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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吧,她想著那天宗齊光到底怎麼忽悠的她同意先領證的。
說起來,這事還是跟張丹楓有關。
姜家是周六到地質局來的, 第二天是周日,周日上午,姜明珠跟隔壁鄰居家的陳小二打了一架。
姜明珠是別的父母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乖乖女,長得漂亮,性情溫柔,見人不笑不說話,左鄰右舍都很喜歡她,暗自想把她劃拉成兒媳婦的也有好幾家。
陳小二的哥哥陳長生年齡比姜明珠大一歲,去年高考沒考上大學,念了一所技校。現在的高中技校還是很吃香的,因為絕大部分高中技校都是企業自辦,畢業後直接工作對口進廠,就等於包分配一定會有工作,比大學生差不在哪裡。
陳長生和姜明珠,從小在一起長大,陳母一直把姜明珠當成未來兒媳婦看待。陳小二15歲,半大不小,懂的不少,但不學好,整天在學校混日子,不做作業,跟社會上的小混混天天扎堆,心玩野了,也學會了很多街頭黑話。
據說,陳小二跟姜明珠說到她姐姐和張丹楓的事情,用了個極為下流的手勢。好孩子姜明珠雖然不懂那個手勢是什麼意思,但陳小二臉上那種下流猥瑣的笑容她看著很不爽,直覺不是什麼好話,於是跟他打了一架。
宗齊光到姜家後聽說了這事,想著這陳小二雖然欠揍,但居然無意中助攻了一手,他要不懂抓住這個大好機會,那就是真的蠢。
他以前總覺得女孩子很麻煩,雖然很可愛,但也很麻煩。再說了,高中時期,所有的女孩子都穿的灰撲撲的不起眼,再好看也有限。下鄉兩年,認識的同齡女孩要麼莽乎乎的像男孩子,要麼沒啥追求,他工作又忙,也沒心思想東想西。
姜明光是不一樣的。
他其實不太能說出來她到底有什麼好的,但就是吧……喜歡,想見她,天天見到她。
男人嘛,看中了就要弄到手,還要早早弄到手,拖拖拉拉磨磨唧唧的,那還是大老爺們嗎?!
他先說服了姜韶波,要徹底解決張丹楓這個癩□□,先要讓張家死心,姜明光要是未婚,那張家可以說沒結婚麼誰都能追;姜明光結了婚,張丹楓再想出什麼么蛾子,就是名不正言不順,破壞他人家庭。
姜韶波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找不出拒絕的理由。
至於如何說服姜明光,嗐,沒啥難度。
領證後的日子也沒什麼不同,他倆還是樓上樓下住著,一切照舊。三餐在一起吃,早上早讀,晚上做題。
不,還是有所不同的。
他更嚴格了,解題、分析作文、各種公式、政治形勢、歷史典故,等等等等,充分說明他閱讀面很廣,想必在高中的時候是個用功學習的好孩子。
她有點不忿,「你們那兒的學校一定很好,有很不錯的老師。」
「還行吧。要是首都都找不到好老師,那可真是太糟糕了。」
「不公平!我也想上好高中。」
「前幾年……能有個高中上就不錯了。明光,你為什麼想上大學?你看你現在已經有了一個有編制的工作,還有了……丈夫,」臉龐微紅,「你沒必要一定去念個大學。」
姜明光點頭,「確實,要是按照一般人的看法,我有了工作,有了你,沒必要上大學。不過,人生應該更有意義……而不是混吃等死。我要為了中華崛起而讀書!」她做揮舞語錄狀。
宗齊光因為家不在廬州,賀群熱情的邀請他每個周末跟著姜明光來家裡吃飯,也問了他在外地結婚,他父母什麼反應。
「我給父母寄了明光的照片,母親很高興,要我好好照顧明光。父親說我是大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行,聽上去親家公親家母都是通情達理的人。等你們高考完了,請你父母來一趟,我們兩家人見個面,你說呢?」姜韶波說。
「我跟明光的意思是,7月份高考過後,邀請叔叔阿姨和明珠一起去首都,旅遊一下,看看故宮和長城,然後跟我父母見個面,吃吃飯。叔叔您覺得可以嗎?」
姜韶波悶頭抽了幾口煙,「行。正好也跟你父母商量一下擺酒的事情。」
賀群說:「也得說說彩禮。」
「媽——」姜明光剛喊了一聲,賀群便瞪她一眼,不許她說話。
一會兒找了個藉口,單獨跟姜明光說:「你這個傻孩子!你爸媽又不缺這筆彩禮錢,我們要這錢幹什麼?還不是給你的。別說什麼只要你倆有感情就行了,你得知道那些有兒子的人家是什麼心理,你要是一分錢不要,他們會覺得你愛他家兒子愛得不行,倒貼!就比如你買一件衣服,花了100塊,跟只花10塊的衣服相比,你當然更喜歡值100塊的那件。」
姜明光先是覺得有道理,但想想,又覺得好像不怎麼對勁。「我的價值就體現在彩禮的數目上?這不太對哎,那你們不就是把我標了一個價,賣給他家了嗎?」
「傻孩子,我們要是收了彩禮錢不給你,那才叫賣了你。彩禮錢等辦酒的那天還是要給你的,這筆錢是帶去你們小家的,你要怎麼花,那是你的事情。」
姜明光這才恍然:「噢!我明白了,其實這就等於是父母給的小家的啟動資金。媽,那你給我多少嫁妝啊?」
賀群胸有成竹,「按規矩,娘家要做床上的被子,我早就給你準備好了好幾床被面。可我是想著,你倆還沒定在哪裡上學;要是你沒考上,你倆辦酒之後,你跟他去他大學;要是你考上了他沒考上,他陪著你去大學。到時候我給你們準備兩床冬被兩床秋被四對枕頭,其他就直接給錢,你自己買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