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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光宗齊光是先聽到有人墜樓,說了幾句話,然後宗齊光下樓查看,姜明光同時上樓,這中間也就大概2、3分鐘。
三個男孩回了各自的家,竟然可以裝作若無其事,直到公安上門詢問。其中楚大寶一直沒鬆口,楚二寶已經招供;劉小寶膽子最小,公安剛進門,他就哭著喊著「不是我乾的,是大寶哥逼我扔的」。
第71章
又是一個夏季。
皖省,廬州市,電力局大院。
在玉龍縣當了兩年半婦聯主任後,一紙調令下來,姜明光調去江省長寧縣下屬的千燈鎮擔任鎮黨委書記。
陳書記高升了,現在是長寧縣上面蒲寧市的市委|書記。
長寧縣靠海,千燈鎮就在海邊,原先是個小漁村,解放後50年代末成了鎮。
如果說玉龍縣是「窮山」的話,蒲寧市就是「惡水」,靠著海邊,也並不富裕,經濟產業以漁業為主,但並沒有什麼「拳頭產品」,不過就是中國東海岸又一座不起眼的小城市。
姜明光一直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成了陳書記的嫡系,不過有人罩總是好事。
調任前一個月便將婦聯主任的工作移交了,可以在家休假兩周。
「寫完了嗎?」此時,姜明光懶洋洋的歪在床頭,隨口問了一句。
「寫完了,你想看看嗎?」
「看看唄。看看你寫的怎麼樣,寫的要是不好,我會批評你的。」
宗齊光嘻嘻一笑,放下鋼筆,將稿紙整理了一下,交到她手裡。
沒有書名,封面只寫著副標題「是教育的缺失,還是人性的淪喪」;其下另起一行「本文涉及的未成年人全部使用化名」。
第一頁第一行,寫著「第一章 」。
換行。
「世人常說孩子是天真無邪的,但沒人告訴你,孩子同時也是殘酷無情的,沒有理由,且毫無徵兆。三個孩子用令人髮指的殘酷手段謀害了另外兩個孩子,使人不禁深思,到底是什麼地方出了錯?」
周家與楚家之前並無深刻矛盾,如果真要說有什麼矛盾,莫過於兩歲多歲的幼童小峰在楚大舅家險些被看家狗咬死。這個意外事件歸結於「畜生不知好歹」,楚大舅賠了醫藥費,但男孩子寶貴的蛋蛋缺了一個,這可不是一般的「意外」。周師傅因而跟大舅子翻了臉,多年不曾來往。
之後周師傅成了縣委書記的司機,一下子成了親戚中最接近權力的人物,楚大舅這才慌了,趕緊送禮,試圖修復親戚關係。一開始是只求不報復,不求什麼好處,但楚大舅心裡是頗不服氣的,總覺得自家並沒有什麼錯,怎么妹妹妹夫氣了這麼多年,不過就是個孩子,再生一個好了,當年剛出事的時候也不是不能再生一個三娃。
周師傅和楚大姐便覺得楚大舅實在是說的屁話,好好一個孩子弄殘了,怎麼能是再生一個孩子就能解決的事情?
雙方都是心裡有怨的,但這事仍然還是大人之間的問題,跟孩子們關係不大,周師傅和楚大姐也沒有禁止楚大舅的孩子們過來跟自家孩子一起玩。
但這事一出,周家兩個孩子一死一傷,楚大姐痛不欲生,在兒子葬禮上指著哥哥的鼻子大罵,兩家鬧得不可開交。
楚大寶楚二寶劉小寶都被抓了,但因為劉小寶、楚二寶都年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按照法律對未成年減輕處罰,都只能送去少年管教所,待到成年十八歲;楚大寶年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也就只判了五年。
周師傅一夜白頭,楚大姐日夜流淚,不明白為什麼判的這麼輕。周家上訴,要求二審改判楚大寶死刑,楚大舅兩夫妻來砸了周家,以至於出動了縣公安局的公安,將楚大舅兩口子抓了起來,分別拘留若干月,賠償損失若干。
周家看似沒有什麼動靜,只等著二審開庭,因為嚴打期間,這種刑事案件的審理還是非常快的,二審改判楚大寶因為手段特別殘酷,反覆翻供等等,推翻一審判決,改為二十年徒刑。
但還在拘留所期間,一次放風時間,楚大寶因為打架鬥毆,被另一個十七歲的男孩用牙刷磨尖牙刷柄,戳了脖子十幾下,戳破大動脈,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楚二寶、劉小寶在少管所,沒到下一個春節,也因打架鬥毆,死在少管所。
這三個案子因為相距時間太長,又不是在同一個地點,沒有人將其關聯在一起。
宗齊光調查了拘留所當天當值民警、當天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查閱了楚大寶的案卷,這事妙就妙在起因是「打架鬥毆」,對方也是個未成年,你都找不到證據跟周師傅有關;該行兇少年因打架鬥毆致人死亡,被判了三年半,據說,他家人連夜搬去了外地。
楚二寶劉小寶之死就更沒法查了,當年少管所是一次接近「暴動」形式的大打群架,起因沒有孩子能說清楚,又沒有內部監控之類,而且死的也不止他倆,死了五人重傷十幾人,非常嚴重。之後當地公安局到少管所進行了調查(但並不細緻),調查報告說起因應該就是普遍的伢們吵架,升級到打架,這種情況少管所常見,一般來說會等打到一定程度,管教們才會出手制止,然後分別處罰,一般是關禁閉;但當天情況發展的很快,幾分鐘之後,到處都有打架的孩子,管教人數太少,無法控制,最後所長只能集中人手,一層一層清理。
至於周家,玉龍縣人人皆知受害者是哪家的孩子,小橘不可能再留在桃花鎮,陳書記還挺好的,說讓小橘改個名字,托人換個學校,又給楚大姐換了工作,調到廬州市下面的縣裡,還是供銷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