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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瞞著她當真可以嗎?思緒不知怎地就飄到了明珠請他幫忙的那天,石小詩那麼坦誠,該說的不該說的,如今看來竟毫無保留,他還真麼刻意隱瞞,豈不是辜負了夫妻間這份難得的信任?
狠狠按下筷子,胤礽決定了,得把今夜與納蘭揆敘的一番交談原原本本說給她聽。
——
雲翳深深,大雨將至。
據說深秋時節的雨比雪還要冷。雪或許是乾的,儘管觸之如冰,但只要人穿得厚,它就沒法穿透衣服的屏障,但凍雨便不同了,尤其是在京城,連這雨下得都比別處聲勢更大,比別處更能刺骨。
魏珠抹了把臉上的雨水,從馬廄的棚子裡抬起頭來。
時已近午,但天色很不明朗,這是萬歲爺大閱的日子,營地建在南苑,他提前了十天,就跟著上駟院的主事過來了,主事負責給萬歲爺乘騎的虞馬清理餵糧,而他被分派了照料內馬的職責。
所謂內馬,就是十來匹御用之馬。這些馬雖然不如那匹虞馬驍勇又金貴,但也都經過千挑萬選,個個十足的神氣,當隨行大閱的皇子大臣們要陪同閱陣時,便會從中選用一匹,因此主事千叮嚀萬囑咐,照顧好棚子裡的內馬,千萬不能出任何紕漏。
但魏珠不擔心,他和他哥雅頭在京畿一帶流浪時,便各學了維生的手藝。
他跟著村門口從喀爾喀蒙古來的孛爾只斤師傅學了手馴馬伺候馬的好本事。而雅頭則很會侍弄那些價值千金卻從不捨得喝的茶葉,即使用鼻子嗅一嗅,也能分清是龍井還是瓜片,是明前還是雨後。
後來,也算是造化弄人,一場大火叫他兄弟兩窮得快沒飯吃了,雅頭揣上最後一包六安瓜片,心一橫就去淨身場子找了小刀洪,好在他命大,安安穩穩活了下來,還憑著這項本事進了大內,坐了延禧宮茶房的頭把交椅。
前幾年雅頭還常找機會跑出來,將御製的糕點用油紙包好,藏在懷裡,偷偷帶給他吃,那時他便將攤子上的玉米餑餑推走,支著下巴一邊吃,一邊聽哥哥說那些皇室秘辛,末了還天真地眨巴著眼睛問:「哥子,那宮裡有這麼多好吃的好玩的,什麼時候讓我跟著您去宮裡當太監吧!」
雅頭會霎時變了臉色,罵他:「小兔崽子,好好的男人不做,要去當我們這種不人不鬼的東西,哥子吃了這麼多苦頭,還不是為了讓你在宮外自由自在地活著,娶個尋常媳婦,過點尋常生活,給我們家留個後啊!」
可後來有一天,哥子忽然就心事重重地出宮來,說他離開延禧宮,上毓慶宮當差去了。
「毓慶宮,那可是太子爺的東宮呀,跟著未來的萬歲爺,哥子這是高升啦!」魏珠眉開眼笑,覺得這可比在延禧宮當差好多了,女人多的地方,難免膩膩歪歪鬥爭不斷,他上回聽村門口的車大姨和包二媳婦說太監宮女對食,那時他就害怕了,萬一自己哥子也在那延禧宮裡搞對食該怎麼辦。
雅頭卻一臉陰霾地摸著他額頭,「我在宮裡乾的那些事,你若知道,只怕會嚇個半死……」他不著痕跡地將話頭轉過去,「東宮事務繁多,太子陰晴不定,差事比從前要難干許多。」
魏珠說沒事兒,「您靠的是在沏茶上的手藝,和主子性情不相干。」
雅頭笑笑沒說話,是啊,他靠手藝生存,只不過這手藝早就換了一門,如今他再也嗅不出滿室的芬芳茶香了,他只是惠妃娘娘手中的一隻狗,一隻手中沾滿鮮血、指哪打哪兒、會咬人的瘋狗。
是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呢?雅頭自己也說不清,大概是心儀的宮女選擇跟老太監對食的時候,大概是被大阿哥當墊腳石踩在腳下的時候,大概是頭一回辦好了惠妃的差事,惠妃從炕上下來,身段婀娜地蹲在他跟前,拉起他粗糙而沾上了血跡的手,將一粒金豆子放進手心那一小片乾淨地兒的時候。
對弟弟魏珠,他是有些愧疚的,雖然魏珠的存在並不能瞞過內務府的那些人,以至於面前這個天真可愛的少年的性命,也成了要挾他繼續效力的把柄。但老話兒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從踏上這條路開始,他就知道回不了頭了,或許那個最樸素的願望——給魏珠尋一個圓臉媳婦,生個大胖小子,早就成了夢裡的奢望。
「這些,你拿著。」最後一次見到雅頭的時候,他明顯感覺哥子變了一個人似的,生硬地將幾封書信和一小把金豆子塞進魏珠手心,「離遠點,去喀爾喀蒙古吧,那裡騎馬的人多,你的本事也有用武之地。」
「我不認字呀,再說您不出來了麼?」魏珠翻了翻手中幾張薄紙,又去看哥子沉默而醜陋的面孔,放下手中事物,將餅攤上的玉米餑餑往他懷裡塞,「我做了餡兒,這是白糖芝麻的,金貴呢,您嘗嘗能不能跟宮裡比。」
雅頭長長嘆了口氣,只留給他一個彎腰駝背的背影。人回紫禁城去了,可他卻再也沒等來任何消息。
他沒聽他哥的話,在炕上扭轉了幾夜,就收拾包裹上了紫禁城。
西華門外的侍從都是陰狠的主兒,他花了一半金豆子,輾轉又輾轉,終於問到了那些跟雅頭一同在小刀洪那兒挨了刀子、再一同進宮當差的太監,卻個個都搖頭說不知道。總之宮裡失蹤個奴才,著實不算稀罕事,若是犯了事惹得主子不高興罰去做苦役,身底子差一點的,很快就會一命嗚呼,被裹上草蓆送往亂葬崗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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