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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陳瑞這一說,陳大娘就吃不下這大櫻桃了。畢竟她還沒同意他們處對象,自然不能占黎悅的便宜拿人家的東西,但是……她看見兒子已經吃了,見兒子一口下去,那小果子湧出紅色的果子……這下就是想兩還給人家,也沒得還了。陳大娘一時半會兒想不出辦法,就狠狠的去吃大櫻桃了,像泄氣似。結果:「小五,這果子可真好吃。」處對象的事情被陳大娘扔在一遍了,她現在被大櫻桃征服了味覺。
陳瑞道:「嗯,好吃。」這麼好吃的果子,是他對象給的,陳瑞想起來就覺得高興。
陳大娘難得沒有把注意力放在放在兒子身上:「這是什麼果子?」
陳瑞:「不知道,黎悅同志從山上摘來的野果子。」
「這附近的每座山我都去過,在沒看見過這樣的果子呢。」餘下的兩顆也被陳大娘吃了,家裡四個小孩,兩顆不夠分,自然都盡了她的嘴。
吃好果子,母子倆進了屋子吃早飯。吃早飯的空檔,陳大娘又想起剛才的事情了。現在讓兒子去回絕黎悅,似乎做的太過分了,這蘋果也吃了,蘭花也送了,這野果子又吃了,如果說現在不想談對象了,這對黎悅太過分了,對自己兒子的名聲也有影響。
哎……陳大娘也想不出主意。
李家
黎星來到李家,看見在院子裡站著的黎悅還有李母,她險些認不出這是她印象中的堂姐。印象中,永遠穿著滿是滿是補丁的衣服,她的頭髮亂糟糟的,她長得有些黑黃。而現在,她身上的衣服乾乾淨淨的,她的臉色雖然不白,但是黃里透著健康的氣色。而她的頭髮變短了,她左右分開,在耳朵下一點綁著兩個小揪揪。雖然險些認不出來,但是又清清楚楚的知道,這是堂姐。
「大姐……」黎星鼓起勇氣叫了一聲。
黎星出現在院子門口的時候,黎悅就看見她了。怎麼說黎星這個人呢,黎悅看小說的時候就想著,黎星很善良,但是性格不軟弱,也很上進。
小說里,黎星知道原主被冥婚到李家的時候,也來找過原主,希望回到黎家,並表示自己會和奶奶說清楚。但是,原主在李家好不容易過的好一點了,自然不肯去。原主還諷刺黎星:回黎家去幹什麼?伺候你們洗衣做飯,給你們當丫頭嗎?
黎悅當時看到這一段,還覺得原主過分,原主可以討厭黎家其他人,但黎星是無辜的。後來黎星嫁進李家,原主開始各種針對她。黎星當時體諒她的心情,沒和她計較,又想著自己馬上要隨軍了,婆婆還在老家,需要她的照顧,所以就沒有跟她吵。
再後來李母死了,原主帶著兩個孩子去部隊,堂而皇之的住進李先鋒和黎星的家,什麼活不敢,衣服都丟給黎星洗,黎悅怎麼看怎麼討厭原主。
可是,當她穿成原主的時候,她的想法又變了。的確,原主從爹死娘改嫁之後,就是她命運的開始。但是,黎星真的無辜嗎?
黎星的確不是極品,可有時候,可她並不無辜。
原主在黎家做牛做馬了十幾年,伺候了一大家子的人中,也同樣有黎星的存在。黎星的衣服是原主洗的,黎星的洗澡水是原主燒的,黎星吃飯的碗和筷子也是原主收拾的。如果黎星是無辜的,她看得見原主在洗她的衣服,也看得見原主在給她燒洗澡水,更加看得見原主在收拾她用過的碗筷,卻為什麼沒有把屬於自己的一份領走?
所以,黎悅又仿佛能明白原主的氣憤、原主的委屈、原主的不甘。
當然,黎星不無辜,但也不是壞人,她應該是傳統意義里的好人,至少不會欺負原主,會叫她大姐,在原主嫁進李家的時候,也會知道這樣委屈了她。
所以說,黎悅並不討厭黎星,一整個黎家,黎星是唯一一個黎悅不討厭的人。「嗯。」黎悅語氣冷淡的應了一聲,原主以前對黎星也是這種語氣。不過,她雖然不討厭黎星,但是也不會接近交好,就當是一個村子的人,遇見了打聲招呼,以後各自安好。
至於按照小說軌跡,黎星嫁給李先鋒會成為她嫂子這件事,她也不在意,反正等黎星嫁進來之後,她也已經從李家搬出去了。即便不是和陳瑞結婚,她自己也會搬出去。在說的遠一點,她和陳瑞之間,她也沒有考慮的這麼遠。她喜歡陳瑞的顏值,也覺得他挺有趣的,所以在這個和平的年代,她繃緊了五年的心鬆懈下來了,就想和他處對象了,就像有些女孩子遇見心動的對象,會大膽的表白一樣。並不是非他不可,但也不想錯過機會,之後順其自然。
當然了,在談戀愛的時候,她還是想養著小哥哥、寵著小哥哥的。
對於黎悅的態度,黎星也習慣了,她道:「大姐,你可以出來陪我走走,我有事情找你。」本來她一大早的就要回學校了,可家裡發生這樣的事情,她哪裡還放得下,所以天還沒亮她就在她娘的陪同下去了一趟鎮上,請同學回學校的時候幫她請幾天假。
黎悅點點頭:「好,但是我時間不多的,待會兒還要上工。」
黎星趕忙道:「我不會耽誤你多久的。我們就去番薯地那邊走走吧,待會兒那邊上工也近。」
黎悅:「好的。」
兩人並排來到番薯地附近,在黎星沒有開口的時候,黎悅一直沒有說話,她的耐心很好。黎星畢竟才十五歲,耐心沒有黎悅好,再加上她心裡頭藏了事,所以一到番薯地這邊,她就迫不及待的開口了:「大姐,你這段日子還好嗎?我是昨天回來才知道這件事的,如果當時我在的話,肯定不會讓你到李家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