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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允嗯了聲, 牽著沈若的手儘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沈若穿的是農家人常穿的粗布麻衣,是窄袖,顧允穿的是讀書人的長衫,袖子寬大。

    青色的袖擺垂下,正好能將兩人牽著的手給遮住。

    兩人的長相都極其出色,一時間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俊男美哥兒的組合誰不愛看呢?

    沈若將寄放的那些給家裡人帶的東西給拿了來,斜挎包背在身上,裡面已經塞得鼓鼓囊囊了。那些東西只能用一大塊布給包成了包袱,還有給沈大山帶的酒,沈若拎在手裡。

    顧允幾次三番想幫忙,但他一拿起來就被沈若搶走了。

    沈若:「你肩膀還沒好,不要提重物。」

    結果就是顧允走在邊上身上啥也沒有,而沈若手裡、背上、身前全都掛滿了東西。

    邊上有人瞧見了,沒忍住陰陽怪氣地開口道:「瞧瞧哦,這以後啊要找夫君可不能找這樣的!雖說是個讀書人,但還跟黃花閨女似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所有東西都讓夫郎一個人拎著啊?嘖嘖嘖。」

    「是啊,小夫郎這身板瞧著瘦弱的,他一個大男人就在一邊看著,也不知道幫襯著提一手。」

    周圍說話的人嗓門大得很,一圈人的視線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陽一樣,飛快地掃過來。

    顧允面色如常,流言蜚語他經歷的也不少,早已經習慣了。自己的難處別人不可能知道,而且也不可能跟每個人去解釋。說這些話的人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要誤解,那就可以了。

    而且人家說沈若是自己的夫郎,顧允心中還有些暗喜。

    「怎麼停下了?」顧允突然發現沈若停下了腳步,他有些疑惑問道。

    沈若把包袱往肩膀上提了提,對著周圍人說道:「各位叔嬸,是我自己要提的。他之前為了救我受了傷,傷在肩膀上呢。不好提重的東西。他要幫我我沒讓,要是肩膀脫臼的傷更重了,以後可就寫不了字了呀。」

    原來是這樣。周圍的人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只是瞧見他一個大男人走在一邊什麼也不拿,那麼多東西全讓身邊的小哥兒拿著了,不怪大家第一反應就覺得這是個遊手好閒的男人。

    而且讀書人的手是要寫字的,若是真傷到了,那確實是很可惜。聽沈若這樣說,周圍人都對顧允投去抱歉的眼神。

    顧允沒注意道周圍人的目光,他本就是不在意這些話的,聽過就算了就當成耳旁風。卻沒想到沈若會鄭重其事地跟周圍人說話,幫自己解釋。

    心中暖流淌過。

    沈若偏過頭沖顧允笑了下,帶著些安撫的意味。被人當面說閒話的滋味不好受,沈若受過。所以他不想自己的朋友,不,是比朋友更親近一點的人,也受到這種傷害。

    「對不住啊,我心直口快慣了。不知道還有這種苦衷,不如讓我來幫你吧?」第一個開口說的人走過來跟顧允道歉,轉而想幫沈若一起提東西。

    沈若搖了搖頭,道:「不用麻煩了,只還有幾步路,就前面那兒拴著牛的地方就到了。」

    「那成,沒想到你這小哥兒瞧著瘦弱,力氣卻還挺大的。」那人摸了摸後腦勺,笑著夸道。

    那包袱瞧著老大一個,看起來得有個二十來斤。更別提手裡還提著那麼大一罈子酒。

    沈若笑笑不說話,他可是能將稱糧稅的青銅鼎都給扛起來的小哥兒。說出來不得嚇別人一大跳?

    身上這些東西就是拿著多,占位置麻煩,對沈若來說重確實算不上重。

    顧允是領教過沈若的力氣的,之前他受傷還是沈若將他背去的醫館,那時候他就詫異過了。

    他開始回想以前的沈若,是不是也如此有勁?

    可是在他的印象里,曾經的沈若似乎……細胳膊細腿的,風一吹都能倒了。因為是麼兒,所以爹娘偏寵些,聽村里人說他連家裡的活也不用干,農活也不會做。

    而現在的沈若卻力能扛鼎,之前還在孕期時候都下田裡做農活。

    村里人都說沈若是得了失魂症,但是顧允知道,沈若之前「失魂」是因為招炎草香灰的作用。

    可是他身上發生的那些變化應該作何解釋?

    兩人一道往牛車過去,原先沈若擺攤的位置已經被其他的人占走了。

    他繞到後頭,跟周邊麻煩他們幫忙看牛的小販們道謝,一人分了一個他後來買的橘子。

    「沈若。」顧允喊他。

    「嗯?」突然又改回全名了,沈若還有些不習慣。

    因為顧允喊他若哥兒的時候和其他人的語氣都不相同。而且他聲音好聽,從他嘴裡喊出來,沈若聽在耳里感覺還挺舒服的。

    顧允內心失笑,自己一定是瘋了吧?竟然覺得沈若的軀殼裡住著別人,那人才是自己喜歡的「沈若」。

    人都會下意識對自己的名字非常敏感,哪怕是諧音有人喊了都會條件反射般看過去。顧允剛剛喊他就是想試試,「沈若」還是不是沈若。

    不過瞧沈若他應得這麼快,那他一定就是沈若,沒有別的名字。

    「怎麼了?為什麼突然喊我?」沈若被顧允搞得雲山霧罩的,看他表情像是有事情要說的樣子。

    顧允搖搖頭,道:「就想喊喊你。」

    「沈若、沈若,『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是個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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