看著男方不行,做事兒不靠譜,好高騖遠不說,大吃大喝,用土話就是說這人不知道過日子,但是妹妹邵樂佳就是看上對方了,死活要嫁給人家,原身作為哥哥也只能同意了。
預料之中的事情發成了,邵樂佳和對方嫁婚之後,就經常遭受男人的毒打。
男人吃喝玩樂不顧家,有時候還會動手打老婆。
邵樂佳懷孕之後,男人還動手打她。
又是田嵐哭著懇求原身替妹妹出氣,不能讓她在婆家受虐待。
長兄如父,原身從小就有擔當,而且對兩個弟妹感情很深,他也看不了妹妹被人家欺負,所以就上門替妹妹討公道,結果男方根本就沒有把原身放在眼裡,直接讓原身帶著妹妹滾。
邵樂佳這時挺著五個月的肚子,哭地要死要活,原身火氣上來一拳把男方打進了醫院。
這事可算是惹大了,男方那邊直接報警把原身送進了監獄。
因為男方態度堅決,所以原身被判了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原身進去了,原身的生意黃了,老婆孩子遭了殃,家裡沒有男人無依無靠,沒有了生活來源,家裡僅有的一點錢還被抄走了,一夜之間走上絕路。可以說家破人亡了。
然而更喜劇的事情發生了。
原身的妹妹邵樂佳,居然又跟男方和好了,兩個人奇蹟一般的複合了,搞得這事兒是原身一個人吃飽了撐得似的。原因是邵樂佳跟男方分手之後挺大著肚子,沒有生活來源,哥哥也不能供應她的生活,偏巧男方那邊人品不行,名聲很爛,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
所以兩個人一拍即合,男人回來下跪道歉,邵樂佳馬上就原諒了他,兩個人皆大歡喜了。
邵樂佳反過來埋怨哥哥出手太重,不應該把她的男人打傷。
邵宸延看到這裡胸口的老血差一點就噴出來,要是有把刀子他都能把這些人都宰了。
原身的媳婦和孩子無家可歸,沒有錢交房租,被趕出家門淪落街頭。
孩子邵震遭遇到重大的挫折性格扭曲慢慢黑化,等到原身出獄之後一切都已經不可逆轉。
小小的邵震跑去原身的弟弟邵子陽家,要求他們搬出自己的房子,邵子陽當然不肯搬走,他已經把房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他認為他結婚,大哥那就應該給他買房子。
沒過幾天邵家發生了一場大火,邵子陽和他的婆被燒成重傷,全身燒傷面積百分之六十,渾身上下基本上已全部燒毀了,兩個人生不如死。
田嵐直接被火燒死,整個人燒成碳化。
這件事情震動當地的警察,事情還沒等有眉目,原身的妹妹邵樂佳的兩個孩子被人販子拐走了,邵樂佳和她男人馮立威夫妻都崩潰了,兩個孩子都被拐走了,直接要了他們的命。
等到原身出獄之後還沒等找到自己的家門,就在新聞上看到這樣的消息,邵震把他租住的出租屋也給點了,整個人葬身火海。
邵宸延看到這樣的劇情:「……」
他足足三分鐘,沒有透過這口氣來。
心頭像是撕開了一個大口子,鮮血噴涌,這個劇情讓他從來也沒有過得心疼。原身是個好人,他的孩子也是個好孩子,只是這樣的結果對他們太不公平。
連他一個不想罵人的人都忍不住想說髒話,他最想罵的還是原身,是他的一再縱容,所以才釀成了這樣的局面,真該讓他自己好好看看。
就在這時,原身的老婆許勤一邊收拾一邊掉眼淚,旁邊坐著一個小男孩兒大約六七歲左右的樣子,孩子也不知道家裡發生了什麼事兒,但是他看到媽媽哭了,他也跟著很難過,伸著小手過來替媽媽擦眼淚。
母子兩個默默地流淚,就像世界末日一樣。
這女人不是那種很漂亮的女人,但是長相清秀乾淨,眼睛很亮很乾淨,一看就是非常淳樸的人,她遇到這事兒沒有大吵大鬧,而是已經準備搬家了。
邵宸延馬上就知道怎麼回事了,肯定田嵐走的時候說家裡的房子已經讓給老二家了,所以他們才會難過。
「哭什麼,你哭了,孩子也害怕,別哭了,哭能解決什麼問題,人家只不過是借用,又沒說不給了。」邵宸延不咸不淡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