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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往家的方向走,路過平湖區的邊緣,一個叫做烏窖村的村口,林舒月看到阿豪幫著一個六十來歲的老人家收菜攤,然後攙扶著他,朝著村子裡面走去。
林舒月收回目光,走了沒多久,就回到了平沙村。
跟早上出去時不同,此時的葡萄樹下支起了一個棚子,棚子下面放了許多大鍋大灶,門外還停著一輛三輪自行車。林舒星跟羅正軍帶著白色的廚師帽子,脖子上掛著個白毛巾,正熱火朝天的炒菜,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濃濃的飯菜香。
見到林舒月回來,林舒星笑著道:「不知道生意會不會好,所以我跟你正軍哥準備先做一回,用三輪車拉到工地門口試一試,要是行,我就辭職不幹了,專門在家買菜做菜,等你正軍哥合同結束了,再做。」
林舒月笑著點頭:「我也來幫忙。」
林舒星沒有推遲,兩人站在桌子邊,把羅正軍做好的飯菜打包。他做的是一個辣椒炒肉,一個辣炒酸菜,一個炒圓白菜絲,三個菜一葷兩素,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油水很足。
一邊裝著菜,林舒星跟林舒月說起了她們的老媽婁鳳琴。
「她們帶那邊的孩子做了DNA比對,確定是廣城吳叔叔家的孩子。他們已經跟那邊的公安聯繫了。估計用不了多久,吳叔叔就能把他兒子帶回來了。」林舒星說這句話時,嘴角帶著笑容。
吳叔叔的孩子也走丟了十多年了,兩歲走丟,現在已經是個二十一歲的人了。丟了這麼久的孩子都能找回來,這無疑是給這些被拐孩子的家庭帶來一劑強心劑。
多少因為找不到孩子而絕望的家庭因為這一劑強心劑,堅持堅持再堅持。
「阿媽的錢夠用嗎?」因為林舒月正在實習期,婁鳳琴怕影響她的工作,因此電話沒打給她。
林舒月的記憶中,婁鳳琴跟原主一周至少要打三次電話的,但因為電話費貴,她們往往沒打幾分鐘就要掛,要不是今天這實在是個喜事兒,她也不會多跟林舒星多講。
「我問了她了,她講夠用。這一趟她出去,那個人也給了她點錢。」林舒星手裡的那個人指的是原主的父親林建新。
現在的他已經鳥槍換炮,成了擁有兩家餐飲連鎖店的老闆,他後娶的老婆又給他生了一個女兒。
可能是因為愧疚,畢竟當年林舒陽當年是在他的手上丟失的。於是這些年婁鳳琴出去尋找兒子,他每次都能出一半的費用。
婁鳳琴最開始沒要,後面也要了,畢竟尋找孩子,真的是一個特別費錢的事。用她的話說,就是骨氣不值錢,她不會因為那點骨氣,苦了林舒星兩姐妹,哪怕她們已經夠苦了。
林建新也會給林舒星姐倆錢,但她倆一毛錢也沒有要過。
林舒月的手機響了,她擦了擦手,去房間接電話,電話中婁鳳琴十分興奮地把吳叔叔找回孩子的事情講了一遍,最後跟林舒月說:「阿月,你吳叔叔家的孩子都丟了十八年了還能找到,阿陽才丟十四年,我們也一定能找回他來。」
婁鳳琴說這句話時,帶著無限的希望,林舒月的鼻頭一酸,眼淚就那麼落了下來。
她認真的朝婁鳳琴道:「以後我們都幫你一起找。」
這聲媽,林舒月叫得心甘情願。就算沒有原主的關係,婁鳳琴的所作所為,也值得她叫這一聲媽。用了原主的身體,幫原主找弟弟這件事情,林舒月覺得自己責無旁貸。
婁鳳琴應了一聲:「好好好。那媽等你幫我一起。」
說了幾句家常,婁鳳琴很快就掛了電話。她外出總是這樣,特別節省電話費,打電話回來總是說完事情就掛。
林舒星適時敲門:「阿月,出來吃飯了。」
林舒月揉揉臉,應了一聲,把手機放在床上,起來出去吃飯。
太陽將落未落,將天邊的雲彩被染成了絢爛的橙紅色。
三人這一頓飯吃得很快,飯後,羅正軍騎著三輪車載著他們炒好的快餐往最近的工地去,林舒月姐妹騎著自行車在後面跟著。
羅正軍做的飯菜好吃,又捨得放料,一葷兩素的的飯菜一份六塊錢,米飯可以不限量的加,贈送的湯是西紅柿雞蛋湯,舀一勺湯總能帶出不少的雞蛋來。
工地的工人們都是來乾重活的,食堂的飯菜是老闆娘的弟弟承包的,一點油水都沒有,打了一次飯還不能打第二次,周圍的小店倒是好吃,只是米粉之類的都是連湯帶水的,總比不上米飯炒菜頂餓。快餐店又離得遠,幹了一天體力活的工人們實在是懶得走。
林舒月他們賣的盒飯味道又好,菜的油水大,量也大,最重要的是米飯還不限量,才一擺出來,林舒月剛剛吆喝兩句,便有不少工人圍了過來。
很快,羅正軍做來試水的菜就賣完了,西紅柿雞蛋湯只剩下一個底,那一大桶米飯被颳得乾乾淨淨。
回去時天已經黑了下來,路邊裝著的路燈昏昏暗暗的,有的地方的路燈連亮也不亮,三人騎著車並排走著,心裡都暢快極了。
尤其是林舒星跟羅正軍,兩人對著未來,有著無限的遐想跟憧憬。
回去兩人開始盤帳,羅正軍一共做了60多份菜,一份賣6塊,一共收入400多塊,而這些當中,最貴的支出是買肉,羅正軍是從熟人那裡買的,一斤上好的五花肉是5塊一斤,60多份的辣椒炒肉也才用了八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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