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曹所長嘆口氣,也行吧,他們派出所缺的就是這樣有戰鬥力的。
蘭靜秋追著黑狗騎到一個荒宅門口,這裡應該是很久沒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裡長滿草。
她在草叢中聽見小狗的叫聲,這才明白,這黑狗是來餵食小狗的,可它叼的應該是條胳膊!
蘭靜秋把車靠在土牆上,慢慢走過去,無奈地試圖跟黑狗講道理:「這是我們的物證,是受害者的屍體,請你……」
黑狗把屍塊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著竄出來照著她的腿就咬過來了,蘭靜秋一個側踢把黑狗踢開,見它又撲上來,這次她沒留情,直接朝著頭上踹了過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時不敢再接著攻擊,蘭靜秋趕緊過去用證物袋把那條胳膊裝了起來,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條小狗,嘆口氣,現在城裡不准養狗,一經發現就會打死,她就算想幫它們也沒辦法,最多抽空給它們送點吃的來,或者等案子結束把小狗送去鄉下給老鄉養,這大狗如此兇悍,還吃過人肉,誰敢養。
可它吃的是煮熟的不是生人肉,到底要不要幫它結束生命?
蘭靜秋正為難著,就聽見門口好像有人騎上了她的自行車……
她顧不上管狗了,衝出來一看,早沒影了!
出警第一天,丟失警用自行車一輛?
風風火火的蘭靜秋眨巴眨巴眼,擦,太倒霉了吧,還是她太激進了,不該自己來?
主要是好不容易轉正,穿了制服,還碰上了大案子,能不熱血沸騰嘛,結果麻爪了。?
第4章 二皮臉
證物找回來了,自行車被人騎走了,蘭靜秋雖然知道很難追上,但還是跟了出去,想看看大街上有沒有目擊者。
此時是上午九點多,上班的上學的都已經進了單位、學校,嘮嗑的老頭老太太還沒出來呢,街上還真沒一個人。
她嘆口氣,拎著證物袋開始觀察著這條胡同兒。
不長,只五家,靠裡邊的兩家都沒人住,有野狗的這家在最裡邊,那人如果不是住這胡同里的,應該就藏在倒數第二家的廢棄宅院裡。
蘭靜秋覺得那人不太可能是這裡的住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沒人會在自己家門口偷別人自行車。
倒數第一家三間房塌了一半,好著的那間應該是被野狗占了,味道很重!這家院裡還有幾塊白骨,蘭靜秋看著也很像是人骨。
第二家沒有大門,堂屋的門也虛掩著,蘭靜秋小心地推門進去,門扇十分順滑地被她推開。
她愣了下,年久失修的門可不會這麼順滑。往下一看,果然門扇的轉軸上滿是油,不是機油,好像是什麼動物油脂,蘭靜秋不敢細想,小心查看著屋裡的情況。
這邊也是三間房,堂屋跟左邊那間滿牆都是蜘蛛網,只右邊那間一點蛛網都沒有,靠窗的一邊還用紅磚在地面鋪了兩層,上邊鋪著兩床髒兮兮已經看不出顏色的被褥,裡邊的棉花都露出來了。
房間一角倒扣著一個水缸,缸底當桌子,上邊放著一袋饅頭干,一個邊邊都磕花的搪瓷碗,裡邊用冷水泡著饅頭干,已經成了糜狀。
除了這些,房間裡再沒別的了。
沒衣服沒鍋沒灶具沒刀具,蘭靜秋把所有的地面都看了一遍,甚至戴著手套把水缸翻開看了一遍,裡邊什麼也沒有。
根據她的判斷,這裡不具備殺人分屍煮食的條件,但這人還是很可疑,為什麼要騎著她的自行車跑?是聽到自己說受害者了嗎?一個流浪漢為什麼要把門弄得這麼順滑,怕被發現嗎?
她又去那三家住著人的一一敲門,只有最靠街邊的那家有人,還是個七八十的老太太,還耳背,看見蘭靜秋的衣服就拉著說俊。
蘭靜秋問了幾句,完全驢唇不對馬嘴,盤查只能先到這裡,她想留下來看著現場,可曹所長他們都不知道她在這裡,只能先去河邊匯合。
沒有手機的年代就是這麼不方便,要是換她那個年代,一個電話過去,交警就把偷車賊抓住了。
蘭靜秋坐著11路緊趕慢趕的到了河邊,她發現已經戒嚴了,顯然這裡也找到了屍塊。
她把自己手裡的送過去:「曹所長,找回來了,但我自行車被人騎走了,那邊兩個荒廢的院子一個住著野狗一個住著流浪漢,我懷疑我自行車是被那個流浪漢騎走的。」
曹所長愣了下,一時不知道該誇她還是該罵她,怪不得看著比剛才沉穩多了,原來是犯錯誤了!
「這幸虧還沒給你發槍,不然你是不是也得把槍給丟了?」
蘭靜秋趕緊說:「不會,有槍的話我肯定不離身,主要還沒適應過來,誰能想到有人敢偷警車呢,其實咱們的車子上該做上標識。」
曹所長瞪她一眼,還給自己找上理由了!
其實以前警用自行車做過標記,可嚴打的時候一出去就被人扎車胎!後來就全都刷成了大眾色。
他沒說這事,只問她:「流浪漢?年初剛清查過,哪來的流浪漢?跟碎屍案有沒有關係?」
「這我不敢肯定,他住的地方沒有血跡沒有兇器也沒有殘留的屍體或衣服,不過他隔壁就是一大一小兩隻狗,院子裡有幾塊骨頭,還不確實是人骨還是動物的骨頭。」
曹所長看看找到的那幾塊,知道這是大案子,不僅焦躁起來,他撓著頭:「就這些?你沒見到人,怎麼確實是流浪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