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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丁家人來報案。
根據丁家人的說法, 當時他們家其他人都出門了,家里只剩下一個年過九旬的老太太和一個不足兩歲的小男孩。但問題是,孩子太小,哪怕再大個一兩歲,心大的父母都能讓孩子在院門口玩。可才兩歲,甚至還不滿兩周歲,正是蹣跚學步的時候,這得有多大的心,才能讓孩子在脫離大人視線玩耍呢?
事實上,丁家的孩子就是在自家院子裡丟的。
這年頭尋常的老百姓家里,就算出門好了,除非離開的時間比較長,不然是不會鎖院門的。假如家里有人,更不存在大白天的人待在院子裡,卻把院門牢牢拴住這種事情的。能幹出這事兒的,估摸著也就只有安卉這種完全不在乎街坊鄰里想法的穿越者了。
而丁家,跟這年頭其他人一樣,完全沒有白日裡栓門的習慣。
在那一日,丁家老太太跟往日一樣,坐在院子裡背風的角落裡,邊曬太陽邊看孩子。她已經九十了,哪怕身子骨看著還硬朗,但很多家務活兒都做不了了。家里的兒孫都是孝順的,除了偶爾所有人都忙活的時候,會讓她幫著看孩子,旁的時候都是讓她歇著的。
然而,那個看似跟往常一樣的半下午,幾個人突然闖入了丁家院子,兩個人負責將丁家老太太按在椅子上,並往她嘴裡塞了帕子,將她的手腳直接捆在椅子上,另外一人則快速的抱起在院子裡蹦跳玩耍的孩子,隨後快速的離開,並在離開之前將院門關上,用自己帶來的大鎖,將院門鎖了個嚴嚴實實。
如此這般,就算有人路過看到了丁家被鎖的大門,最多也就是心裡略微有些詫異,琢磨著丁家人上哪兒去了,卻絕對不可能直接撬鎖開門。
甚至連丁家自己人回來了,看到這一幕都愣了一會兒,畢竟丁家的家境很一般,溫飽當然是可以滿足的,但也就這樣了,完全不值得賊人上門。
等丁家人陸續回家卻被堵在門口時,終於有人忍不住跳到了牆頭上,定睛一看,卻是傻了……
丁家老太太雖已過世,但在她過世之前,卻是將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告訴了兒孫們,包括幾個歹人的樣貌、數量等等。
因為案發是在大白天的,自然不存在蒙面之類的做法,真要是這麼幹了,走在大街上都能被人當猴子圍觀。也因此,老太太是看清楚了歹人的樣貌的。
但很可惜,幾個露面的歹人都是很普通的長相,儘管老太太詳細的說了那幾人的衣著和相貌特徵,連年齡都進行了猜測,但光憑這幾個信息,是沒辦法在人海茫茫之中捉到人的。
不過,這些消息多少也提醒了縣太爺,讓他得以確認,這就是一個有著豐富犯案經驗的拍花子團伙。
哪怕不提先前完全不驚動任何人就拐走孩子的舊例,單看丁家這事兒,就知道他們肯定是有提前踩點的。像堵住老太太嘴的帕子,捆綁住老太太的繩子,還有用於鎖門的鐵鏈條和大鎖,在丁家人事後的辨認後,確定那些都不是丁家的東西。
縣太爺不懂得什麼是犯罪側寫,但他還是憑經驗得出了犯人大概的要素。
會提前踩點,只選擇自己有把握的人家,得手後毫不留念的離開,完全不在乎目擊者的證詞,還有就是近乎恐怖的分工明確和快速離開的能力。
像這樣的團伙,栽跟頭的可能性真的很小,並且至今為止,報案的地點都不盡相同,所以應該是流竄作案才對。
知道越多,縣太爺越頭疼,好在安父那自信滿滿的態度,給了他很大的安慰。
守株待兔聽著似乎傻了點兒,可眼下也沒旁的辦法了,只能祈求丁老太太在天有靈咒死那幫狗東西!
現如今,縣太爺能做的也就是儘可能的將衙役們都調集起來,隨時待命。與此同時,生怕人手不夠,他還去跟各大富戶借了人。
其實,當地的一些富商和鄉紳原本是不願意的,他們本就沒有義務借人給衙門。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哪怕是縣太爺好了,除非有明確的理由,不然也不能隨便的欺壓當地的富戶。
然而,他們之中出了叛徒。
久久未曾盼到錢大富平安歸家的錢家上下,早已著急上火了。無奈這一次的情況跟上次不同,並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錢大富出事了,每隔十天半個月就有信件到來,並且經過了多個心腹管事的辨認後,確定是錢大富的筆跡。
好消息是,錢大富應該暫時還是平安的,只是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沒辦法立刻回家。
壞消息是,就如今這個情況,哪怕跟縣衙門報案都是沒有意義的,別說縣太爺忙於拍花子案件,就算眼下一切太平,縣太爺也不會插手的,只因錢大富「看起來」毫無問題。
於是,在心裡認定了錢大富要麼已經出事、要么正在出事、要麼稍後要出事的錢家上下,飛快的當了這個二五仔,第一個響應縣衙門的號召,將自家多余的人手都借了出去。
其他富戶鄉紳不得不捏著鼻子跟上。
不然呢?要是所有人都拒絕,縣太爺當然不會直接來個地圖炮。可但凡有人起頭了,其他人再想裝死就不可能了。<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