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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後來世事變遷,八家相繼衰落,僅剩的衛家也毀於申氏之手,這十多年來號稱兩京世家的十三世家多在兩京附近大肆吞併田畝,真要說起來,其中有多少曾經是衛家的?
「這麼說來,我衛家對兩京也算有些苦勞。」
衛薔拈起一條綃紗,臉上掛了幾分輕笑。
突然間,她握緊了刀柄,一道流光閃過,一條綃紗落入了她的手中。
鄭裘的身子晃了晃。
滿堂無聲。
剛剛自稱是豐州邱氏的那人跌坐在了地上。
「在座諸位,我知道,隨著北疆平定,昔日北疆世家都想起了自家的地,自家的錢,自家占據一方的好日子,但是,若各位再如今日一般,讓這些人現於我的面前,我這衛家女,就要想起我衛家的地,衛家的錢……到那時,只怕我就不得不向各位來討債了。」
拎著手中的綃紗,她快步走回到自己的主座之前,竟然堂而皇之地將那「箸頭春」以綃紗包裹,放入了袖中。
「燕歌,這酒席沒意思,我們走吧。」
「是,元帥。」
所有人皆看著這兩人離開,於崇看看被留在案上的於家子弟名冊,再看向那邱氏和引邱氏來的鄭裘,幾乎動了殺念。
杜明辛一雙眼睛盯著衛燕歌,看她扶著藍色的羅裙大步前行,卻未追上去。
衛家在兩京的地,杜氏也占了不少。
第33章 有家 「你跟我走吧。」
走出於府大門,衛薔回頭看了一眼。
「那小子怎麼沒跟出來?」
衛燕歌在她旁邊牽著馬默不作聲,她又轉過去看向自家的承影將軍:
「燕歌,那小子竟然今日才知道你是女子?他莫不是眼疾比越霓裳還要重?」
說話時,衛薔將袖子裡裝得「箸頭春」掏了出來,又說道:「這個帶回去給清歌、宋岳還有你帶回來的那些兵都嘗嘗。」
小小一份自然不夠每個人吃個肉絲,切碎了抹在胡餅上也算吃了味道。
衛燕歌站住,從袖中也掏出了一個青色素帕,裡面亦包了「箸頭春」。
斜眼看著那繡了深青竹子帕子,衛薔似笑非笑地說:「你這份看著比我多上一倍呢。」
多了的自然是杜明辛給的,連帕子都是杜明辛給的。
從前衛燕歌帶兵回東都,在外喝酒吃肉也都要給兵卒們都帶一份,杜明辛也都幫她,今日也不過是循了慣例而已。
偏偏就逗到了衛薔,見衛燕歌面無表情將三份「箸頭春」都收了起來,她拉著馬的韁繩笑個不停。
「燕歌,這小子還真有些意思。」
衛燕歌看著衛薔,道:「他只比您小一歲。」
「咳。」衛薔一下止了笑,扶著腰站了起來。
「我都忘了,當初撿到你的時候你也已經十一了,這些年被你們一口一個家主叫著,看見頭髮還沒白的就覺得皆是小輩。」
衛薔這話實在不虛,她統御北疆十萬兵馬,操持上下幾十萬百姓活下去的大事,與她往來的「年輕人」也已是三四十歲年紀,哪怕耄耋老翁對她也多半要低著頭,如此久了,真的會忘了自己的年紀。
其實她今年也才二十七,只比衛燕歌大上兩歲,比衛行歌大五歲,衛清歌是她養起來的第二批孩子,真比起來,她也只大九歲而已。
「家主,您當初撿到我的時候才十三,我小時候偶爾也會想您除了打架和打仗之外什麼都不會,也還沒長大。」衛燕歌輕聲說道。
衛薔笑了,她拍了一下衛燕歌的肩膀。
「我那時只會打架打仗麼?不也把你餵得有了些肉?再說了,你最先學會的也是打架呀,不光會打架,還會握著刀跟在我身後補刀,那些土匪,你見一個捅一個,下手比我還狠。」
說起十幾年前的舊事,衛薔的眼睛裡像是有細小的星子。
衛燕歌跟衛薔一起往前走,聽著她說起如何教自己學武。
衛燕歌是衛薔在北疆撿到的第一個孩子,那時衛薔自己也是流落北疆的孩子,身無分文,因為沒找到定遠軍的虎符,申家意圖對她趕盡殺絕,親戚故舊要麼畏申家之勢,要麼就想讓衛薔被深深地藏起來,從此無聲無息,苟且自身保一世平安。
可衛薔並不想成為衛家活著的墳。
她帶著自己的劍和馬從薛大將軍家的莊子裡跑了出來,是的,名震西京的衛二郎原本是用劍的,那把阿爹送她的銀鞘寶劍上的寶石被她一顆顆摳下來賣了,最後索性連劍也賣了,換了一把鋼製橫刀,包著貂毛的小羊皮馬鞍也被她賣了,她從前想當個仗劍天涯的遊俠兒,到了那時才知道一人遊蕩在天涯是何等的苦楚。
最後,連從小陪著她的那匹「御霄漢」也受了傷,被她送給了太原一位懂馬的人家。
先南下,後北上,倉皇數月,衛薔最後在麟州的一個村落里住下,因身量長得高,她謊稱自己是個十六七出來討生活的鏢師,每日靠著打獵為生,而衛燕歌,就是她在那麟州山里遇到的。
那時候衛燕歌還沒有名字,因為她的眼睛頭髮,村里父老當她是山鬼妖怪之類,每次見了就要敲鑼,然後用木棍驅趕她。
這隻「山鬼妖怪」雖然乾瘦得像樹枝,身體卻很敏捷,除非真的餓到不行,也不會跑到村落周圍來。
衛薔的自幼跟著阿爹走南闖北,見識比他們高出不少,知道這不過是個有異族血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