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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斯佩西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明年我們要去王都,把你捎帶過去就是了。」
斯佩西一陣狂喜,語無倫次:「真,真的嗎?感謝您仁慈的小姐,願主保佑您!」
「哦——」伯爵小姐笑了一下,「我倒用不著主來保佑。不過,你有想過怎麼找她嗎?」
「我不知道——」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來,「但我聽說,領主的那個朋友是公爵的兒子,即使在王都,公爵也不多……」他一個一個地打聽過去,總能找到的。至於找到之後會怎麼樣,是不是會得到他的母親已經去世的噩耗,他不敢想。
伯爵小姐點了點頭:「既然你有主意了,那就很好。你的貨物呢?把它撿回來,跟我們回青石城吧。」
斯佩西下意識地摸了摸身上。之前逃命的時候他扔掉了一個包袱,不過裡頭都是些不值錢的東西,真正的家當他都揣在身上呢。
這家當里包括兩枚銀幣和一枚紅銅幣,一枚他低價收來的細銀戒指,一個瓷盤子——然而摔倒的時候已經磕成了兩半,以及他拿來做記號和算帳的一塊黑石頭。
「這是什麼?」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過來,拿起了那塊黑石頭。
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捏著那塊黑乎乎的石頭,更顯得那石頭髒了。而且也確實是髒,那種石頭比較軟,稍微一蹭就就會把手指染黑,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樹葉包著它。
現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這該死的石頭!
斯佩西一邊想,一邊腦袋昏昏地回答:「這是我在生荒地撿的石頭,以前強盜團里用它來做記號……」比如說準備在哪兒集合搶劫什麼的,就留個約定的記號。
「生荒地?」斯佩西驚訝地聽到伯爵小姐的聲音似乎很高興,「能帶我們去看看嗎?」
這有什麼不行的?但是,等等,伯爵小姐要這種髒兮兮的石頭嗎?這有什麼用?
第104章 大煉鋼鐵(四)、他現在有了更好的選擇……
「這是石墨。」陸希把這塊黑乎乎的石頭放在桌子上, 又補了一句,「是碳的單晶體。」
在場的人都沒聽懂「單晶體」這個陌生詞彙,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 倫吉爾脫口而出:「能燒?」之前說的那個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陸希殘忍地摧毀女騎士侍從的希望。笑死, 石墨的熔點有三千多度,火系聖騎士都燒不動吧。
「那有什麼用啊?」倫吉爾大失所望, 伸出手指頭戳了戳那塊石墨, 隨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塊黑色。
金妮揚起眉毛:「可以用來做顏料或墨水吧?」
雖然沒有完全說對,但不得不說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維都跟普通人無法相比——鉛筆和顏料,在某種角度上來說都差不多嘛。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是鉛筆,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這兩者都可由有機物變質而來,甚至煤層可以在熱變質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礦經常伴生石墨。反過來說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 就可能有煤。
倫吉爾立刻就站了起來:「那還等什麼, 現在天還沒黑呢, 我們趕緊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進。」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騎士侍從,搖了搖頭, 「那地方就是個盜賊窩, 雖然沒有什麼高級魔獸, 但蛇蟲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澤,甚至還有毒氣。」
他一邊說, 一邊用手指在桌面上劃著名,指尖一點幾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頭的桌面上燒出細細的線條, 幾下就畫出了一幅簡單的地圖。
倫吉爾有點驚訝:「你怎麼這麼清楚?」
「我去過幾次。」何塞淡淡地說, 「那邊的盜賊團有些背後是有人的, 晚風嶺那個領主, 估計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線。斯佩西所在的強盜團大概就是因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騙去了海風郡,被收拾得一乾二淨。」
這些,倫吉爾還真的不知道。生荒地雖然亂,但劫掠的都是來往的小商人,長雲領的商人幾乎都跑光了,只有畢維斯這一支「御用」商隊,等閒沒人敢動,所以馮特伯爵也從未在意過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風郡鬧的強盜里,竟然還有從生荒地過去的。
既然這樣,他們幾個還真不能貿然進去。盜賊也就罷了,蛇蟲和毒氣可得做點準備,畢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礦,將來去挖礦的大部分還是普通人。
不能馬上去找煤礦,倫吉爾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淺淺的焦痕地圖,輕聲說:你要幫斯佩西找他的母親?」
陸希咳嗽了一聲:「我只是說可以把他帶去王都。」
何塞眼裡閃過一絲笑意:「只是帶去王都?」然後讓斯佩西一個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這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好吧……」陸希承認,「我確實想幫他找找人。」並不是因為斯佩西的母親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統,哪怕她是金髮碧眼或者紅髮棕眼也一樣,只因為自己生得美貌,就該攤上這樣的禍事嗎?
想來,要打聽一下晚風嶺領主跟哪位王都貴族交好,還是不難的吧?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那個人可能是海格勳爵。」何塞忽然說,「他是先王次子的後嗣。」
「嗯?」陸希有點詫異,「你連這個也知道?」<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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