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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人盤中除了蒸鮮魚鱠之外,還有一道菘菜燴豬腿肉,一道平州海米小火燉的蘆菔湯,陳窈兒將自己的那碗湯放在了晏青紅的面前。

    晏青紅又是一笑:「這麼多年了你還記得我喜歡喝這個?」

    她也沒客氣,直接接過來喝了。

    喝完,她對陳窈兒說:「眼中釘也罷,肉中刺也罷,你我身前有天下第一兇刀,破迷障,碎鐵壁,乃古今大幸,我們只管各司其職將各自之路走好,才是應有之道。」

    天下第一兇刀。

    其他幾位女刺史不約而同抬頭看向了緊閉的房門。

    破迷障,碎鐵壁,硬生生開出了一條路的人……

    「忙了這許多日,好不容易有一頓好魚好肉好飯食,偏偏跟元帥同坐的是那個賀錦鯉。」葉嫵兒在心裡又給賀詠歸狠狠記了一筆。

    被人惦記的賀詠歸食不知味,他剛剛說要請罪,卻又不知從何說起,看看衛薔吃魚,他反覆猶豫,連塞進嘴裡的是什麼都不知道。

    「錦鯉,你這個稱呼,除了燕歌的名字之外,算是顧予歌給北疆人起的第一個綽號。我記得那時候我回麟州之後傷勢反覆,給她寫信也無什麼好事可講,就把你大難不死之事告訴了她,她說世上總有人集運氣之所成,是錦鯉成了人形,我身邊多幾個這樣的人,傷說不定就能好的快些,也就是那時候起,嫵兒師姐就叫你賀錦鯉……其實人之名姓得於祖輩,誰會願意被人以綽號稱呼呢?尤其是你本就有官身,年紀又比旁人大些……你被人喚了這麼多年錦鯉,是你的溫善良願。」  

    嘴裡塞著一口蒸餅,賀詠歸喉嚨里哽了一下。

    衛薔說完,又吃了一口菘菜燒豬肉。

    「這些日子,每天都有人找我替你求情。除了韋老,連長孫琴和嫵兒師姐也來找我,你為何被叫了這麼多年錦鯉,還是我師姐她提醒我的。」

    終於強咽下嘴裡的蒸餅,賀詠歸面前多了一盞水。

    「賀刺史,你可願信?無論是朔州刺史長孫琴,還是麟州刺史葉嫵兒,還是我今天要與你說的話,其中一絲私怨也無。」

    賀詠歸「咚咚」喝下盞中水,抬頭道:

    「元帥,您十數年來信我,將雲州上下託付,我也知道,無論我口中如何說著肝腦塗地以報知遇之恩,終究比不上您予我這份信任。」

    「好,你這話我也信。」

    衛薔放下了手裡的筷子。

    仿佛從放下筷子的那一刻起,她就成了絕不會徇私的北疆之主。

    「雲州刺史賀詠歸,你以為北疆使女子可為官,是為什麼?」

    賀詠歸端坐在桌案對面,沉聲答道:「回元帥話,女子可為官是因《北疆安民法》,《安民法》總綱第一條,北疆是北疆人的北疆,人人可得田,人人可從軍,人人可讀書,人人可為官,務必使勞有所償,功有所賞,令行禁止,法度可依。從乾元十五年您頒此法,增刪重整六次,此條從未改過。」  

    「雲州刺史賀詠歸,你以為此條如何?」

    「回元帥話,此條為上善之政,安民之基,當萬世流傳,十數年來我無一日不心懷此念。」

    「可在你的心裡,此話的意思是,人人可得田,人人可從軍,人人可讀書,人人可為官,可若是女子為不了官,那也是無傷大雅之事,務必使勞有所償,功有所賞,可女子的功勞實在微末,令行禁止,不讓女子為官不算違令,法度可依,法度種種皆要費心,女子為官之比,省了便省了。」

    窗外有光斜照而入,照在衛薔的半邊身子上。

    她看著賀詠歸:「才十幾年,這話在你心中怎麼就變了模樣?還是從一開始,你的目之所及,就沒有看向那些為北疆流汗流血的女人?」

    賀詠歸自覺北疆官吏調度之事自己無可辯駁,低下頭道:「元帥,最初見到你與一眾女兵女將,我時時驚嘆世上女子與我從來所想的不同,後來與女子共事,我也並無抗拒之心,若說我最初就沒看見女人的辛苦,我是絕不肯認的。」

    雙手放在腿上,賀詠歸幾番想要將手攥成拳又鬆開。

    旁人見他,覺得他是雲州刺史,定遠麾下最老的一代牧守之臣,可在衛薔的面前,賀詠歸一直知道自己是誰。  

    他永遠是那個死裡逃生茫然不知所措的失城縣令,他被掛在定襄縣的城牆上,看著蠻族屠戮凌虐他治下的百姓。

    在定遠公的手下,他並未因自己的權柄而自滿過,他不求財不求利,甚至也不求名,十幾年來閉上眼睛,他都能看見那些死在他面前的百姓,唯一能讓他稍得解脫的,是當年那個抱著鐵盔進了帳篷的清瘦少女。

    「聽說你從前是個縣官,可知如何組織百姓種地?」

    他自然是知道的。

    也因此,他沒有死在那些被冤魂糾纏的夜裡,有活著的人在等著他去做事,他不能為死去的人贖罪。

    明明是這樣的,最初,明明是這樣的。

    當年的少女長大了,一雙眼眸似乎看透了他的心:「可你終究是變了,賀刺史,你不知不覺,將一些人放在了一些人和事的後面,且不以為錯。」

    賀詠歸艱難萬分地點頭,從椅子上跌跪到地上:「元帥,是我錯了,從我不知自己錯了的那一日起我已經大錯特錯,我自請免去雲州刺史一職,只求您別讓我再無事可做,若諸事清查之後判我有罪,我願去礦山效力,若是僥倖無罪,我自請去田間做一教授種田之法的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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