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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都帶著點諂媚。
有秀才功名的人可以見官不跪,那師爺也知道顧允的名聲, 是儲水鎮上出了名的才子, 未來的成就不可限量。他也想著要巴結一下,所以斷這案子非常的快速。
儲水鎮隸屬於東離縣, 縣令下轄四個鎮,官府設立在四鎮中最富裕的柳溪鎮上,每個鎮上都有官府, 縣令大人會輪流到每個鎮上將大案斷一斷。所以縣令不在的時候, 官府中的公務都是由師爺代理的。但師爺並不是科舉出身, 只能算作是縣太爺一手提拔的能人。
所以師爺對秀才公自然是敬畏的。
顧允給沈若科普了不少大宇朝的官僚制度,和歷史中的都很不一樣, 像這個縣太爺要輾轉各個鎮子執行公務的, 沈若也是第一次見。不過聽顧允說縣太爺是個好官, 清正廉明, 所以才會把柳溪鎮發展的那麼好。
湊的很巧,半月前就傳縣太爺很快就要從另一個鎮子過來儲水鎮,大概率今日就能到,之後就能直接將案子遞交給縣太爺。這件案子牽扯的人太多了,而且時間線也很長,還有他的那件事可是隔了十一個月!
但是要狀告那冬梅婆還需要更多的證據,剛才在公堂上已經把那沈梅冬在師爺面前掛了名,但是要抓她光憑苦主一張嘴說,那是不能辦的。還需要物證。
不過官府也會派人出去調查。只不過縣太爺還沒來坐鎮也別想著這些官差能做出多少事兒。等縣太爺來了儲水鎮,這些衙役才會緊緊皮,到那時候效率也會高不少。
從官府出來,阿富正巧將馬車趕來:「我家公子聽到消息了,讓我來接你們回去。」
「多謝你家公子了。」不愧是當大老闆的人就是心思細,想的也周到。
等上了馬車,那姑娘自覺沒臉見人,捂著臉哭。沈若從懷裡掏出一張手帕給她,讓她擦眼淚。
發生這種事,多少句安慰都沒有用,沈若自己也是招炎草的受害者,這會兒只能安靜地等著她發泄完。
顧允坐在另一側,目不斜視。
車上有水,沈若給她倒了一杯,姑娘聲嘶力竭地喊了許久早就渴了,嘴唇都干到起皮,還哭了好久,身體已經極度渴水。感激地接過杯子一飲而盡,喝得太急沒忍住嗆咳起來。
沈若給她拍背順氣:「慢些喝。」
那姑娘有了些力氣,抹了眼淚,開口道:「恩公,我叫許歆文。六日前冬媒婆找上我家,說要給我保媒,她帶來了許多聘禮。我爹娘一開始聽那人覺得不妥本不想答應,但那冬梅婆和我爹娘說可以先看看對方如何再決定,我爹娘自然說好。只不過她提了一個條件。要我與她一起去瞧瞧那人,說是只在外頭看一眼,見著模樣了就走……」
她說著又忍不住想要掉眼淚,有些哽咽。
「我就跟著去了,結果……到了那兒瞧見是個莽夫,絡腮鬍,我當時就說不合適想走了,結果轉頭冬媒婆就不見了。接著就聞到一股濃烈的香氣,後來……就發生了那種事。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當時覺得身體很熱……」這些話對一個姑娘來說太難以啟齒,但是說到這兒沈若已經懂了。
顧允的書里寫的比之前劉大夫說的還要詳細。這招炎草香灰要是聞的時間短,且是少量,那就只有催。情的效果,不至於腦子裡凝結血塊。但是起效時間非常快,必須得紓解,不然也會有性命之憂。
這時代都信奉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多人在嫁人或是娶妻當天才能知道自己的結婚對象長什麼樣。除非是在村子裡知根知底的,不然就跟開盲盒似的。所以可想而知,冬媒婆這提議多有誘惑力。
不合禮數,但是能提前相看一眼,若是不合眼緣那自然就不答應,而且這種只要互相不說出去就不會怎麼樣。
可惜,這就成了冬媒婆誘騙人的最好手段。
「做了那種事我原本該認命了,我爹娘也哭著答應了婚事,但是卻沒想到那人不是個好東西,我還沒嫁過去他就對我拳腳相加,我……我忍受不了終於逃了出來,幸好遇見了恩公。」許歆文抽噎道。
沈若心中早有預料,古代人多傳統,雖說大宇朝對貞潔並沒有到跟真實歷史中那種被人玷污或是未婚先孕就要被浸豬籠那麼嚴重。但被人玷污,失了身子要想再嫁一個好的人,那很難。
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會和許歆文一樣,認命嫁給那個人。
「冬媒婆在用招炎草害人。我們就是在找她害人的證據。到時候還需要你作為人證上公堂與她對峙,你願意嗎?」
對峙無異於再將傷疤揭露在太陽下,沈若不會讓她一定要和自己一樣必須揪出冬媒婆的罪行,若是她不願意上公堂,沈若也不會勉強。
許歆文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我願!冬媒婆害了我肯定也害了別人,不能讓她再繼續害人了!」
顧允道:「我會將你剛才口述的經過寫進訴狀,待我們找到強有力的證據就上公堂。」
沈若之前就從顧允口中了解到,這個時代一般要告官就要先寫訴狀,那訴狀需得有功名的人來寫。訴狀可以先交給官府,類似於現代的報警,苦主將事情說出在官府留底,之後師爺就會派那些衙役出來尋找物證。等找到物證後,再傳喚苦主與嫌疑人。
之後才能在公堂對峙,讓縣太爺斷案。不過也有例外,要是人證物證都一起送去了,那自然就不需要訴狀再多此一舉了,剛才那壯漢的案子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