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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母道:「可不是,她聽說了你和先進的事情,就趕來我們大隊了, 後來在這裡坐了一會兒,知道你過繼到我們家了, 我還同她說了你和陳瑞處對象的事情,她也放心了, 放下這包東西就走了。」李母頓了一下又道,「我看她整個人瘦的不行,精神也不太好,她也不容易。」
「謝謝娘。」黎悅當著李母面的打把包裹開了,包裹里是一雙鞋子和一兩左右的紅糖。」鞋子是新做的, 但是鞋子上的布卻是舊的,估計是用不要的衣服做的,把破掉的布頭剪了, 留下沒有補丁的地方用來做鞋,就這一雙鞋子的布頭,她湊起來也不知道用了多少的時間。這紅糖有些已經融化了, 但是對這個時代的人來說, 依然是好東西。
小說里, 提到關於原主親娘姚小花的地方很少,因為是以女主黎星的角度寫的,所以極少提到姚小花,讓黎悅印象最深刻的是後面寫到原主結局的時候,原主得了一身病, 是姚小花偷了二婚丈夫家的錢, 送去給原主看病了, 只可惜原主的病還是沒有治好,而姚小花回到二婚丈夫那邊,雖然不至於被夫家趕出來,畢竟她除了這件事之外,沒做錯過其他的事情,但是夫家包括她後來生的孩子,都對她很冷漠。
但是,在原主的記憶里,姚小花的形象是非常鮮明的。雖然姚小花改嫁了,但是每年都會過來看女兒,給她送鞋子,送上兩三斤番薯玉米之類的,或者給原主五分一毛的錢,黎悅想著,那大概是姚小花一年到頭僅能存下來的東西了。
可是,原主對姚小花的態度非常的差,可以說,原主在黎家受到壓迫和奴隸,就出氣在姚小花的身上了,或者說姚小花是她唯一能出氣的地方了。
說起來,姚小花當年能改嫁也是不容易的。按照黎家人的脾性,都恨不得讓姚小花留下來守寡伺候他們呢,哪能讓她改嫁。但姚小花的娘家為她相看的二婚男人卻是個強勢的,新國家成立之後,沒有女人必須守寡這一律法,丈夫死了女人改嫁是女人的權利,婆家可管不著。那個二婚男人是個鰥夫,也是死了老婆,留有兩個孩子的,他看中姚小花是個勤勞賢惠的,又長得好看,所以直接問姚小花,如果她願意嫁給他,不用擔心黎家,他會解決。
姚小花固然擔心三歲的女兒,可是她才二十出頭,也不想繼續留在黎家受苦守寡,所以她心動了。她雖然為了自己的幸福在那個時候拋棄了原主,但怎麼說呢……如果當時她留下來,原主的確不用這麼辛苦,從小到大不用天天伺候黎家人了,但原主的這些活,無非是從原主手中轉移到了姚小花的手中。
所以,姚小花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改嫁了。可也因為改嫁拋棄了女兒,所以這成了姚小花一生的愧疚,以至於最後為了給原主治病,偷了家裡的錢。
黎悅對姚小花這個人只總結了一點,時代下的可憐女人。對於她,能照顧的情況下,她願意照顧一二的。
黎悅道:「娘,我下午去看看我親娘,然後想給她拿二兩紅糖和兩斤大米過去。你看合適嗎?」
李母當然是贊同的,她對姚小花或許沒什麼印象了,畢竟過了十幾年了,但是聽到女兒的事情會上門來看的,還會給女兒帶東西的,對於姚小花這個人的品行,她還是認同的。更何況,家裡的紅糖是黎悅買來的,家裡的大米也有黎悅每個月拿來的商品糧,換句話說,黎悅在這個家是有當家的權利的。
「應該的應該的。」如果黎悅連親娘都不顧了,李母反而要擔心黎悅有沒有良心了。
黎悅笑笑:「我有福氣過繼給您當女兒,也有福氣跟陳瑞處對象,我過去和她談談,希望她以後能省心,不用為我操心了。」
吃好午飯,黎悅就去找姚小花了。
姚小花二婚的夫家在童家灣生產大隊,雖然都是光明公社的,但是和紅旗生產大隊相隔有些遠,按照正常成年人的腳程,得走上一個半小時。好在這年頭的路都是山路,上工時間山路幾乎沒人,所以黎悅在走山路的時候三分之二的路程是用了空間異能移動的,不然一個半小時的路,她是十二點半從李家出發的,走到童家灣生產大隊估計都要兩點了。
黎悅快到童家灣生產大隊的時候,在這邊的山上整理了一下東西,除了二兩紅糖、兩斤大米之外,她又拿出了二十來顆的水果糖,兩個大蘋果。因為是第一次上門,加上姚小花每年都會給原主送東西,所以黎悅才準備的稍微豐富些。
黎悅第一次來童家灣生產隊,原主從沒來過,所以她也不知道姚小花住在哪裡,甚至,她連姚小花二婚男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其實,姚小花來看原主的時候,跟原主提起過她二婚男人的名字的,這也是以防原主有個萬一,可以來童家灣生產大隊找她。但是原主對她都恨死了,哪裡會記她二婚男人的名字。
黎悅到了童家灣生產大隊,看到路邊有幾個小孩子在玩,她走了過去:「小朋友們好,請問你們知道姚小花家住在哪裡嗎?」
小朋友們你看我,我看你的,這年頭很多小朋友都記名不記姓的,更何況小花這名字太普遍了。
「姐姐,我們村裡有很多小花呢。」有個小朋友道。
「這個……」黎悅想了想,「這個姚小花她今年大概三十五歲左右,是從改嫁過來的,她男人家前頭的老婆留了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她後邊又生了一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