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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過嬸子們午後要送她們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剛從書屋回來在雅間小坐了一會兒的顧允一同從「闌珊珠寶行」出來。
藍帆出來送他們,幾人笑著告別。
「下次記得把二狗帶來,幾日不見還怪想的。」藍帆搖著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著想藍叔叔了。」沈若應了聲,隨後問了句:「先前曬得地瓜干你吃完了麼?」
說起這個藍帆還有點兒不好意思了,說:「都吃完了。」
「正好又曬了新的,之後給你帶走。」沈若豪氣道。
「好啊。那就多謝了。」藍帆就愛吃這一口,自從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發不可收拾。
「後日是我家小雲吞的滿月宴,邀請你來。」沈若東西都買好了,笑著道。
顧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還沒瞧過你們的孩子呢。」藍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時候也沒看見過孩子,畢竟那時候還很小,就怕衝撞了。
「走了。」顧允先上了牛車,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順勢牽住,借力跳上了車,拉緊了韁繩。
兩人沖藍帆揮手,便驅使著牛車緩緩往遠處行去。
誰都沒有發現,在「闌珊珠寶行」的拐角處有一道陰惻惻地視線一直在注視著……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大家支持!!今天日萬也完成啦需要誇誇(*^▽^*)~因為提到了,所以劇透一下:顧允之後會去考個舉人,之後就不往下考了。舉人雖然不是個官,但也要被稱一聲老爺呢~
再往下考的話就是會試和殿試,過了的話要麼留在京城,要麼當外派官員(外放的官是不可能放回自己家鄉的),就得跑到別的地圖去了。
沈若想發展沈家村,讓沈家村成為大宇第一大村,他肯定是捨不得走噠!
顧允對做官其實不是非常感興趣,他只對沈若感興趣(bushi),他會寫書,對各種知識有自己獨到的見解,顧允未來的職業大家可以猜一下~感覺你們肯定能猜到(捂臉)
第111章
牛車一路到「金珠」門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們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錦緞手帕的,這時候還興奮著, 想著明兒還要來。
「我就說是真的吧,瞧瞧這錦緞,摸著可真舒服啊!」嬸子笑著摩挲了兩下帕子。
「這可是錦緞手帕,我是捨不得用,弄髒了可咋洗哦。」
「若哥兒, 你那時候就不該走,不然也能領到一張嘞, 原本說是五十張發完就沒了, 結果有人鬧開,後頭來的都有不少人領著了。」有嬸子對沈若道。
「是啊,拿了回來你給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 就要穿柔軟滑些的料子呢。」
「織的細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牽緊韁繩, 輕笑著回應。
家裡最好的布都給小雲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錦緞是不錯,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來不方便, 還容易勾絲。
所以還是用細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氣性也不差,不粗糙不會磨到崽崽嬌嫩的肌膚, 重點是不需要費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個完全的實用主義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來穿的, 又不是拿來供起來。如果穿個衣服還要擔心它會不會劃破勾絲,洗了還要縮水啥的, 平添諸多煩惱, 那不就是花錢請了個祖宗回來麼?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嬸子們不太能理解沈若, 這可是錦緞啊!為什麼若哥兒好像一點兒也不心動呢?
有嬸子激動勁兒還沒過, 說道:「明兒還能領呢,我打算喊上我家親人也一同去。」
「我也,沒準湊一湊真的能湊出一身衣裳來呢!」
「那『金珠』的老闆可真豪氣,錦緞手帕都能說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態誰都會有,沈若聞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話。「金珠」的這一波宣傳從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來無疑是失敗的。
「闌珊」推出用贈品來吸引客人,著重點還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錢就能得的贈品則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兒。
彩虹發繩用的就是縫不了東西剩下的布條,那茶葉梗毛球耳墜也是,茶葉梗是從虎頭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點兒毛線和魚線罷了。做出足足二百五十對也不過就是費了些時間和約莫三四文的成本罷了。
而「金珠」有樣學樣,只看到用贈品能吸引到客人。還想將「闌珊」的客人全都搶過去,便用力太過地將贈品的成本給提高了,大家對比價值之後自然會到「金珠」去搶免費贈品。
但是「金珠」抓錯了重點,一家店鋪要長久的開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須要有一個特點能夠讓客人們印象深刻,這樣只要一說起儲水鎮上的珠寶行,那必然第一時間就會想到它。
那記憶點是可以人為創造的。可以是一個漂亮的門面、優質的服務、精美的商品、實用的贈品等等。
況且像這類的活動必然不可能只搞一次。
商人重利,搞活動是為了能賺更多的錢,而不是打水漂玩兒。
像「金珠」這樣一上來就送錦緞手帕的,估計是虧了不少。錦緞一匹最次的也要二十兩往上,一匹布約莫四丈長,因著古時候的布匹門幅短,這帕子約莫女人兩個巴掌攤開的大小,送出一百張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