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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憾還是會有遺憾,沒親眼見到惡人有惡報,不過現在馬上要當爹了,應該能彌補一點,「對了,那天我公爹去了吧,還有我幾個便宜小叔子去了嗎,我那好婆婆沒鬧吧?」蕭圓見人光說不吃東西,又抓了一把強硬塞人手裡。

    「你公爹沒去,你幾個小叔子倒是去了。」老丁看著手裡的零嘴,不吃好像有點不合適,於是就挑了幾顆花生開始剝,「鬧肯定是要鬧的,不過判都判了,鬧也沒用啊,我估摸著你婆婆還得上訴。」

    「她還知道上訴?」蕭圓輕嗤,「沒用的,只要老頭子不幫忙,她就只能乖乖的去坐牢,

    老頭子能幫她麼?開玩笑呢,如今大院裡誰還不知道他大義滅親啊,牌坊都豎起來了,還能打自己的臉不成!「

    老丁想想也確實是這道理:「嗯,你公爹家的事,如今大院裡幾乎人人都知道,連人買菜的保姆都能說兩句,想要翻轉怕是難了。」

    知道人少還好操作,都知道了,連人書記什麼的都知道了,是個正常人就不會做傻事。

    「不過那天你那幾個小叔子倒是眼睛都紅了,回去後沒準得跟你公公鬧,唉,畢竟是親娘。」

    「哦,你那自行車你可以找劉抗日賠,這個我跟他說了,他認帳!」老丁說著就又想到那輛自行車,「那小子還算運氣,只被判了個三年,回頭在裡面好好表現,興許不用三年就出來了。」  

    老丁本來說完就想走的,結果被人塞了一把零嘴,吃人嘴短,就又多說了兩句,「你要想找他賠,就儘快,不然等人轉到地方監獄,再要找人賠,就比較麻煩了。」

    蕭圓聽他說起監獄,想起老早之前的盤算,就假裝好奇的打聽:「像我便宜婆婆這樣的,到時候會被送到哪裡的監獄啊?」

    「你婆婆是女同志,女同志都是關到一起的,咱們省就一個女子監獄,應該是會被關到那裡。」老丁大概能猜到蕭圓的想法,「你就放心吧,離那麼遠,她幾個兒子想照應也沒辦法。」

    蕭圓乾笑:「嗨,我跟她倒是沒仇,就是我男人那真是受了不少罪,現在只想著惡人有惡報,別搞的坐牢跟過家家似的。」

    老丁理解的點點頭:「在後娘底下討生活,有幾個能討著好的!」

    又說兩句,老丁就走了。

    等人一走,蕭圓都沒心思打瞌睡了,就想著回頭該怎麼收拾老妖婆,她琢磨事兒呢,連人過來付錢都沒聽見。

    等人拿著書在她眼前晃,她才回過神。

    那人見蕭圓終於看見她,忍不住一陣感慨:「人家說女人一懷孕就犯傻,我原還不信,沒想到是真的。」  

    蕭圓見人是個熟客,沒好氣的呸了人一口:「趕明兒你自己生孩子就知道了,還笑話我呢,咱們都是女人,以後你還能躲的過不成!」

    後面店里買書的人多了些,蕭圓忙了起來才沒走神。

    從判完刑到

    轉去監獄,得有一個月的時間,留給林夫人轉圜的時間不多,留給林家幾個兒子的時間也不多。

    「爸,十年吶,你真的就不管媽了嗎?」林和平也沒想到會判這麼重,要是知道的話,當初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同意他爸的。

    林父坐在書房的辦公桌後面,不動如山,耐著性子聽幾個兒子說話,之前得著信兒的時候,他就知道幾個兒子會找他,現在真來找了,他早就準備好了。

    「就是啊,爸,你之前不是說三年五載的嗎,怎麼突然就變成十年,十年啊,媽都多大年紀了,要坐十年牢,出來後都老太太了。」林超美皺著眉頭,監獄那是什麼地方,在裡面待十年,出來還有人樣嗎。

    老二林前進一看兩個兄弟都看著自己,只好跟著勸:「爸,你還是幫著減點刑吧,十年....太長了。」

    林父聽他們都說完了,才點著了一支煙,不久,林父的面前就升起一小團煙霧,隔著煙霧,顯得人格外高深。  

    「說完了?」幾個兒子都不說話,「說完了就聽我說。」

    「咱家的事,咱們大院裡誰不知道?甚至連書記都是一清二楚,你讓我怎麼運作?我要是膽敢動一下,你們信不信明兒紀委的人就得上我的門?」

    說著他又吸了口煙,吐出一口,才又接著說,「你們一個個的都不小了,吃的還是公家飯,怎麼還這麼不懂事!明知不可為偏要為之,後果是什麼,你們心裡都沒點數嗎?」

    「可,可那是我們親媽啊,我們幾個要是連親媽都不認,那不成畜生了嗎?」林和平小聲嘀咕了一聲,大道理誰都懂,但牽扯到自己的親人,誰又能真的做到呢,哼,也許也就他爹能了吧。

    林父見大兒子拿小眼神瞄他,一個冷哼,見他老實了,才又開口,「你娘做的事,是我讓她做的?背著我在後面搞東搞西,如今被人搞進去,只能怪她咎由自取!」

    林超美淡淡看著他爹:「那十年也太長了,就算咱媽做錯了事,也不至於判那麼長,我之前都問人了,人說自首的人一般都會減刑,哪裡有加重的?」

    「誰說沒減刑?」林父看都沒看小兒子一眼,他抖了抖手裡的菸灰,「你問的人怕是不知道你娘到底幹了

    什麼才那麼說的。」  

    「我們都是公職人員,作為家屬,你媽應該有覺悟,自覺做好為人民服務,而不是借著權利的便利,謀取私利甚至加害他人,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人家法院判這麼重,就是這個依據,你們有不服氣的,可以幫著你媽上訴,看人家法院改不改判!」<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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