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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他來得一如既往地及時,還有足夠的挽回空間。
想到這裡,鄭鑫皺了皺眉頭,鄭有財的案子到底是誰做的呢?
不會是汪佑倫,從劇情上看,對方此時只是有些名氣的戲子,並沒有勾搭上肅王,沒有能力也沒有時間回來殺人害命。
原主對鄭有財在外的事情並不太了解,也不知道他有什麼仇人,劇情中再提及此事,也不過是汪佑倫一句“惡有惡報,可惜他死得早,也只能你父債子償了。”
因為缺乏足夠的線索,鄭鑫也對偵破無能為力,只好先用錢財疏通,去獄中見汪氏。
“兒啊,你信我,我是冤枉的啊!”汪氏的首飾都被除去,一身衣裳也不復整潔,見到鄭鑫,扒過來從欄杆空隙伸出手去,拽住鄭鑫的衣裳哭訴。
“母親放心,我已經跟縣令申訴了,大人明察秋毫,定不會冤枉母親。”
陳枚乘算是一個好官,沒有貪婪到不可救藥,碰上這等事情,一來是汪氏真的有嫌疑,二來未嘗不是要弄些錢財。
陳儈這位叔父,差不多也是類似的想法,只不過更虛偽一些。
鄭鑫好好安慰了汪氏,確定她沒有尋死的念頭了,又給了獄頭一些錢財,讓人多加照應,這才去求見縣令,疏通錢財。
不同於原主那般重視家產,鄭鑫對鄭家的這些產業並不太吝嗇,肯花錢,又能投人所好,汪氏說到底也不過是一介女流,頂多算是從犯,能有多大事?
在受害者家屬都不想追究的情況下,縣令從善如流地放了人,然而罪名沒消,只說是“念其有所悔改,特網開一面”云云。
汪氏待了兩天牢房,真是怕了,哪怕還覺冤枉,卻也再無二話,被帶回了家中。
但那樣的罪名在身,哪怕是鄭有財不在了,她想要重新掌家也是不能。
家中諸事依舊是邱氏在管,她只是擔了個名頭。
“兒啊,可苦了你了!”
回到家中,汪氏就對著鄭鑫大哭,她這個當家主母有了這樣的名頭,以後兒子哪裡還好說親。
“倒不如我當下去了,也免得如今尷尬。”汪氏哭得哀切。
鄭鑫落地就是她抱來照顧,這麼多年,只當自己親兒子了,再加上對方見她在獄還不放棄,竟是舍了大半家產換了她回來。
親兒子也未必能如此啊!
越是想越是覺得自己拖累兒子,汪氏哭得可比得知鄭有財死了的時候真心多了。
“母親不要想太多,事情到底怎樣,咱們都清楚的,不要管旁人怎麼說。成品的事還早,不須著急,且等三年孝期過了再說吧。”
鄭有財總覺得自己兒子未來大有出息,便沒給他早早定親,如今事發突然,便是孝期過後,婚事也是難定。
鄭鑫卻不是很操心這個,古代對他都算是第二故鄉了,各種規則便是因世界不同有所變化,總還是在掌握之中,想要上進並不算難,以後總會好的。
耐心安慰了汪氏一會兒,鄭鑫便回房讀書去了,每個世界的文化便有所類卻也有不同,想要科舉,便容不得他不下苦功。
只是這苦功也是相對而言,他稍稍修煉一下精神力便能夠過目不忘,學習起來自是效率百倍。
三年守孝,第一年鄭鑫過得十分充實,學習新的知識,固然會有些辛苦,但學進去之後也會有無限樂趣。
第二年卻不太好,鄭鑫發現了自己的生母董姨娘跟人有私情。
汪氏這個主母於這件事上還是很有風範的,她視鄭鑫為親子,自然不想有一天她的身世被揭穿,董姨娘的存在便如芒在背,如今她自己犯錯,自然是好的。
汪氏生性良善心軟,便把董氏逐出鄭家了事。
董氏的女兒查明是鄭家女兒,便由汪氏接過扶養之責。
因為汪氏有過罪名,教養女兒的事便請了縣中有名的嬤嬤接手。
為了請人,鄭家又搭進去一大筆錢,不得不賣掉一些產業,這般一折騰,僅剩鄭家酒樓還能有些收益。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董氏的女兒還小點兒,過幾年嫁人也來得及,邱氏的兩個女兒可不小了,尤其是大姐兒,已經十七了,三年守孝就要二十了,是名副其實的老姑娘了,本身就在婚嫁市場上不看好,再加上父亡,母有罪,生母是姨娘,想要找個好人家除非自身有實力。
但大姐兒有什麼實力。汪氏算是後宅之中最有水平的一個了,但她認識的字也就是勉強看個帳本的程度,其他才藝全無。
至於掌家理事的手段,不是說沒有,只是並不高明,不然也不至於多年都是邱氏管家,鄭有財的不喜自然是一方面,但她自己沒手段也是題中之義。
為了大姐兒以後能夠嫁得好,守孝期間就疏忽不得,用好名聲的嬤嬤給大姐兒二姐兒增增名氣也是好的。
起碼鄭家大張旗鼓這樣做了,別人以後也不能說大姐兒二姐兒沒教養了。
因為這一點,邱氏很感激鄭鑫,鄭鑫問了問她的意思,又跟汪氏商量了一下,乾脆把她也發嫁出去了。
多年代行主母權,哪怕沒兒子,鄭鑫也不相信邱氏沒有自己的野心,他還指望著用汪氏之子的身份緩衝汪佑倫的仇恨,那麼知道他身世的舊人就越少越好。
其實,鄭家那些個知道此事的下人都被汪氏和鄭有財聯手換掉了,鄭有財指望兒子有出息,嫡子出身顯然比庶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