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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阮業成牽著三弟業守走了過來,兄弟倆抬頭挺胸,站得筆直筆直。
阮初秀細細的上下打量了番,笑盈盈的點著頭,撫了下三弟的發頂。“精神看著不錯,面色也好,還長了點肉,走,看看竄個頭沒。”隔個把月,想起了她就會給倆個弟弟量量身量,看他們有沒有好好吃飯好好睡覺。
“爹,二弟和三弟都長了一點點呢。”阮初秀興奮的嚷了句。“這段時間的豬骨湯沒白喝。”
阮文豐走過來看了眼,憨憨的笑了笑。“你娘隔三差五的就燉豬骨湯呢,吃的好自然就能竄個頭。”
“爹,你近來幹活怎麼樣?”對倆個弟弟很關注,同樣的阮初秀也很注意父親的身體。
“比以前要好些,以前幹活累狠了,總有點力不從心,走路都打著飄著呢,現在不會,都不怎麼覺得累,挺精神的。”阮文豐知閨女的心思,特意說的格外仔細些。都說閨女是爹娘的小棉襖,這話還真不錯。
阮初秀瞅著父親的氣色確實很好,都顯年輕了些,但還是叮囑了句。“爹,找短工活計時,你別仗著身體好,就什麼活都接,這樣可不好,就算要找短工,接點輕省些的活,差不多就行,錢少掙些人更要緊。”
原主很愛她的爹娘和倆個弟弟,小小年紀就知道護著自個的親人,現在她重活在這身體裡,變成了阮初秀,生命是無價的,她能做的,就是儘自己的力,努力照顧好原主的家人,原主在天有靈應該也能安息吧。
阮初秀和父子三人嘮了幾句家常,其實能說的話也不多,左右就那麼幾句,說完後,阮文豐就領著倆個兒子拿著農具下地幹活。
阮永氏收拾好灶台清洗好碗筷,往著東廂走來,對著閨女說道。“你要不要去村頭胡大夫家?”這會她可沒時間陪閨女,有不少的家務要收拾呢。
“不用,娘我幫你幹活,該去菜地里的是不是?”阮初秀問道。
“別瞎鬧。”阮永氏白了眼閨女。“站在太陽底下可不是好玩的,要不,你去帶小明志玩?”
阮初秀不高興的噘了嘴。“娘,我主動說要幫你幹活,你竟然嫌棄我。”露出個傷心的表情來,假的很。
阮永氏被她給逗樂了,笑出了聲。“好不容易捂白了點,回頭又得曬黑了。”現在在她的眼裡,女婿可是哪兒哪兒都好啊,長的也相當好,當初覺的煞氣騰騰的長長疤痕,現在反倒覺得分外顯氣勢,相反自家的閨女,不是她這當娘的說,還真沒什麼看頭,好在年紀還小,現在吃的好,再長個兩年應該能出落水靈點罷?畢竟她和文豐也不寒酸呀。
“好罷。”阮初秀不甘不願的點了頭,頓了下,悄悄聲。“娘,如秀姐沒有出來吃早飯?”
“喔,她不想出來吃,你大伯娘留了早食給她,吃飯前就端進了屋裡。”想著這侄女啊,阮永氏眉間就落了愁容,卻也沒有再說什麼,只對著閨女道。“自個注意點,十四的大姑娘,別老跟個孩子似地,現在太陽烈,沒事別到外面亂竄,沒事時,做做繡活也行,納鞋子啊,收拾家裡等等,別整天想著玩兒,家裡啊要時時都整潔,住著才舒坦。”
聽說有福的姑娘,能嫁個好丈夫,家裡家外都不需要操心,日子過的舒服愜意,性情呢,就會越活越回去,被丈夫寵著護著顧著,就跟個小孩似地,原先她聽到這類的話,總會覺的世間哪有這等好婚事,不料,她這閨女大難過後還真有了大福,看她現在這孩子心性,阮永氏有時候想想,也不知是該愁呢還是該高興。
“娘。我知道啦。等有空你去家裡看看,我把家收拾的相當整潔,地上都能直接躺著睡覺。”阮初秀繃著臉正兒百經的回了句。
阮永氏伸手點了下她的額頭,哭笑不得的出了屋。
母親前腳剛走,阮初秀後腳也出了屋,想了想還是決定聽母親的,樂顛樂顛的去了正屋。“大嫂。”
“初秀。”阮于氏正教著兒子學走路呢,聽著說話聲,抬頭看了眼門口。
正在懶懶散散的走路,說走路還不如說是被母親抱著腋下挨著地面玩兒,小明志的雙腳壓根就沒使勁,見到門口的人,咧嘴露出個笑,軟糯糯的喊。“姑姑~”嘿嘿的笑,笑的人心坎軟乎乎地。
“我娘不讓我下地幫著幹活,我就過來看看明志。”阮初秀進了屋,對著小明志拍了拍手,然後張開了雙手,小明志笑嘻嘻的就想往她懷裡撲,阮于氏見狀,將兒子遞到了初秀的手裡,笑著說道。“三嬸是疼你呢,想讓你好好歇著。”
阮初秀抿著嘴笑,笑的甜滋滋,眉眼彎彎,白皙的膚色襯著,倒是顯出了幾分清秀來。
阮于氏略有些失神的看著她,暗想,真是世事難料,都以為初秀這樁婚是個火坑,萬萬沒有想到,卻是個金銀窩,這才嫁過去多久,連半年都沒有呢,瘦瘦小小的姑娘,是越長越水靈了,有了幾分鮮艷顏色。想想自家的小姑子,亭亭玉立的一個小姑娘,十里八村也沒幾個比得上,都覺得如秀往後是個享福的好命,可眼下看來,如果她非要嫁給陳家秀才,是個金銀窩還是個火坑,可就難說了。
“大嫂你嘆什麼氣呢?”阮初秀正逗著小明志玩,聽到一聲挺明顯的嘆息,她下意識的問了句,問完後,忽地猜測到,莫不是為了如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