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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兇手的心理顯然有極大的問題。
在15歲時,他目睹了姐姐在浴缸中死去的場景,這竟讓他產生了某種病態的審美上的迷戀。
成年之後,每次他想到那個畫面,都覺得心生嚮往,於是他想要重現那一幕。
有條件將夢想轉化為現實後,他就開始實施了計劃。
兇手把一個又一個的少女綁回家,放到玻璃器皿中泡水致死,並在她們瀕死的時候進行拍照留念,以便留住他所認為的「生命最美麗的瞬間」,達成他對所謂的「美麗」的追求。
後來,失蹤的少女越來越多,達到了17個。這無疑引起了警方的重視,他們會在全城追查兇手。
一段時間後,警方應該找到了兇手的住處。
只不過趕在警察到來之前,兇手已經逃離了自己的住址。
警察搜查他的家,發現了17具屍體,並通過對鄰居的走訪,確認了他的長相,進行了登報處理,把他列為通緝犯進行全國通緝。
兇手慘絕人寰的行為一定引起了所有人的憤怒,人們會把他的畫像四處張貼,祈禱著早日將他抓捕歸案。
至於逃亡的兇手,在看到這些通緝畫像後,他會儘可能地將它們撕下來,有的被他扔了,有的則順手帶回了家處理。另外,他也一定會及時收集跟自己犯下的案子有關的報導,以便立刻做出應對。
這應該就是事情的大致經過,以及為什麼兇手的房間會出現通緝像畫報以及報紙的原因。
乍一看,事情經過都是通順的。
但這背後又有很多不能解釋的地方。
報紙上寫的受害少女只有17個,可為什麼地下室有27具屍體?
此外,報紙上寫了兇手已被通緝,這種情況下,警察一定搜過他的住處了。屍體只是被泡在器皿中,並沒有被徹底毀掉,警察把屍體交給家屬的認屍流程也應該會有。
無論如何,所有屍體都不應該繼續存在地下室才對。
哪裡出了問題呢?
一旁,何小偉把所有線索捋了一遍,開口道:「很多地方說不通啊,好奇怪。兇手被抓了,受害者的屍體為什麼會在這兒?
「日記本上的受害者數量、新聞上寫的、地下室里放的……為什麼全都不一樣?太怪了哎!」
齊留行想了想,開口道:「我忽然有個想法……」
話到這裡,他有些不確定地看向了周謙。
周謙拍了一下他的肩,道:「你儘管說。我看我倆想得是否一樣。」
齊留行便道:「我總覺得這……好像只有一個解釋能說通這一切了。如果兇手一直處於被抓的狀態,這一切都不合理。但如果他被抓了之後,又被放了,這就有繼續往下盤的可能了……
「這些報紙,是兇手第一次被捕前的新聞。那個時候,他只殺了17個人。那17個人的屍體被警方帶走了,並沒有繼續留在地下室。
「但是後來,兇手又被放了出來,然後繼續殺人。按這日記本的厚度看,如果中間被撕掉的每一頁都對應著一個受害者,他殺了一百多個人。然後嗯……他在不斷轉移居住的地方。」
拿起那本殺人日記,齊留行再道:「關於第一批那17個受害者的日記,基於某種尚不清楚的原因,被人毀掉了,這個人可能是兇手,也可能不是。那個時候,這後面的日記是還沒有寫的……
「那麼,僅憑扉頁上的內容,只能證明他心理有問題、或者有嫌疑,並不能構成他的犯罪證據,至少警方不足以僅憑扉頁的這段話判他死刑。
「在那之後……我不清楚具體的數量,隨便舉個例子假設,假設兇手又在某個地方殺了20個人,他又被發現、甚至又被逮捕了,可是後來,關於那20個人的犯罪記錄的日記,同樣也被撕毀了……
「類似的事件再發生了幾回,一直往後,就到了現在!」
何小偉撓了撓頭,半晌後道:「過程我聽懂了,大部分問題確實都能說通了。可最關鍵的一點沒法解釋……警察在他家搜出了屍體,確認了他是兇手,為什麼最後還會把他放走?還一次又一次?」
這個時候周謙開口道:「那個年代的技術手段還不發達,或許能真正把兇手予以定罪的證據鏈還不完全。
「甚至是……在本來就不完整的證據鏈上,又出現了新的足以洗脫兇手罪名的關鍵線索,所以他才會被一次又一次無罪釋放。」
就算警察在兇手住所的地下室內找到了無數被害人的屍體,但如果沒有他關於他殺人的直接性證據,依然很難將他徹底定罪。
「我工作很忙,不常在家,我的鑰匙就放在門口花盆下面,很可能有人拿走它額外配了一把鑰匙。」
「有人把我家當成了殺人拋屍的地方!這太可怕了!」
「我平時不去地下室的……我其實經常半夜聽到地下室傳來了異響。萬萬沒想道,居然有人在那裡藏了那麼多屍體!」
「警察,我真的對此不知情!!」
……
想要將兇手定罪,需要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如果這上面最關鍵的一環缺失了,在那個監控缺少、偵查手段落後的年代,兇手為自己開脫的理由就實在太多了。
何小偉都能立刻腦補出無數個兇手可以用的說辭。
不過很快他又道:「等等啊,可是兇手這麼搞……起碼搞了兩次以上。警察真能、能這麼輕易放了他?就算缺少證據,應該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