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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店鋪卻沒那麼容易尋了,好在臨近年關,還是有不少人準備置換店鋪的,就算一時間買不到合心合意的,也可以暫時租一個過渡一下。
這些事情,安父都委託給錢大富了,特別信任的讓他全權處理。
錢大富:……
他終於明白大妹子的缺心眼到底源自於何處了。
可仔細一想也不對呢,如果說,安卉容易輕信別人是隨了安父,那麼他家兒子的缺心眼又是從哪裡來的?他自問腦子不蠢,他媳婦兒也是個聰明人,至於他那個過世後都還要當工具人的老爹更是白手起家的能耐人。
所以,問題究竟是出在哪裡呢?
扒拉了一圈後,錢大富恍然大悟。
他覺得就連他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都不能說笨,只能說是精明過了頭,顯得有些惹人生厭了。唯獨,他老娘看起來就不太聰明的樣子……
答案找到了啊!
看起他兒子的腦子,應該是隔代隨了祖母!
這個想法相當不錯,只能說幸好錢老太太什麼都不知道,不然錢大富一定會在成年很久後,再一次感受到母愛有多偉大的。
第085章
第085章
母愛確實非常偉大。
但有的時候, 也不單是母愛偉大,姑母的愛也可以很偉大。
安卉也沒想到, 自己才從官老爺府里回來後沒幾日, 就聽到了關於「綠光閃耀」的後續劇情。
前情提要就沒那個必要了,反正就是報應不爽的故事。問題在於,對當事人來說, 眼下最重要的還是事情究竟該如何收尾。
在官府看來,騙子團伙的成員那是一個都別想逃,但具體要如何處置,仍然要看本人身上有沒有背負命案。
是的,在本朝, 除開叛國罪、欺君罪這種普通老百姓不可能犯的罪名之外, 罪嚴重的罪行就是殺人罪。正常來說,只要身上背了人命, 那多半就是秋後處斬了,極少數輕判的, 那也是流放三千里,跟處斬的差別不是很大。
像錢大富的小妾林姨娘,儘管也是騙子團伙中的一員,但她實際上並未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來——傷害錢大富的感情不算在內——她肯定會被輕判的,甚至只要錢大富允許, 保不准還能再度回到錢府去。
但那位綠光兄的繼室就不同了, 儘管至今為止還沒有拿到確鑿的證據能證明她害死了原配的五個孩子,以及害得妾室流產。可就算證據不足,依著本朝律法, 還是可以通過刑訊逼供,或者其他人的口供證詞來定罪的。
那個繼室百分百會被判處斬刑, 甚至還有可能為她申請到特殊的極刑。
譬如五馬分屍、千刀萬剮什麼的……
可繼室所出的一兒一女呢?
不好意思,就算本朝的律法較之安卉上輩子的法律有太多的不完善,可即便如此,單純的從律法上來看,兩個孩子是無辜的。
殺人是個人行為,並不會因此牽連到家人,除非有證據證明,那兩個孩子也參與了犯罪過程。
但那是不可能的。
繼室所出的一兒一女,年歲都很小。女兒今年才五歲,兒子才剛滿兩歲。當時,綠光兄還十分自豪的對外宣稱,繼室為他生了個麼兒,是他的老來子。
其實說白了,人家繼室也不是真的瘋球了,要是能跟老爺生下親生的孩子,她幹嘛要尋求外援呢?還不是因為進門多年一直就沒能懷上,哪怕她的身份是繼室,得到了老爺的寵愛與信任,也實實在在的把府上的中饋捏在了手裡,但如果沒有孩子,她折騰那麼多,到最後不還是得便宜了別人?
萬般無奈之下,繼室才尋求同夥的援助。
也因為她生孩子很晚,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證據,兩個孩子都不可能參與到犯案過程中。
所以,孩子是無辜的。
綠光兄差點兒當場吐血。
他迫切的希望解決這個事兒,但此時的他,幾乎可以說是束手無策的。
當然,他也可以把兩個孩子趕出去。
府城裡是有育嬰堂的,就是古代版本的孤兒院,由官府出資,城中各富戶每年也會捐一些東西,不說條件有多好,反正不會發生餓死人的情況。育嬰堂一般會將孩子養到十歲,之後就撩開手不管了,或是讓孩子自個兒打零工養活自己,或是直接將孩子送去缺人手的富戶,總之只要不死人就能交代過去了。
問題是,早先那些事兒還僅僅只是流言蜚語,假如他真的將兩個孩子都趕出家門了,那卻是變相的坐實了謠言的真實性。
哪怕他不在乎自己的名聲,這般絕情的將兩個年幼的孩子轟出家門,也會嚴重的影響到家族聲譽。
但要是什麼事兒都不做,就這樣繼續將兩個孩子養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他也受不了啊!
最重要的是,他將來要把家產傳給誰呢?親生的幾個孩子都沒了啊!
左思右想仍然沒想出好法子,他只能去求救他姑母。
……就是那位把安卉喊過去見一見的官老爺家的老太太。
老太太不愧是老太太,不光比侄兒多出了幾十年的人生經驗,還因為她當初是高嫁的,在高門大戶的夫家看多了人生百態,處理這種事情,簡直就是輕而易舉。<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