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7頁

    一時間倒也不至於餓死。

    這一天,明代送完了一單酒水,本想請個假休息一下,這幾天實在是太忙了,晝夜顛倒的,他這小身板著實有些吃不消。

    沒想到迎面遇上了一個熟人,明代想避開的,奈何那人卻是有意擋住了他的去路。

    「喲,這不是明代明少爺麼?這怎麼成了我們家酒吧的服務生了?你的金主爸爸呢?」

    王成哲帶著人攔住了明代的去路,拽的二五八萬似的。

    明代垂著頭,聲音很低。

    「我不是明少爺,我也沒有金主。」

    「瞧瞧,瞧瞧,一開始有人告訴我說你在我們家酒吧打工,我還不信,這才幾個月不見,怎的就這麼憔悴了呢?哦,也是,周逸哥哥回來了,那人怎麼可能還會將你留在身邊?這是被拋棄了?需不需要換個金主?給你介紹一個?」

    明代咬著唇,一副受到屈辱隱忍不發的模樣。

    「對不起,我身體不舒服,想回去休息了。」

    「站住,我允許你走了嗎?現在你的老闆是我,你的工資可是掌握在我手裡,還想不想要這個月的工資了?或者你不想繼續在這裡待下去了?」

    「請問王少爺有什麼指示?」

    「很簡單,把上次在學校里你沒做完的事完成。」

    王成哲拍了拍自己的腿,對於上次明代在學校里打了他們一干人的事還耿耿於懷,對於他來說那是奇恥大辱,有人搬來了凳子,王成哲直接把腳踩了上去。

    「你,你不要欺人太甚。」

    明代倔強的望著王成哲,水亮的眸子濕漉漉的。

    「我看這次誰能來幫你。」

    他可沒忘記,上一次因為蕭銳的施壓,他們欺負明代的一干人足足被禁了一個月的零花錢。

    再說了,那哪是他們欺負明代啊,分明是明代挨個將他們揍了一遍,偏偏這話說出來還沒人相信。

    王成哲心裡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今天怎麼可能會輕易放過明代。

    「工資我不要了,我辭職。」

    第18章 大佬的寶貝替身018

    「聽聽,聽聽,你說辭職就辭職?你知不知道你上班之前可是跟我們夜色簽了合同的?」

    王成哲一伸手,酒吧的經理便將一份合同放在了他手裡,那是明代上班第一天簽下的合同。

    「合同里寫的清清楚楚,無故曠工或者早退是要賠償損失的,本少爺也不多要,只要陪給我們夜色三個月的工資就好,給你打個折扣,一萬塊錢。」

    明代的小臉一片煞白,他統共上了半個月的班,一天只吃兩頓飯,還是在夜色里吃的,住的是夜色的公共宿舍,一個月的工資都還沒有發呢,哪裡有錢賠償?

    「我,我沒有錢。」

    明代咬著唇低下頭。

    「現在你就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賠錢,一個是從我胯下鑽過去,學校里的事就算是結了。」

    明代久久未動。

    王成哲冷笑一聲。

    「去,幫幫他。」

    「不要!」

    明代被兩個保安一樣的人按住了肩膀,有人在他膝蓋上踹了一腳,他沒忍住單膝跪了下去。

    明代眼神明滅不定,這種任人魚肉的感覺真的是不太好啊,他其實真的很想大展威風,收拾這些人一通,可這樣一來他這些天的隱忍不都白費了?

    二樓一個雅間裡,周逸約了幾個好友正在小聚。

    窗戶開了一扇,從周逸的角度剛好能看到樓下發生的鬧劇,那個被壓著跪在地上的少年便是明代?

    看起來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這些天,蕭銳對他很好,也很體貼,可他總感覺蕭銳有些心不在焉,相比於從前將更多精力放在自己身上的蕭銳,現在的他更多的精力是放在工作上,與其說他是在努力的工作,不如說是以工作為藉口來逃避他。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那個叫明代的少年。

    周逸不甘心。

    所以王成哲讓他今天來這裡看好戲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就答應了,順帶還約了幾個多年未見的好友。

    明代脊背崩的筆直,他不想受制於人,可是那兩個壓制住他的保安,力道太大,他這羸弱的小身板還真是抵抗不住。

    即使如此他也倔強的不肯低頭。

    「滾開!」

    明代紅著眼角揮開了那兩個保安。

    這個狗東西,是什麼人都能讓小爺跪的?

    也不怕折壽。

    系統666冷哼,「怎麼不裝了?」

    明代傲嬌的抬頭,「小爺不樂意了。」

    揮開那兩個鉗制自己的保安,明代狀若不經意的回頭,二樓窗口處站著一個青年。

    明代對著那人挑眉一笑,不同於周逸了解到的懦弱自卑,反倒是明媚驕傲,這樣的人即使是放在人群中,也不會被湮沒,相反,他很亮眼。

    周逸暗沉的眸子閃了閃,隨即關上了二樓的窗戶。

    接下來的交談,周逸表現的都有些心不在焉,與以往陽光善談的他截然相反。

    心裡陡然升起來的危機感,讓他心裡忽然生出一個念頭,必須想辦法讓這個少年離開,離蕭銳遠遠的,最好是永遠不要出現在他們面前。

    「我選擇還錢,錢我會還的,給我一個月的時間,一萬塊錢一分不少。」

    明代跟路人借了紙筆,隨手寫了一張一萬塊錢的借條,並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