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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長不短的頭髮上全是草葉子,亂糟糟的頂在頭上還有幾根雞毛,如此頭頂仿佛雞窩,還是那種剛經歷了狂風暴雨的雞窩。
渾身上下更是髒的不成樣子,確切的說渾身上下就沒有一塊乾淨的地方,不是草汁子就是草葉子,再就是土沫子,還有雞毛。
安順正在啃野雞,這隻野雞不知道是怎麼被它抓住的,死的悽慘,脖子耷拉在一邊兒,身上的雞毛被扯的七零八落,安順捧著雞,滿嘴的鮮血。
洛書看到的正是這樣一個安順,一個狼狽不已,卻信守承諾的安順。
眼睛發熱,鼻子發酸,洛書使勁兒瞪了瞪眼睛,將裡面的眼淚給瞪了回去,這人是自己到這個世界見到的第一個人,前幾天說是照顧他,其實何嘗不是自己想有個牽絆?
一朝穿越,同親人分別,來到完全陌生的地方,怎麼可能立刻就適應?所謂的適應也不過是強裝鎮定罷了,說是照顧安順,何嘗不是給自己個無根的浮萍抓住一個支撐呢?有了安順,她可以不停的告訴自己,她還有人需要,她還有個傻子需要照顧。
卻沒想到,這個支撐「傻」到這個份兒上。
「安順,我回來了。」洛書的聲音有顫抖。
正在生啃野雞的安順將雞從嘴邊拿開,裂開了全是血的嘴,扯出一個恐怖的笑容:「書,在。」
「對不起,我回來晚了,對不起。」不管安順是否懂得,洛書還是為自己估算錯誤而道歉。
快步走到安順身邊,洛書從空間紐中拿出水和食物:「你先漱漱口,然後再吃東西。」
安順聽話的拿起水杯涑口,然後接過洛書拿出來的食物,狼吞虎咽的開始吃,洛家給洛書準備的食物都是軟爛的,如此就更方便了安順,他乾脆也不怎麼咀嚼,直接往胃裡倒一樣。
洛書沒管安順怎麼吃東西,她拿起安順放在地上的野雞拿了起來,野雞真的很慘,死的慘,脖子上的牙印清晰,應該是被咬死的,對此,洛書默默的汗了一下,被咬死的野雞,哎!
然後就是身上的毛七零八落的,這沒什麼,還有就是雞胸肉和雞大腿都被安順啃了一半兒,現在這隻雞,肉大概剩下一半兒。
掃了一眼安順的進食速度,洛書重新低下頭看了一眼手中這隻還剩下一半兒的野雞,洛書不打算浪費,還是做了吧。正想著呢,眼前又出現一隻獵物,是一隻兔子,完整的野兔。
洛書抬頭看去,安順放滿了進食的速度,將這隻兔子拎出來的。接過兔子,洛書剛想開口,就見安順從自己背後的草叢又劃拉一下,又拎出來一隻兔子,一隻完了又一隻。
這下洛書手中就有了三隻兔子半隻野雞,將所有的獵物拎在手中掂了掂,一共能有二十五六斤,正好自己帶來的東西也不夠,這些做好了給安順吃。
第20章 第20章
野雞和兔子加起來有二十五六斤,聽起來不少,實際上去掉不能吃的皮毛還有裡面的內臟腦袋等東西,剩下不了什麼東西,將不能吃的都掩埋到土中,最後洛書也就得到了十六七斤的東西,還包括了骨頭和心肝等物。
看著洗得乾乾淨淨的內臟和肉,洛書眉頭緊皺,都說野味兒好吃,確實好吃,前提是那得會做,尤其是野雞和兔子,聽起來很美好,實際上那土腥味兒(腥膻味)十分重,尤其是兔子,做不好,那絕對下半輩子都不想吃兔子了。
這種悲慘的事兒洛書當然不會讓其發生,她手中沒有高度酒等東西去除土腥味兒那就只能用原始的東西去除。
洛書開始滿草叢找東西,蔥姜什麼的還是好找的,可惜蔥並不能壓制兔肉的味道,而姜又不太適合同兔肉通吃,兔肉性寒,姜則性熱,同時吃下容易腹瀉。
不能用姜,洛書眯著眼睛在草叢中找到了薄荷,薄荷是個不錯的東西,這東西除了自己氣味兒不錯之外,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去除異味兒,最重要的是,這東西也是性涼的,不會同兔肉衝撞。
採集了大把的薄荷,洗乾淨,洛書將薄荷搗碎,然後將兔肉埋入其中,醃上,之後洛書開始處理內臟,內臟的味道更大,先用水焯一遍,裡面加了不少的蔥,然後也用薄荷醃上。
掃了一眼被安順吃的七七八八的東西,洛書趕緊開始做肉,將薄荷全部洗掉,兔子肉也用水焯,最後,雞肉和兔子肉是一起燉的,裡面洛書放了很多蔥。
鍋子類似於高壓鍋,因此燉的速度挺快,掀開鍋子的時候,蔥香味兒裡面帶著一絲清涼的薄荷香飄散出來,洛書用筷子夾了一點兒嘗了嘗,比較滿意,雞肉的味道全部去除了,兔子肉上還有一點點膻味兒,不過不嚴重,吃起來不討人厭。
將鍋子直接端給安順,洛書又開始做內臟,一邊做一邊在心裡琢磨,森林裡面的東西越來越少,還是將安順帶回去比較好。
內臟的味道更重一些,不過洛書找到了幾個小辣椒,直接爆炒,用的是野雞肚子裡的雞油,缺少調味料,做的滋味兒比較一般,不過安順還是吃的很滿足。
髒兮兮的臉上第一次露出了滿足的神情,洛書有些驚訝,伸出手摸了摸安順的胃部,鼓、鼓起來了?洛書瞪大眼睛,這還是她第一次摸到安順胃部略鼓的情況呢,這是真的吃飽了?艾瑪?天要下紅雨了,真是難得。
洛書嘗試著問:「安順,你今天都吃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