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頁
要說在上任之前這段時間裡,最大的意外還是姜明珠。
在她待在玉龍縣的兩年半中,姜明珠按照原著劇情走了一波,認識了原著男主。原著男主按照原著劇情啪啪打臉,終於摁死了反派炮灰張丹楓。
姜明光其實已經忘了原著劇情,聽說張丹楓終於物理死亡後,還挺感慨的,想著這個反派終於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原著男主的手段多少有點不合法,所以賀群說到這事的時候也比較含糊,沒有說的太詳細。
賀群現在對她這個長女沒什麼意見,母女感情還是不算親近,但因為她現在會說話了,保持個表面的好感情也不是問題。賀群非常不滿意原著男主,認為自己的小女兒不應該跟有孩子的男人有什麼瓜葛,自家嬌滴滴的女兒怎麼能去當別的孩子的後媽呢?
「我真是搞不懂,那個陳紅兵是給明珠下了什麼迷魂藥了嗎?」賀群嘀嘀咕咕,「後媽不好當,你看我們局裡那幾個給人當後媽的什麼下場?你辛辛苦苦養大別的女人的孩子,做的再好,也就落一個『好後媽』的名頭,有啥實際好處嗎?人家孩子知道自己親媽是誰,不是你!」
「媽,這個就是明珠自己樂意了,陳紅兵要是做個人,就該平衡好家庭關係。」
「你啊,不要幫她說話!」賀群不滿的瞅她一眼,「明珠長得漂亮,還愁找不到合適的男人?我聽說陳紅兵以前的愛人是自殺的,這不行!沒準他在家打老婆呢!」
賀群這也是一片愛女之心。她對宗齊光就沒啥意見,年輕英俊,又是首都部委里領導的孩子,簡直可以說是一萬個滿意。陳紅兵再霸道,帶著個孩子,就怎麼也入不了賀群的眼了。
「哎,陳紅兵想見見你,你說,你跟小宗幫爸爸媽媽看看,這個人到底怎麼樣。再找人打聽打聽他之前那個愛人是怎麼死的。我不能把你妹妹送給什麼豺狼虎豹吧!」
「媽,」姜明光不禁笑了,「沒那麼可怕啦!明珠也不是孩子了,她今年都25了,這麼大的人了,都到了晚婚年齡。」
「唉!她現在一門心思看上了這個男人,可叫我怎麼辦呢?」賀群唉聲嘆氣,「她將來再生個孩子,那也是小的,比不過親媽不在了的哥哥。那個孩子現在看著倒是乖乖的,可老師變成後媽,那可就不一定還能乖乖的了。」
這倒也是。能上幼兒園,怎麼也是三歲以上,七歲以下,該懂的也都懂了。親媽沒了,爸爸要娶個後媽,肯定會有人說,你好慘,有後媽了,爸爸就不喜歡你了;再有了小弟弟,爸爸就更不喜歡你了。
唉!
要是按她的意思,也不願意姜明珠給人當後媽。當後媽完全是吃力不討好,對前妻的孩子好是應該的,稍有一點不好,能被人把脊背骨戳斷。就算他是原著男主也不行!誰說就一定要按原劇情走呢?
再說了,這個年代能成個霸總,錢的來路多少不正規,正規的很難賺大錢,尤其在這個什麼都要「找關係托人情」的年代,她也不願意將來姜明珠被陳紅兵連累。
於是先跟姜明珠談了談。
姜明珠這個聖母心,壓根沒有多想,陳紅兵就是她心裡穿著金甲的大英雄,濾鏡一萬層。也沒想過後媽難當,一心認為那個孩子很尊重她。
姜明光想了一會兒,「我其實覺得沒什麼關係,你要是真的愛他,也認為他很愛你,我同意你們結婚。反正要是有什麼不好的,將來離婚就是了。」
姜明珠吃驚的瞪大眼睛,「我沒想過。」
「你沒想過那就是你傻!」姜明光真想敲敲她的腦袋,「爸爸不是常說,『往壞處想,往好處努力』嗎?不想退路怎麼行?」
姜明珠有些茫然,「他愛我,這還不夠嗎?」
「愛是會變質的,萬一變質了,你怎麼辦?」
姜明珠繼續茫然,「不會的,我相信他。」
「這樣吧,媽媽說他提出來想見我,想約我和你姐夫吃頓飯,你看著約個時間,挑個好飯店。你姐夫嘴刁,別讓你姐夫瞧不上。」
姜明珠便笑,「好,這個沒問題。」
陳紅兵這個霸總確實當得起原著男主的身份,高大英俊瀟灑,尤其是花錢的姿態很好看,這就很加分了。
社交能力很強,永不冷場,已經以「妹夫」自居,一口一個「姐」、「姐夫」,十分親熱。吃過晚飯,又去牛二山開的茶鋪喝茶。
牛二山的茶葉店得到了一些地方上的補助,兩年時間開的頗大,有個兩百平方米的店面,一半是茶葉,另一半是一間茶室,還真跟老字輩取了經,高薪誠聘了一位茶道老師傅坐堂;裝修也是聽取了姜明光的意見,請了大學裡的高手指點,弄的古色古香,逼格極高。
到了茶室,姜明光打發姜明珠去看茶葉。
陳紅兵笑了一下,「姐是有什麼話要單獨跟我說嗎?」
姜明光也淡淡一笑,「是有點話想說。明珠從小生活環境就很單純,工作了也還是在父母跟前,對外面的事兒不怎麼懂,可以說社會經驗很少,跟陳老闆你沒法比。」
作者有話說:
近平同志的履歷就很典型,縣、市、省會市、省、政治|局,沒有擔任過部委的領導職務,一直都是地方政府一把手,54歲政治|局常委(當大領導的必要一步),59歲當選最高領導人。
這方面不是很懂,就隨便寫寫,也不讓寫太詳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