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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和卡交給朵兒管著,從今年起,那景區股份錢他就請村里暫時替他管著。
等以後,他會根據四個閨女的辛勞分的,錢交給村里,就是希望村里替他主持這事。
林廣德贊同:「這件事情,等你出院了,再去村委辦理委託。」
「你好好地配合醫生醫治,你好一分,花兒朵兒就少辛苦一分。」
林二來用力點頭,他會努力的,他想站起來。
……
三個村子的村民都已經知道林婉告李村長的消息了。
人人罵林婉就是個白眼狼。
隨後就林婉的所作所為,對家中的娃兒批評教育。
李村長叫大家學律法知識,不是讓大家學會恩將仇報的。
要是一村之長都冷眼旁觀不作為,誰還會管別人家的閒事?人心和人性還存在嗎?
他們聽到這事都覺得寒心,李村長的心,還不被冷透了?
『冷透心』的李村長,正在聽林廣德說著醫院發生的事情。
知道林二來能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思維也非常清楚之後,他放心了:
「那就等他出院再說。林婉的醫藥費,我私人給出。」
「胡扯!」林廣德不同意:「哪裡能讓你出?你這……,唉!算了,你出,由你出。」
林廣德說著說著,就覺得不該幫林婉兜著,李村長也不是出不起這錢。
所以,田靜去醫院看了林花兒後,就拿著一張銀行卡去找林二來了。
林二來拒絕,可哪裡能推掉田靜的強給?
田靜轉身出病房:「我去看看林婉,並且告訴她已經付了十萬塊了,她要是覺得不夠,可以繼續報案。」
林婉的麻藥已經過了,正疼得滿頭大汗,陪護不但不給她喊醫生,還不准她下床出病房。
見田靜來了,她開口就告狀。
田靜擺手:「我不是以村委名義來的,我是以我個人的名義,來為我的丈夫給你送醫藥費營養費和護理費來的。」
「十萬塊的銀行卡已經交給了你爹。你若是覺得不夠,可以再報案,該多少,我們繼續出。」
「回去後,我就叫我丈夫辭職,他是個熱心的人,喜歡見義勇為,我擔心家裡的財產不夠他賠的,還是把他約束在家比較好。」
「以後,你有任何冤屈,都不用找他或者找我了。我們不做那個冤大頭。你好好休養吧。」
說完,田靜就離開了病房。
出了醫院,她就開車去了省城,直奔報社而去。
第二天,省人民日報的頭版頭條,引起了廣大市民的關注。
見義勇為的下場!
被救人反告救人者!
兩句話標題,讓占據半版的報導吸引了所有拿到報紙人的眼球。
看完報導,群眾形成了兩個倒向。
大部分倒向見義勇為的村長,村長不伸張正義,村子還不亂了套?
緊急之下救了人,被救人受了點傷,卻叫救人的村長負責一切費用,公理何在?
小部分倒向了林婉,覺得林婉很可憐,娘和哥都進了監獄。
父親又是個癱瘓之人,姐姐也躺在醫院裡,害得林婉受傷的村長就該負責到底,怎麼能半途退場呢?
大部分人覺得小部分人思想狹隘,村長又沒說不管,不是回去安排後續去了嗎?
而且當時林婉的親人都在醫院裡。
一個管理幾千人的村長,難道要全程陪同這一家子把事情解決完了才能離開嗎?
那還是村長嗎?那是林婉的家長吧?就算是林婉的家長,林婉家三口都住院,也不可能只顧她一個人啊?
三個人裡面,林婉是最不需要照顧的好不好?偏她還要用她被村長所傷一事鬧事。
那她怎麼不告她哥?要不是她哥掐她,她能跟她哥一起摔倒嗎?她哥既然是她哥,為什麼不在摔倒的時候護著她?
她哥滿了十八歲了,是個大人了,有護著她的責任和義務。
小部分人覺得大部分人這是強詞奪理,林婉哥都入獄了,還怎麼告?
大部分人反駁回去,怎麼就不能告了,讓他罪上加罪就是了。還不是林婉知道欺軟怕硬,欺負好人怕惡人?
兩幫理論由省城向外蔓延。
不僅李村長和林婉成了名人,監獄裡的林恩虎和他娘也成了名人。
縣醫院的林二來和林嫚同樣成了名人。
林嫚養傷期間非常配合醫生和護士。
對妹妹的行為並不知道,等知道的時候,已經形成了大風暴。
省里特意開了個會,針對李村長和林婉之間的賠付問題展開了討論。
誰都知道庫山里村民都不缺錢。
報導出這件事情的記者,也在開篇就寫了是庫山里李村長愛人提供的信息資料。
報導中記者還引用了李村長愛人的一句話:
「傷了歹徒或者人質,叫做故意傷人罪。傷了自己叫做多管閒事。傷重了沒了,叫做英勇就義。報導出此事,我想要的是公平公正,我想問的是良心何在?我想知道是道德還有沒有底線?」
李村長愛人要的是什麼,報導中直接寫出來了。
參與會議之人沉默著。
這件事情的是是非非,社會上形成的兩幫理論,他們也都知道。
他們無法說哪一幫對,哪一幫不對。<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