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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事還可以談,但不是她來談。

    她把這事交給縣公安局的歐政委,由做思想工作的政委來談最合適。要求要讓劉桐花父母接受三個男生家庭的賠償,要把舅舅跟他們分開,對於舅舅要溫和的「講道理」,不然就如此這般。李舅舅作為「可能的煽動者」顯然是負有一定責任的,是他一直聲稱外甥女死的冤枉、死的蹊蹺,不然那些群眾也不至於群情激昂。

    周一上午,姜明光前往市委,向陳書記當面匯報。

    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下面機關如何行動,自己如何指揮,做出什麼安排,如何解決劉桐花溺水身亡事件。

    陳書記說:「小姜啊,這事你處理的很好,及時制止了事態進一步惡化,很好,處理的很漂亮。那個老周怎麼樣?是不是處理的不夠妥當?」

    「老周人手不足,縣公安局人手一直不足,他們申請了三年增加編制。」

    陳書記沉吟,「讓他們再交一份報告給市局,會給他們增加幾個編制。你要知道,人人都在要編制,人人都覺得自己單位人手不夠。」

    姜明光笑著點點頭,「是啊,哪裡人手都不夠。」

    「安撫好家長,但也不能退讓,不然這種事啊,以後肯定有樣學樣。」

    「是的,我已經讓縣公安局的歐政委去跟劉桐花父母談話了。」

    「講講這個老歐。」

    「老歐是部隊專業幹部,在部隊裡就是政委,業務能力很強。」

    「他能解決嗎?」

    「能。不能我就換人。」

    陳書記笑了,「行,那我就放心了。要善用你的權力,該獎賞的獎賞,該懲罰的懲罰,不要怕得罪人。你這次處理的相當漂亮,等全部處理完了,交個報告上來。」

    「好的,陳叔叔。」

    劉桐花溺斃事件與衝擊縣公安局的事件在兩周後處理完畢。

    劉桐花父母接受了三個男生家庭的補充,一家300元。

    縣裡另外給劉桐花母親安排了一個縣體育局食堂的集體制工作,不會被炒魷魚。

    兩名煽動者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對縣公安局周副局長的處罰比較頭疼:從公安局領導的角度來說,他維護了公安局大樓沒有遭受更大的破壞,以幾十個人對上千人,可以說已經盡力了;但公安局確實受到了衝擊,在場處理的公安局領導責無旁貸,必須要負責。

    最後解決方案是跟公安局局長、周副局長分別談了談,周副局長不調不降,但會有一份黨內警告,三年後撤銷,算是給上面領導的一個「交待」。

    縣公安局經濟損失若干萬,由縣財政撥款重修,購入幾輛警車,增加了民警編制、聯防隊員人數,在縣城搞了兩次小行動,抓了一些社會閒散份子。

    處理妥當後,再次前往市委向陳書記匯報工作。

    姜明光在觀海縣又當了一任縣委書記。

    她與丈夫宗齊光一直是快樂的二人世界,沒有小嬰兒的哇哇啼哭,沒有洗尿布的煩惱,沒有半夜沖泡奶粉的煩惱。

    六年後從觀海縣升遷到另一個市任書記。

    從□□任上調入京城,最高做到部長。

    賀群總覺得「對不起」他們老宗家,閨女沒給他們老宗家「留個後」,姜明光並不理會,只讓她別這麼婆婆媽媽的,沒孩子過得好著呢!

    多年後,姜明珠的外孫女在姨奶奶家裡玩兒,找到一個木盒兒,幾下打開了,裡面是幾顆冰糖似的小石頭,姜明光讓她拿去玩吧。

    宗齊光見了,問:「這麼說你留了這麼多年,怎麼不見你拿出去賣了?」

    「身外之物,身外之物罷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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