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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冷靜了一下,之前做的那個決定變得更加清晰了。

    他原本就打算把大多數的工作都交出去,自己只需要在幕後掌控全局。這樣一來,就有大把的時間跟著琳琅了。只是原本還有幾分猶疑,怕自己到時候會沒事可做。現在看來,能做的事情簡直太多了。

    沈闕已經在琢磨著要去哪裡挖人才了。他以前習慣的那個班子肯定要重新組起來,但除此之外,還是要有一些能獨當一面的人才行。

    就在他盤算著這些事情的時間裡,沈闕吊完了第三次水,感冒徹底好全,跟琳琅的投資合同也簽好了。於是這一天,他就跟琳琅一起來到了公司。

    琳琅重新對眾人介紹了一下他。

    不過現在的沈闕還沒有嶄露頭角,員工們對他的印象都是「那個倒霉的沈家大少」,所以他從客戶變成公司股東之一,並不怎麼令人驚奇。畢竟大少爺就算被趕出家族企業,手裡也不可能缺錢,他總要找點事情做的。

    公司規模小,行政、後勤和人事都是由同一個人負責,掛著行政經理的頭銜。琳琅把行政經理叫過來,讓他們給沈闕安排一個辦公室。

    租房子的時候,考慮到以後公司還會擴張,琳琅也不太缺錢,就預留了足夠多的空間,要收拾出一個辦公室很簡單。  

    但沈闕立刻開口阻止了,「林總的辦公室挺大的,給我搬一張桌子過來放在這邊就行了。這樣有什麼事,咱們商量的時候還方便一些。」

    「我拒絕。」琳琅說。

    沈闕不解,「為什麼?」琳琅明知道他根本不是來工作的,就是想跟著她,既然如此,何必浪費一個辦公室?

    行政經理一看兩人要吵起來了,立刻找了個藉口說自己還有事,腳底抹油溜了。反正等這兩位商量出一個結果,自然會通知他該怎麼安排,別的就不需要他考慮了。

    他不但走了,還順便替他們帶上了辦公室的門。

    沈闕走到琳琅身邊,靠在辦公桌上,居高臨下地看著坐在辦公椅里的她,再次問,「為什麼?」

    琳琅明亮的眼神落在他身上,「跟你待在同一個辦公室里,我哪有心思做正事?」

    仿佛被一道電流擊中了心臟,沈闕渾身麻痹,一時間動彈不得。過了一會兒,他輕輕咬了一下舌尖,才讓自己恢復正常,伸手按住琳琅的後頸,強迫她跟自己交換了一個吻。

    「好吧,你贏了。」分開時,他有些煩躁地扯鬆了領帶,額頭抵著琳琅的,「都聽你安排。」

   

    他發誓,自己之前真的沒有多想。大概是已經習慣了在辦公室里做正事,沈闕只是想跟琳琅待在一起,並沒有在這裡生出什麼綺思。可是被琳琅這麼一提醒,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雖然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但身為成年人,沈闕有著豐富而完備的知識儲備,什麼辦公室play之類,當然也是知道的。

    稍微想想就讓人口乾舌燥。

    他不得不離琳琅遠了一些,遏制這種衝動。低頭時看到琳琅桌上放了一個不鏽鋼的保溫杯,他連忙抓起來喝了一口水,讓自己冷靜了下來。

    「那你出去看看吧,選個你喜歡的。」琳琅說著,從旁邊拿過一份需要批閱的文件,「我就不陪你了。」

    沈闕站起來,正準備走出去,腳步忽然一頓,回過頭來看著琳琅,「那我也有一個條件,你得答應。」

    「說說看。」琳琅道。

    沈闕抿了抿唇,深色的眼珠緊盯著她,「在公司里聽你的分開,回家總不能繼續住對門吧?」

    這種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機會,沈闕自然不能放過。而且他都已經想好了,送琳琅的第一份禮物,是情侶腕錶。之所以選擇這個,倒也沒什麼「一見鍾情」之類的浪漫想想,只不過這個是戴在手腕上的,方便拍照。  

    當然,在意識到鐘錶還有另一種含義之後,沈總也強行讓腦海中自己跟琳琅的第一次見面,帶上了這個意味。

    甚至有點兒後悔自己當時的反應太冷淡了。

    一般的小說里,這個時候,他是應該跟琳琅發生點兒什麼的,之後的故事,才能順理成章地推進。

    不過他隨即又說服自己,如果那樣,就太俗氣了。他是個俗人,但琳琅卻不俗套,這樣才能吸引住他的視線。

    扯遠了……總之,為了能儘快拍照秀恩愛,沈總甚至沒有選擇私人訂製,而是直接購買在售的情腕錶。款式他已經選好了,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無法確定琳琅的手圍。

    如果兩個人住在一起,就方便多了。他完全可以半夜裡趁琳琅睡著時,把該量的都量了,這樣將來再想送別的,就不用再麻煩。

    但現在兩人之間的關係,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琳琅手裡,沈闕一時也沒想好該怎麼提這個。現在琳琅先提了要求,他也就正好提出交換條件,不過分吧?

    琳琅握筆的動作微微一頓,但她沒有抬起頭來,而是用十分隨意的口吻道,「回家給你錄指紋。」

    沈闕滿意了。

    他站在辦公室門前,甚至還有閒情逸緻對著門上模糊的倒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儀表,才開門出去,請行政經理幫他安排辦公室。

    行政經理什麼都沒說,但引著沈闕去看幾個空房間的時候,他心裡已經有了判斷:雖然這位新來的沈總出身很高,長得也帥,但在公司里,還是林總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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