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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新朝剛立沒幾十年,女子的地位其實還算蠻高的,有手藝的女子,只要嫁了人,在外行走,拋頭露頭的做生意,是常事。世情就對未婚的女子稍微苛刻了些。但是一般街頭巷尾的,哪裡沒有一點暗髒的事兒,有些老頭老太到了那青黃的年紀,其實也有些有首尾,勾搭的,但這一類,百姓們頂多知道了的會罵一句老不要臉,老成這樣了還勾勾纏纏的,屁臉沒有。但真正較真的還真少有。
能被鬧大的,要麼是集齊了權與色,或是財的爆點,要不然,只是這點破事,捂著就完了。誰也沒閒到是糾察社會的大隊,當正義的使者的程度。這點又算個啥事,與那些賭的,嫖的,搶的,偷的相比,這點事真不算大事,只要不是太離譜,也沒人關注!
倒不是說民風很開放,而是,大家都很忙,人家是想吃瓜,但也沒閒到什麼瓜都吃的程度。
張雲帆帶著李方,身後跟著高價請來的一個狀師,他一身長袍,蓄著長須,一雙眼睛眯著,一看就很精明。兩眼一睜一閉,精光閃閃,看不中人,只看中錢。一張嘴,那是不分人話鬼話,只認錢是娘。一副紙筆,明眼看著是律法,其實裡面全是生意。啥,狀師就不是生意了?!也不是所有文化人不看中錢,不吃飯不貪圖享受只要清高的。文化人也是要吃飯的呀,是不是?!
所以有錢,就能請到狀師來寫狀紙。而他之所以願意跟著張雲帆是因為這小丫頭看著是幼稚,然而做事狠辣。一般的商人是能不碰官府就不碰官府的,一般都是商場上的規矩能私了就私了。誰願意來官衙走一趟引這晦氣?!但張雲帆不,她敢扯大旗,這丫頭賊大膽!
既然大膽,就說明能惹事,能惹事,才能有狀師的飯吃啊,是不是?!
所以他一聽說這個事,李方一找到他,又許了高價,他一下子就答應了。
請狀師會正式一點,其實張雲帆看過朝律,她也是能寫狀紙的!
三人往衙門前一站,鼓一敲,百姓們看的都熱烈起來。
只有一行被百姓們盯著涌在前面的幾個掌柜的臉好生苦也。他們昨夜一夜未睡,算一算這損失,痛心的哪裡能睡得著?!
這一場賠,這是要把他們多年的積蓄給賠的底兒掉啊。雖不至於破產的程度,但是基本上明面上的帳都會吃緊,這可真是……
做生意看著是攤子鋪的大,其實真正做生意的人才知道,真沒幾個手上有很多現錢的。有大量現金流的人,那都是香餑餑,那基本都不用自個忙活著投入做生意了,只要願意借錢給別的商人生息,就能用錢生錢,可見現金流為王的重要性。
這一回,倘若是真輸了官司,那就完了,現金流是斷源了,還得賣家產,才夠賠,這是造了什麼孽,才會受這種苦楚?!
他娘的當真是苦不堪言!
所以他們的訴求是,認錯,賠點小錢,但是,不想再繼續兩倍兌付那券了。他們堅決不能認栽。
所以一定要知府懲張雲帆,哪能由著她這樣鬧?!這不是利用官與民,要他們就範麼!?他們也不是罪人犯人啊。憑啥啊?!是不是!?
他們是有錯,但是也沒錯到傾家蕩產的地步!
所以堅決是不想要兌付的程度,來之前也碰了頭商量過了,不能由著這丫頭作賤!娘的,不然臉丟盡了就算了,關鍵是錢也沒了。臉沒了,那沒事,做生意的都是厚臉皮,能到唾面自乾的程度,但錢沒了,那是要命的事情。
知府叫衙役叫升堂,正欲上公堂,卻被師爺叫住,道:「大人,公然審理,恐怕不妥。此事涉及到大量百姓的錢財混入其中,倘若扯起皮來,百姓們聽風是雨便鬧起來,這件事,就難以善了。商人們競爭的事是小,但是百姓們若是聽聞了不妥,鬧出事來,才是大!」
知府一聽,摸了摸鬍鬚道:「師爺言之有理。那便叫衙役們將他們叫到側堂,不公開審理!此風不可開,這兩邊都要敲打,方才能杜絕此事。若以後人人效仿,叫本官又如何做?!但是也不能太緊,緊了又說本府對商人們苛刻,這個度,不好把握啊。」
師爺笑道:「朝廷制度是溝渠,搭建好了,而商業與商人則是水,怎麼引水而活水,鳥語花香,是大人審視之事。當然可由他們競爭一二,正所謂會當擊水三千里,百舸競帆爭上游。這也是常情。然而,若是叫他們失了分寸,反倒水漫了溝渠,這些商人也就由不得人惡了去。依屬下看,完全可以作為案例來審理。引導一二正當競爭,杜絕惡劣針鋒相對,方是正理!」
知府聽了笑道:「也好,如此,也不負一方美談。商業上的事,可包容萬象,既是小女子,哪怕未出嫁,也可競爭,這也是朝廷的先達與包容之意。水之象,包容萬物也!」
第281章 賠了夫人又折兵
為商與為政的人, 到底所思慮的東西是不同的!
所以,張雲帆心中很是清楚,跟在姑奶奶身邊的確是很短的時間, 可她很清楚很多的思維,比如官與民所思慮的東西的不同。她可以為難競爭者,可以利用客人行事, 但,絕不能觸碰官的底線, 叫知府作難。
此時雖是朝廷興商, 她也是趁勢而起,可以借這股風成事。但絕不能囂張過了頭, 倒叫知府為難的。她心裡是很有分寸的。
這裡面的度, 她琢磨著把握的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