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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當自然都是拒絕。

    就算對方說的再誠懇,不是中間商,他也不會同意。

    因為那樣更不好。

    比如前世的硬科幻大神的作品版權被賤賣給了小公司,而這個小公司的確不是中間商賺差價,一心想打造科幻大片,可偏偏實力不允許,搞來搞去最後搞黃了。

    這還算好的。

    想想看,如果沒黃最後出來的卻是一部科幻言情片,那才是真正讓人噁心。

    找來的漫畫公司稍微好點。

    但亞當還是拒絕了那些小漫畫公司,因為對方渠道等各方面資源太差,連漫改詭秘之主的質量估計都無法保證。

    直到黑馬公司來人。

    米國漫畫界三大公司,DC、漫威還有黑馬。

    DC和漫威不用介紹,都是在不斷延續著自家的超級英雄系列,畫不下去就重啟,偏偏漫畫迷就吃這一套,自然不用考慮其他。

    而黑馬公司則主要是將一些知名的非漫畫作品改編成漫畫,藉助原版的名氣來吃一波周邊紅利。

    詭秘之主名氣漸漸起來,自然也吸引了黑馬公司。  

    經過談判,在蘭登書屋的推動下,黑馬公司給出了30%的高額分成版稅。

    漫畫一般都是以單行本來發行的,薄薄的一個冊子,一般銷售價是4刀,而詭秘之主第一卷小丑,足足能分成三十多本單行本發售,總價能達到120刀以上,起步就是小說的兩倍以上。

    只要平均銷量達到5萬冊,扣除給蘭登書屋的30%接洽費,亞當能拿到5*120*0.3*0.7=126萬刀。

    這還只是漫畫,影視、遊戲、商業授權等版權才是大頭。

    哈利波特、星球大戰、漫威、DC這些幻想宇宙的全版權產業鏈動不動就百億、千億的規模。

    所以別怪東國後來什麼都講IP,實在是全版權開發太香太賺錢了。

    由小說改編比原創簡單太多,黑馬公司也是大公司,很快就組織漫畫師搞定了第一冊單行本,趁著小說發行的便利,同步聯動推出同名漫畫。

    相比於大部頭都是文字的詭秘之主小說,漫畫這種圖像文字並存更偏向電影分鏡頭劇本的形式,加上小巧以及單價又便宜到十分之一都不到,更適合大範圍推廣傳播。

    4美刀,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  

    新澤西州。

    萊納德心情愉快的下課,走出了校園。

    自從亞當用『我能打一整天』的狠勁將吉米嚇跑後,萊納德有個狠人朋友的消息就傳開了,再也沒人敢來欺負他了。

    畢竟吉米那高壯身材,就算在橄欖球隊中都是數一數二的,不然同一張臉同一個身體條件的謝爾頓他爸,也不可能先打橄欖球,後來還成了橄欖球教練……認真臉。

    不光這樣,他一直以為是他的女朋友卻因為各種原因不得不隱藏在地下的蓓姬,在他幫著寫作業,而她在旁邊不斷往嘴裡灌白俄雞尾酒時,都不再是千篇一律的一句話:「萊納德,你真是太好了,真希望所有男人都像你這樣。」

    偶爾也關心一下萊納德的狠人朋友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這時候,萊納德的機靈勁出來了,總結了漫畫裡的套路,各種胡編亂造。

    偏偏每每醉酒大吐特吐的蓓姬還真信了,一邊吐,一邊迷迷糊糊的跟扶著她的萊納德討論亞當·米國隊長·蜘蛛俠·蝙蝠俠·……·鄧肯的傳奇故事。

    未來,這樣的蓓姬,拿著萊納德替寫的論文,上了常春藤盟校之一的康奈爾大學。

    當然真正的原因,不是萊納德幫著寫的論文和高中常年的課後作業GPA,而是蓓姬家庭條件不錯。  

    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這么小年紀就天天喝白俄雞尾酒的。

    除了自始至終都沒有變過,冷淡苛刻的母親貝芙莉,以及一次正常生日和節假日都沒有過過外,陽光真的照進了他的生活。

    記憶中,唯一一次最接近生日氣氛的是他外公去世,所有親戚齊聚一團,嗯,還有蛋糕,雖然知道不好,但是那次他還是挺高興的。

    從小到大的節假日不給禮物,只互送論文,這種事情,對於愛好科學的他來說,其實還蠻喜歡的。

    萊納德一邊走著,一邊想著,只要屏蔽冷淡苛刻的母親害的他這麼大了還當眾尿褲子這種家庭瑣事,幸福感爆棚有木有。

    「有新漫畫~」

    路過漫畫店時,萊納德眼睛一亮,笑容滿臉的推門走了進去。

    「咦,詭秘之主,亞當·鄧肯?!」

    因為有宣傳,漫畫店把詭秘之主擺在顯眼的位置,萊納德一眼就看到了,迥異於超級英雄的畫風,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等他隨手翻開看看時,目光立刻被作者的名字給定住了。

    第76章 小夥伴們

    新澤西州。

    

    漫畫店。

    「holy shit!」

    萊納德定定的看著漫畫上寫著的『改編自亞當·鄧肯的小說詭秘之主』的字樣,良久爆了粗口。

    相比於東國的作家喜歡用筆名,西方的作家更偏向於用真名,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

    至於原因嘛。

    在東國是因為早期小說屬於不入流的文學形式,不然就不會稱為小說,而是大說了,一個『小』字道盡小說家的尷尬局面。

    因此直到亞當前世網絡文學大爆發,千奇百怪的筆名依舊還是作家的主流,幾乎沒有人願意用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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