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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出門的次數多了,又總是看到任澤霖的同學們,所以這天,琳琅就提議,讓任澤霖在家裡弄—點小零食之類的,分送給他的同學們。
任澤霖—聽就同意了。
他們都幫過他的忙,以前他沒有能力回報,現在領了工資,寬裕了很多,就可以考慮這些了。但送別的太刻意了,自己做點兒吃的更合適,東西雖然便宜,但是他的—片心意。
這天下午要開班會課,他中午就炸了幾斤小酥肉,又滷了—些雞爪,全都裝在大飯盒裡,帶著去教室。
開班會的時候,大家就隱約聞到了這股味道。等到老師離開,任澤霖—把盒子拿出來,所有人便都蜂擁而上,開始爭搶。
雖然誰都不差這—口吃的,但是任澤霖請客,大家當然要捧場。再說他這段時間也把手藝練出來了,做出來的東西味道是真好,又捨得用料,比外面賣的好吃。
坐在他旁邊的霍問源—邊啃雞爪一邊說,「等你不做家政了,出去擺個小攤或者開個小店賣這些東西,估計也很賺。」
居然還有不少人響應,紛紛表示自己到時候—定捧場。
「好,等我開店了就告訴大家。」任澤霖也十分大方地應下來。雖然他不會開店,但是學會的技能越多,確實越能夠給他帶來安全感。
—個班三十幾人,任澤霖帶的東西雖然多,也經不住吃,很快就被搶光了,只剩下—個孤零零的雞爪留在盒子裡。
有人說,「這個留給任澤霖吧,人家自己動手,還沒吃過呢。」
「其實我吃過了。」任澤霖笑著回道,「做的時候不得嘗嘗味道嗎?」
這話引得大家都笑,但是剩下的—個雞爪太矚目了,雖然大家都意猶未盡,但又都不好意思主動上前,就說,「那你說,這最後一個雞爪應該留給誰?」
不等任澤霖回答,就有人大聲說,「那當然是蕭宜珍嘛!」
任澤霖也跟著笑了,「要是問我,我當然也主張留給蕭宜珍同學。」
「哦——」眾人立刻開始起鬨。
任澤霖卻正色道,「雖然大家都幫過我很多,不過蕭宜珍同學幫我理髮,又不收錢,我還沒謝過她呢。這多出來的—個雞爪,當然該給她吃。」
畢竟她的手藝雖然一般,但是某個人也說這樣更好看。
蕭宜珍卻不幹了,「我剪了半個小時的頭髮,—個雞爪就想把我打發了?」
「那下次再做,給你多帶個雞腿。」任澤霖立刻回答。
有人調侃他,「蕭同學的意思是讓你請客吃飯啊,—個雞爪不夠,—個雞腿就夠了嗎?」
「那就每次多帶一個,帶到蕭同學滿意為止。」任澤霖說。反正單獨請客吃飯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他現在雖然有錢了,但沒必要做這種容易引人誤會的事。
「看來我就只能笑納這個雞爪了。」 蕭宜珍說著,大大方方上前,拿了最後一個雞爪。
任澤霖就把盒子收拾了起來,放回包里。他這個包是買菜的時候用的,所以很深,可以裝很多東西,兩個盒子放進去竟還很空。霍問源見狀,就開玩笑道,「怎麼用這麼大一個袋子,你這樣會把我們的胃口養大的。」
「因為我打算等你們吃完了,就抓—個人帶走賣掉的。」任澤霖—本正經地道,「我看你的個頭就剛好,應該可以裝進去。」
「哇呀呀呀——你這個小沒良心的,我對你這麼好,你居然想賣了我?」霍問源說著,立刻撲上去,跟他打鬧起來。
周圍人太多,任澤霖閃躲不開,只能努力招架。
打鬧間,他的口袋裡突然掉出一個東西來,被霍問源抓住,「哈哈,看我撿到了什麼好東西?」
展開—看,居然是一雙襪子。雖然是新的,霍問源還是十分嫌棄地丟了回去,「噫,變態,你居然隨身帶著襪子,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任澤霖,你男神的形象從此刻開始崩塌了,知道嗎?」
「是新買的襪子,忘了拿出來了。」任澤霖連忙接過去,隨手揣進口袋裡。
其他人也沒有多想,因為只是一晃眼,只看到襪子是深藍色的,別的細節都沒有看清。但蕭宜珍站得近,能看出來那襪子分明不是任澤霖能穿的尺寸。
她忍不住想到了那位「林小姐」。
雖然是深藍色的襪子,但是腳踝處卻有—個玉兔的圖案,看起來就活潑俏皮了很多,說是給女孩穿的更可信。
但她最終也只是默默啃雞爪,什麼都沒有說。
雖然如此,任澤霖也嚇得心裡砰砰跳,好一會兒才緩過來。其實他知道別人不會多想,但是自家人知自家事,那一瞬間,只覺得好像自己所有的心事都被人攤開來,看清了。
包括那些連他自己都還沒有想明白,依舊迷迷糊糊的部分。
這麼—鬧,倒是清楚了很多。
這個口袋裡揣著襪子,隨時準備給琳琅穿上的習慣,不能再繼續了。任澤霖深吸了—口氣,終於下定決心。
於是回家之後,他就把剩下的幾雙襪子都拿出來,裝在盒子裡,交給琳琅。
「做什麼?」琳琅有些莫名。
任澤霖認真地叮囑道,「這些是剩下的襪子,都給你了。以後你起床了記得要穿好襪子,再下來活動。」
「那你呢?」琳琅問,「你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