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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雅柔很快就不糾結姬雲緋失憶與否這件事,她只是更為憤怒,滿臉怒容壓不住,盛氣凌人要發瘋……

    姬雲緋皺了皺眉。

    在原主的記憶里,姬雅柔極少喜怒形於色,想必是今日之事,真的讓她氣不可竭了。

    「那我為什麼要按照您說的做?」姬雲緋好笑地反問。

    「因為我是你媽!你必須聽我的!」姬雅柔理所當然地吼出這麼一句。

    姬雲緋:「……」

    這是什麼神邏輯?

    就算是母女情深,母親也不可能百分百迫使女兒完完全全地聽話。

    更何況姬雅柔與原主之間的母女親情本來就極為薄弱。

    當然,這句話,原主曾經聽得耳朵都長繭子了。

    「我已經二十歲了,是個成年人,我可以為我自己做主了。」姬雲緋目光直視姬雅柔,沒有半點退縮。

    要是換成原主,是不敢這般看著姬雅柔的。

    姬雅柔氣極反笑,「怎麼?二十歲就覺得自己翅膀硬了?姬雲緋,我告訴你,沒有我,你什麼都不是!」

    

    「……」姬雲緋有些無語。

    在她前世的那個朝代,女子十五歲及笄,就是成年了。

    成年人既多了權利,也有了責任。

    想她前世曾十二歲就上戰場,就是為了向世人證明虎父無犬女,更是以瘦弱的肩膀,扛起了整個家族興衰榮辱的重擔。

    十四歲斬獲敵軍主將的首級,十五歲當開國皇后。

    她沒有依賴誰,靠的都是自己!

    雖然現在時代不同了,但作為一個成年人,她相信自己有能力管理好自己。

    她既要享受自己做主的權利,也會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姬雅柔沒聽到姬雲緋的反駁,以為她認了慫,當即更是囂張地追問:「你就是為了在今日的記者會上報復我,才故意假裝失憶對不對?」

    姬雲緋也不否認,「該說的我都在記者會上說了,您這會兒不應該來找我,而是應該趁著熱度還沒降下去,趁機炒作一波旗下的藝人。」

    姬雅柔是個唯利是圖的人,為了得到利益,她多得是見縫插針的手段。

    眼下耗在這裡同姬雲緋爭吵,就連姬雲緋都覺得實在是浪費好時機。  

    「還輪不到你來提醒我該怎麼做!」姬雅柔氣憤憤地瞪了姬雲緋一眼。

    姬雲緋聳聳肩,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反正她又沒什麼損失。

    姬雅柔卻因姬雲緋這般「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而氣得心口更疼了。

    「你四年前逃跑,留下一大堆爛攤子給我;現在你忽然出現,也是我給你收拾爛攤子。」

    「阮棠啊阮棠!我就是養條狗,也比你懂得知恩圖報!」

    聞言,姬雲緋有些瞠目,一個母親竟然能對親生女兒說出這樣的話?

    她當即懟了回去,「姬家有今日,大半都是我的功勞,你還讓我對你知恩圖報?是要我感謝你多年來的無情壓榨麼?」

    「再者,四年前是你賣女兒在先,我不跑難道等著被一個老男人糟蹋麼?」

    「是你自己決斷失策害得集團差點破產,要找老男人融資也合該是你去出賣色相!」

    「而我這次回來,身受重傷你看不見,你的眼裡只有家族顏面和利益。」

    「我假裝失憶就是為了看清楚你在這四年裡是否有誠心悔過,當然,我是失望了,因為你的嘴臉比四年前還要難看!」  

    「還有,是你自己不信任我,先入為主地認為是我秘密生子。我根本不需要藉助你的力量就可以闢謠,也是你自己一廂情願要為我收拾所謂的爛攤子,這可不怪我!」

    懟完,姬雲緋只覺得通體舒暢。

    她說的這些話,都是原主不敢說的。

    而她不是原主,更不是姬雅柔的女兒,她不怕!

    「你——」姬雅柔被姬雲緋的這一番話懟得氣血攻心。

    她頭一次知道這個大女兒還有如此伶牙俐齒的一面,怕是逃出去的四年裡被什麼人給帶壞了!

    「好!好!好得很!」姬雅柔忽然拍手大笑,面目卻有些癲狂,還夾雜著猙獰之色。

    「阮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算你是我的女兒,我也不會慣著你了!」這般說著,姬雅柔從隨身的手提包里拿出一份文件甩給姬雲緋。

    「這是你的續約合同,你收好了。今後,你要麼乖乖聽話;要麼賠償我十億解約款。」

    姬雲緋:「……」

    十億解約款?

    你當你女兒是紅遍全宇宙的巨星呢?

    

    姬雲緋一邊在內心裡吐槽,一邊閒閒地拿起文件,快速地瀏覽……

    這一份文件就是姬雅柔先前給姬雲緋看過的那一版續約合同。

    只是,原本是一片空白的「乙方簽名處」,現在赫然寫著「姬雲緋」三個字!

    姬雲緋不得不佩服姬雅柔的反派光環。

    竟然還有模仿人的筆跡這一個大招!

    只是……

    姬雲緋無比淡定地看著姬雅柔,嘴角噙著一抹嘲諷的笑。

    她當著姬雅柔的面,三兩下就將續約合同給撕碎了……

    「有件事,我倒是真的忘了告訴您,那就是在我離開的四年裡,我一直苦練左手寫字,我現在不用右手寫字,所以,您模仿我四年前的筆跡,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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