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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個縱橫商場數十年的領導者,沈沖並不可能與唐軟談一些傷春悲秋的別離話題,他只能更加理智與分明。

    「當初把你帶到小顧身邊的是我,現在把你從小顧身邊帶走的也是我。」

    「或許小顧甦醒後會很長一段時間不再理我,甚至弄得家裡人仰馬翻。」

    「我的兒子,我最知道,他還是愛著你的,我和他媽媽都能感覺得到。」

    「但真正的愛很多時候並非是互相牽制,拉扯,捆綁,摧毀,它還有放手這一種更美滿地抉擇。」

    「我的兒子一直很優秀,以至於我以為他聰明到什麼都不用去教,他自己在生活的教育中會自己學會一切經驗。」

    「所實話,他在你這裡狠狠跌了一個大跟頭。」沈沖一笑,「我應該更早教會他何為放手,雖然我和他媽媽到現在也沒弄明白你們之間究竟怎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但是對不起。我沒很好地教會沈顧,教會他做人應該張弛有度,不應該偏執固執。」

    「而對你,軟軟,我也很抱歉,在小顧傷害你的時候不能很好地教訓兒子,在你被他糾纏不休的時候不能正確引導。」

    「也謝謝你能陪伴他走過短短兩年的婚姻生活,他這樣一個自以為是的不能行走卻脾氣超臭的壞小子,也能好好嘗一次愛情的苦。」

    「他下次應該不會再敢了。」

    沈沖竟一直在表達感謝,從始至終沒有數落唐軟的一句不好,只是在細數沈顧的不足。

    他真是一位很好的父親,只為了不讓唐軟更多地氣恨沈顧,潛移默化告訴軟軟,婚姻並非一件恐怖的事情,遇見對的人,還是能擁有下一次的幸福。

    人生永遠不會止步於此。

    唐軟忍住淚水,也表達了自己的感謝。

    離婚並非為了互相憎恨,而是一種懷念,一種轉變,一種更好地面對生活的反思。

    沈沖抬腕微看了一眼手錶,重新面朝唐軟說,「聽你們的離婚律師講,小顧給你的離婚補償你一點都不要,要知道你的父母早已經離開了華國,去了國外......相當於從此以後,你是自己一個人生活,會很艱難。」

    唐軟破敗的心情終於有了一絲好轉,禮貌地回覆說,「沒關係,我自力更生的能力其實很強的。」

    咬了下嘴唇,輕聲問道,「爸爸,我還想最後叫您一聲爸爸......沈顧他,好點了嗎?」

    連續一周,他連睡覺都抱著手機,生怕沈家半夜打電話告訴他,沈顧怎麼了。

    現在已經離婚了,他還是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也許將來直到他死,也不會再看見沈顧一面了。

    起碼,他想沈顧應該好好地活下去。

    沈沖瞭然一笑,拍拍他的肩膀,「做你的爸爸是我的榮幸。還有......」

    「小顧他很好,他將來的每一天都會很好,請放心,過好自己的每一天。」

    從民政局走出來,唐軟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他曾設想過自己終有一日被沈顧拋棄,或者自己拋棄沈顧的這一天。

    天空尚且蔚藍,街市車道尚且熱鬧,世界沒有一絲一毫地改變。

    唐軟大大伸個懶腰,舉頭望天,陽光依舊鋪面而來,只是太陽永恆地刺眼,即使閉緊雙眼,依舊會有滾熱的淚水從縫隙中汩汩地鑽出來。

    好吧,我愛過沈顧,正如我此刻享受陽光撫慰。

    我恨過沈顧,也如我現在淚水漣漣。

    正像沈沖所言,一切愛恨只是痕跡不是唯一,拍拍膝蓋上的泥土,人還是要繼續前行。

    唐軟隱在別人看不清的角落裡擦乾眼淚,畢竟民政局門口人來人往,被發現他鼻尖通紅得在哭,還是怪丟人的。

    往下走一共二十幾級台階。

    唐軟每一步都走得大方又穩重,最後才輕快起來。

    首先,他要回家去收拾行李,沈顧說那套房子已經過戶在他名下,反正自己也是不會要的。

    其次是買一隻最貴的抹茶口味冰激凌,一定要花自己掙的錢。

    最後去跟沈慎言要回他的狗,名正言順告訴小叔叔,他已經離婚了,要帶著吉吉去曲洲城安家落戶。

    計劃通!

    正當他為自己的計劃感到滿意,並立刻實施起來時。

    一輛邁巴赫在民政局門口仿佛等到不耐煩,一個勁兒得摁喇叭,分明是不准停車的地方,硬被對方的百萬豪車強行占領,生怕安保人員不敢來扣他似的。

    唐軟終於反應過來,對方是在朝自己摁喇叭。

    沈慎言那顆俊逸非凡的頭顱已經從緩緩降落的車窗前露出全貌。

    「熊孩子,快點上來!」他拼命催著,連吉吉也在車裡汪汪大叫。

    「再不快點,你就要去公安局撈我了。」

    他那副金絲眼鏡框熠熠生輝,連帶他那雙迷人的眼睛都泛起光波。

    唐軟嚇得跳上他的車,關好車門,抱緊狗,連聲問,「小叔叔,你瘋了嗎?你怎麼不遵守停車規則呀。」

    沈慎言動作敏捷,啟動汽車仿佛彈指一揮,「我要是一直遵守規則,怎麼能等到你?」

    等到你順利離婚的這一天呢?

    「祝你離婚愉快!軟寶。」

    他以後可以天天叫他軟寶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法律小科普。

    對方昏迷不醒,因為沒有民事能力,所以另一方不能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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