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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我解釋不清,縱使解釋清楚了,恐怕也不會有人相信我。但絕不是你想的那個意思。」
「皇上沒有說出來,怎麼便確信了我不會相信?」
這可是你硬要聽我「胡言亂語」的。
謝宣心中想道。
出於不知道還剩幾日可活命的心態,在無人知曉的山林,他將憋了十幾年的故事,認真說了一遍,本以為趙徹聽到中途,便會拒絕聆聽,會認為煜朝皇帝已經因失權而瘋癲,不願面對事實,捏造出這些故事。
但是並沒有,趙徹將整個故事從頭聽至了尾。
快要入夜之時,馬車也已停了許久,今晚的歇息處,似乎就是這片山林了。
謝宣與趙徹分隔兩側,各坐一角轅座,他早餓過了頭,此時只覺得困意襲來,腦袋枕著車廂,一隻眼睜著,另一隻眼快全部閉上。
這時候,趙徹忽然問他:「能吃野味嗎?」
「吃過野外烤的魚。」謝宣回過神,想了想,「算嗎?」
趙徹眉一挑,極會捕捉言語中的信息量:「誰烤的?」
謝宣不服:「你不相信我會烤魚?」
趙徹看著他,什麼話沒講,神情卻已經告訴他,他完全不相信。
謝宣沒趣地扭回頭去,承接上文:「話本的主人公烤的。」
這話說完,趙徹跳下車,一溜煙不見,再出現時,竟真抓了只野兔回來。
謝宣瞧它稀罕,跳下車來看。
趙徹揪著野兔耳朵,這野兔體色淺灰,後右腿中了一鏢,另外三條腿,依然在使勁撲騰。稍一放鬆,兔耳滑落,野兔落了地,要逃跑,但因傷了一條腿,行動遲緩,謝宣想躲開,竟變相叫它撞上了自己的腿。
謝宣抱起野兔,將扎著它右腿的鏢取下。同一處,趙徹就地找了幾根木頭,正欲架柴生火,他抬頭看了小皇帝一眼,後者將腦袋低下,避開他的目光,卻將懷裡的兔子抱緊了。
趙徹直接道:「你想養這隻兔子?」
謝宣愣了愣。
趙徹的話只能算說對了一半,這隻野兔對生的渴望極為強烈,求生一事,謝宣最能感同身受,自然不想這隻兔子死掉,至於養不養它,他不曾想過。
但謝宣還是點了點頭。
一日後,晉安郡城街。
晉安郡內鮮有外鄉人至此,今日卻稀罕。日薄西山時,有一駿馬進城,馬上有兩人,一男一女,舉止親密,瞧著是對少年夫妻,二人在城街走走停停,引起許多注目。
城街已至,趙徹翻身下馬後,伸手想拉還在馬上之人。
謝宣沒伸手,身上穿著裙子,他只敢小聲說話:「我能留在馬上嗎?你去打探消息,我等你回來。」
趙徹毫不買帳,道:「你會騎馬,想偷偷開溜?」
一下子被戳穿小心思,謝宣百口莫辯,只能伸手,將懷中灰兔放在馬背上,讓趙徹將他抱下來,等落了地,趙徹抓起兔子耳朵,將它塞回了謝宣懷裡。
謝宣看得心悸,可顧忌周圍人,只能小聲埋怨:「它還有傷,你不能溫柔些嗎?」
趙徹拉著韁繩向前,當著眾人音量不減,答非所問:「夫人,我方才抱得不夠溫柔嗎?」
作者有話要說:
大概十章內完結,死個男人,讓話本主人公出場娶老婆。差不多就結束了。
第104章 叛軍
晉安郡貧困, 民風淳樸,又值鄰縣戰時,街頭擺攤的人少之又少。
窮郡突臨少年夫妻, 多半是逃難來的。想到此處, 同樣面臨貧困窘境的郡民,難免忍不住回頭,個個都想將二人面貌瞧上一二,好作收攤回家時的談資。
況且這談資中的女子貌美無比,不施粉黛,素著一張面孔, 不喜不怒, 儀態有仙子之姿,一點不像逃難的, 可她如今又當真在晉安這僻壤地,不曾有假。
如此一來, 幾人一面收攤,一面已將悽美忠貞的愛情故事自作主張編好了。
兩鬢斑白的老翁弓著背,蹲下半個身子, 往背簍裝賣不出的最後兩捆乾菜, 預備回家時, 將家中珍藏的最後半壇酒收拾出來,摻一半水, 就簡陋的餐食一併吃了。
「這乾菜還賣嗎?」有個聲音從頭頂傳來。
「賣的, 賣的!剩兩捆,兩文錢拿走吧。」
百姓貧窮, 老翁生意做得艱苦, 平日剩兩捆三捆已是走了狗屎運, 今日倒叫他踩了兩次狗屎,竟掐點賣光了。
他抬頭,看立在攤前的外鄉人。
一男一女,伸手接乾菜的是那脖頸有刀傷的男子,問話的是方才頻頻惹人注目的貌美女子。
那女子音色特別,介於男女之間,二者皆不像。
男子接過乾菜,置於鞍袋裡,袋裡還放了一隻灰兔,身量短小,比較家兔,模樣要潦草許多,更像野兔。放置完乾菜,他往裡取了一貫錢,放入老翁手裡,惹得老翁慌忙搖頭推拒。
「……用、用不了這麼多!」
「別急著還回來。」男子蹲下身,「我有事要與你打聽,這是酬勞。」
老翁抓著沉甸甸的錢幣,仍覺心虛:「我一輩子沒讀過書,大字不識幾個……公子要打聽消息,不、不該找我啊!」
男子卻認準了他:「大約十五年前,晉安郡是不是有位姓寧的官家?」
日頭將落,趙徹尋了家容許夜宿的酒館,酒館十分小,除去老闆,只剩一位做事的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