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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個兒起晚了,她惴惴不安出門,生怕家婆和嫂嫂們說她。
好在婆婆住的堂屋還沒動靜,應該還是養病呢。
吳鳳想。
前段時間,姜家老太遛彎的時候,不小心摔了一腳,這一摔直接在炕上躺了一個多月,前頭幾天,婆婆又是高燒又是昏迷的,可把姜家的大孝子們給嚇了個夠嗆。
連在部隊,萬年不回家的老三都急吼吼請了假,回來看老娘。
也幸虧,家婆素日裡身子硬朗,加上老薑家有底子,能掏錢兒請醫生吃藥打針,幾個兒子兒媳婦日夜在炕上守著,老太太這才從鬼門關回來了。
吳鳳進了廚房,看見二嫂許春秀挺著肚子燒火,臉紅耳赤趕忙上前幫忙。
手還沒碰到鍋沿兒,就聽見許春秀笑嘻嘻打趣她,「三弟妹啊,你起了?」
吳鳳點頭。
許春秀又捂著嘴笑,「老三前頭剛走了幾天,你這臉色咋又黃黃的了,可跟老三在家的時候不一樣了,老三在家那會兒,你臉色紅潤的跟大蘋果一樣,老三在家不在家就是不一樣,哈?」
吳鳳臉紅的跟什麼一樣,悶頭悶腦不說話,只一個勁兒低頭燒火。
許春秀大早上在大嫂那裡吃的那點兒氣,才算是散出去了。
想起大嫂陳秀英,許春秀又不悅地撇撇嘴。
大嫂是家裡老婆婆千挑萬選娶進門的長媳,個性精明幹活也是一把好手,前頭家裡兩個弟媳婦沒進門家,都是她一手操持家裡家外,這幾年有了兩個弟媳婦幫忙,她也輕快了許多。
不過,許春秀就是不服氣大嫂。
進了姜家門這幾年,她可是知道的,婆婆最依仗的就是大嫂了,現在家裡是婆婆當家,家裡大小事兒,婆婆都聽陳秀英的,就連大房生的兒子,姜家的大孫子黑娃兒,也是婆婆最寵愛。
而她家的蛋娃兒呢,雖說婆婆也喜歡,可到底不如黑娃兒。
再說了,家裡還有婆婆最疼愛的老四呢。
老四眼下還沒結婚,初中畢業了,在家裡都晃蕩了好幾年了。
婆婆還跟地主家養少爺一樣寵著小兒子。
為了啥啊,還不是因著老四是老來子。
大孫子小兒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姜家的家業不薄,公公當了那麼多年的老師,再加上家裡這些年賺的錢兒都是婆婆拿著的,家裡日子過的節儉,這麼些年,也該不少錢了。
更何況,婆婆手裡還攥著姜家祖上傳下來的那對翡翠手鐲兒,水綠水綠的啊.......
想起婆婆手裡的家當,許春秀的眼睛就閃了閃。
正想的入神兒,院子裡的豬吃光了米糠,又開始叫喚著拱欄門。
在外頭整理草垛的陳秀英喊許春秀再去餵豬。
許春秀不情不願,看著天上升的老大的太陽,再看一眼姜家老四關的緊緊的屋門,她心裡憋著火,順手抄起牆角的棍子,一陣風似的跑到豬圈前,朝著嗷嗷叫喚的母豬一頓亂敲,「吃,吃,你就知道吃!太陽都曬屁股了,你還吃!饞不死你!」
一早就出門去公社開會的姜遠山拎著三兩羊肉進門,聞聲皺眉道:「二弟妹,幹啥呢?大早晨吵著娘休息咋辦?」
黑臉老大一出聲,許春秀就慫了。
「大,大哥,沒啥。」
姜遠山沒多話,正好陳秀英抱著捆麥垛進屋,把手裡的羊肉遞過去。
「秀英,把這羊肉拿去燉了,給娘補身子。」
「誒。」
家裡正好有蘿蔔,陳秀英就一塊切了加肉燉了,為了婆婆吃的好,還奢侈地加了豬油和蔥花。
院子的嘈雜聲傳來,堂屋炕上的沈荷睜開了眼,看到頭頂破敗昏暗的屋頂,這才反應過來。
原來她是真的穿到書里來了。
成了四個兒子的老娘了!
要說沈荷上輩子,那也是爽唧唧的一輩子啊。
二十一世紀的沈荷,出生於動盪的民國末年,家中世代經商l
時局動盪,沈家祖父帶著家人喬遷到港城。
自小在時髦港城長的的沈荷有錢有顏,年輕時也是港城闊少爭相追逐的對象。
沈荷也談過幾場戀愛,也有兩任男友求過婚。
都被沈荷拒絕了。
怎麼說呢,那幾年,她看慣了身邊嫁出去的小姐妹在婆家那些,狗血淋頭的破事兒,真的是夠夠的了。
嫁人有什麼好呢,嫁到富豪家,數不清的小三情人私生子,跟許多女人勾心鬥角的,搶一個早晚會禿頭大腹便便的男人,想想都糟心。
嫁到普通人家,柴米油鹽醬醋茶,生子婆媳妯娌小姑子還有無數的家務事,這樣的生活,沈荷想想都要哭了。
就這麼著,沈荷就剩下家裡了。
眼瞅著嫡親的妹妹都嫁人小侄子都能滿地跑了,沈家母親也只能對著女兒搖頭嘆道,這女孩子啊還是要早些嫁人,年歲越大看透的東西越多,最後誰還想結婚?
要這些個玩意兒幹啥,自個兒過一輩子不是挺好?
好在沈家家業豐厚,多年後父母接連故去。
嫡親妹妹也走了,沈荷當了一輩子的時髦闊老太,到九十歲壽終正寢,在孝順的侄兒的陪伴下,心滿意足閉眼,就等著投胎了。
沒想到.........
眼睛一閉一睜,她居然穿到了看過的一本年代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