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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怕晚上做噩夢。
明代表示他胃口好的很,也不用怕被噁心的吃不下飯。
他身上這件衣服是不能穿了,他挨個辦公室搜索了一遍,還真叫他找到一套乾淨的適合他穿的衣服,還找到了礦泉水跟許多零食。
無奈這裡喪屍多,活人沒有幾個,活著的大概也就傅聞越他們幾個人。
傅聞越明代倒是不擔心,畢竟他是主角,一定能活著走出去,跟著他的那部分人,少數幾個炮灰會送了命,被喪屍吃掉,大多數人應該都能活下來,畢竟他們將來會成為傅聞越身後的中堅力量。
末世最重要的是什麼,當然是物資了,有食物有水才能活下去。
這家公司儼然已經被喪屍占領,沒幾個活人了,明代絲毫沒有心理壓力的挨個房間搜索過去,他背上背著一個雙肩包,裡面裝滿了水跟食物。
等他看到走廊里密密麻麻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竄的喪屍時,明代又看了看自己,他穿的似乎太乾淨了,他就這麼旁若無人的行走在喪屍群里,顯得未免太過突兀了一些。
而且他這個樣子著實有些扎眼,看起來也太過輕鬆了。
畢竟這裡可是末世,他看的那些電影裡,許多人會為了一點食物大打出手,殺人搶奪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明代並不想被人惦記,但他也不想扔掉背上的雙肩包。
末世里,他不僅要提防喪屍,更要提防那些窮途末路,什麼事兒都做的出來的人類。
明代想了想,又退了回去,他重新找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就是那種他身處喪屍群之中,別人也不會覺得他另類的那種衣服。
做完這一切,明代就站在了喪屍群里,一邊喝水,一邊咔嚓咔嚓的啃薯片,他啃的很是起勁兒,那些喪屍聽到動靜全部朝著明代包圍而來。
然後這座幾乎沒什麼活人的辦公大樓里就出現了這麼一個奇景,明代被密密麻麻的喪屍圍在中間,他則坐在地上心情看起來很是不錯的吃東西。
喪屍們也餓啊,可明代身上的味道聞起來也是喪屍的味道,完全勾不起喪屍們的食慾。
明代吃飽喝足,心滿意足的拍了拍手掌,這才感覺整個人都活了過來。
唯一讓他覺得比較滿意的是,他雖然變成了喪屍,但活的依舊像個人樣,還可以吃想吃的食物,而不是餓了去啃人肉,這樣的情景想想就頭皮發麻。
他沒有急著去找傅聞越,而是在這座死寂又到處布滿喪屍的大樓里尋找起來,他還想去看看有沒有別的生還者。
這麼偌大的一個實驗大樓不可能就活下來這麼幾人,總還有其他運氣好的人活下來。
反正他知道這個世界的大致發展規則,最後他只需要在傅聞越必經的路上等著他就行了。
主要是這個樣子的明代不敢隨意出現在傅聞越面前,雖然原主跟了傅聞越一陣,但他們之間是清白的,傅聞越也不見得對原主有多少好感,況且他被簡賢宇這個王八蛋推進喪屍群里的時候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在傅聞越以及他身後狗腿子們心裡,明代已經是個死人,再見面的時候他應該是以喪屍的身份出現才對,要是讓他們見到自己活生生的人模樣,還不得把他抓進來送進研究所?
到時候明代可就危險了,他可不想供人研究,他實際上對末世還挺好奇,憑藉著他現在特殊的身體,他可以毫無顧忌的到處走走看看。
當然只要不遇見傅聞越一伙人,他就可以以人的身份繼續生活下去。
可惜明代轉遍了整座大樓都沒有再遇見其他的生還者,這讓他微微輕嘆了一聲。
末世來臨,人的生命如此脆弱。
如此這裡也就沒有繼續待下來的必要了。
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太過扎眼,明代特意翻了一瓶番茄醬,將自己身上穿的白襯衫塗了塗,又往自己臉上塗了兩把。
這樣明代整個人看起來就比較狼狽了,只要不是湊近了,聞到他身上的番茄醬味道,就算他混在喪屍群里也沒人會覺得他還是個人。
換言之,如果他以這副形象混在人群里,他滿身狼狽,大家也不會對他起疑,末世嘛,大家時刻都在逃命,狼狽點也是十分正常的。
一轉眼,明代就出現在了大街上,肉眼可見之處,一片狼藉,許多無主的車輛停在馬路上,車身上滿是鮮血,許多的車裡還坐著張著血盆大口想要出來的喪屍。
這幾乎成了一座喪屍國度,到處都是漫無目的溜達的喪屍,只要見到活人的氣息,原本緩慢僵硬的喪屍便會瘋了似的朝著那個鮮活的人衝去並將他撕碎。
到處都是一副殘敗不堪的景象。
明代也是難得良心發現,身處這樣一個末世,猝不及防的人類一定會覺得茫然無助恐慌,甚至絕望。
大多數人甚至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便被自己的家人突然撲倒咬住,他們在茫然中變成了喪屍中的一員。
想想還挺悲慘的。
既然他從系統這裡得了這麼一個金手指,能在末世毫無負擔的活下去,那他就順手救下還活著的人好了。
明代在城裡一邊搜尋物資藥品,一邊準備救人,變成喪屍之後,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他不睡覺也不會覺得困,也不會覺得累,而且他身上的傷口會快速癒合。
之前他被喪屍咬得滿目瘡痍,得到系統贈送的金手指之後,他身上的傷口就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