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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一段看著好似最難更改的劇情,因為他來得夠早,便已經不足為患了。
這樣想著的曹志忽略了一件事,這世上或許有兩個人的容貌能夠相似,但相似到以假亂真的程度,在這樣的古代,必然不會是小範圍之內會發生的偶然事件。
習慣了各種相似度極高的“明星臉”,了解了那如同流水線一樣可以批量“複製”的網紅臉,曹志完全不覺得人有相似是多麼難以理解的事情,也從來沒有過這樣一種概念——兩個相似的人之間應該存在血緣關係。
第376章
曹志的生活簡單, 因為跟村中人的關係不好,需要買賣的時候他都會獨自步行幾十里路到鎮子上去,這一來一去就是兩三天的時間,來往十分不便。
眼下地里剛剛被播種進去小麥,回憶一下原主播種的樣子, 曹志再看外頭那雜草跟麥苗摻合的田地, 真是重種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亂拋灑的種子, 縱然被土覆蓋上了,但那深淺不一的情況又如何能夠長得好, 村中收稅之所以忽略原主這裡, 恐怕是因為他這個田種的就是個樣子貨,基本沒有收成當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產出,原主還會用雞蛋換取一些黍米糧食, 他的雞都是放養的,雞蛋的味道更好一些, 積攢了二十來個就拿去鎮上賣一次, 再買一些油鹽醬醋之類的回來,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籃子, 看著裡面已經積攢了十來只的雞蛋,曹志直起身準備往鎮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鎮子上的生活水平怎麼樣, 再想想他以後做什麼, 到底並非原主, 他所會的便是在鎮子上找一個帳房的職務來做也是容易吧, 實在不行,當個小夥計,暫且擺脫這般貧困也是好的。
家中沒有值錢的物什,出門的時候都不用鎖門,只用一根棍子在外頭的門環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沒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兒看家,不用繩子拴著,至於那幾隻雞,大大小小的,它們可比人機警多了,無事的時候自在外頭晃蕩找吃的,有事了,撲騰著翅膀就能夠飛過那低矮的籬笆,到它們的窩裡避禍。
大約因為他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規律,走出門的時候,黃狗直起身看了他幾眼,一雙黑琉璃一樣的眼睛中似乎透著疑惑。
“我去鎮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覺地,曹志就對它說了一句,看那黃狗好像聽懂了一樣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還真是有些靈性。
從這裡往鎮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經過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從搬出來後便從未回去過,也不從那裡經過,也難說村中忘記他的存在是不是因為他幾年都不曾出現過。
曹志不準備改變原主的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現就會被遺忘,那當然更好不過,免得跟村中人牽扯深了又要被探聽種種變故,多些麻煩。
如果不選擇那條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經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許比起人的種種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無論你從那裡經過多少次,無論你在山林中做什麼,它都不會有任何讓你不安的反應。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夠讓那些內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時候,遺忘人世間的種種不如意。
呼吸著清新的空氣,曹志的腳步最開始還是格外輕鬆,走到中段的時候就有些邁不開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後悔想要回去講究休息一晚,好歹鍛鍊出來一點兒精神力或者內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體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現在還肚子空空,看著籃子中的生雞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實在是太餓,這種感覺陌生得緊,細想想,可是很久沒有感受過了。
曹志把褲腰帶勒緊了一些,他可不想吃生雞蛋,還是走快一些,看看鎮上有什麼能用雞蛋換的吃的。
幾十里的山路無論對於原主還是現在的曹志而言都實在太遠,因為出來的時間也有些晚,還沒出林子就看到天色暗了下來,無論這片樹林表面上多麼安全,但天黑時候還是有許多不可說的危險。
如今野生動物跟人類的比例,雖然沒人統計過,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比一,這林子中不可能什麼野物都沒有,夜晚可不安全。
曹志臉上汗如雨下,自己上手一摸,都能從脖頸上摸到細細的好像鹽粒的手感,沙沙的。
努力加快了腳步,天色完全黑下來的時候才終於走出了林子,能夠看到不遠處的點點燭火了。
鬆了一口氣,曹志忙走過去借宿,這種夜晚可不是趕路的好時候,便是到了鎮子上也進不去,還不如老老實實在附近農家借宿。
敲了一戶門,對方倒是個友善的老翁,聽聞借宿,哪怕是給幾個雞蛋而已,也都同意了。
“出門在外,誰沒有個不方便的時候,不妨事,不妨事,只管住下來就是了,剛好有個空位,你若是不嫌棄,只管歇一晚再走。”老翁一臉的和善笑容,這般說著就把他往裡頭迎。
住宿的條件的確是不好,那小房間就擺了一張床板兒,上頭放了張草蓆子,旁的什麼都沒有,十分簡陋。
曹志也不挑剔,幾個雞蛋能夠值得什麼好地方,道了謝,就由著那老翁拿走了油燈,屋中霎時一片黑暗。
幸好是夏季,天氣炎熱,晚上沒被子也不會著涼受風,曹志開了半扇窗戶,合衣躺在床上,湊合了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