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頁
顧秋玲寫的是:爸爸,我很想你。
但是「想」字不會寫,寫成了「香」字,就成了「爸爸,我很香你」。雖然是錯別字,卻又覺得很有趣,充滿了孩子的天真和童趣,想來顧景明看到之後,也會會心一笑的,是以陳嬌嬌也就沒有讓她改。
而顧志傑寫的是:爸爸,我們在家過得很好,媽媽很好,我們也很好,就是很想你。
到底是比顧秋玲大一些,會認會寫的字也要多一些,簡簡單單的一句話,也沒有錯別字,字也寫得工工整整,沒有枉費陳嬌嬌教了他這麼久。
陳嬌嬌對兩個孩子寫的話都很滿意,便跟她寫的信疊在一起,折一下,再折一下,再把選好的兩張照片放進去,一起裝進信封里,仔細地用膠水封上信封口子,寫上地址和郵編,貼上郵票。
「我們要去城裡寄信嗎?」顧志傑偏頭問道。
陳嬌嬌道:「不用,我們可以等明天郵遞員來村里送信的時候交給他,讓他把信寄出去。」
「那就好。」顧志傑小心翼翼地把封好的信放在桌子中間,「等明天郵遞員叔叔來了,我就去把信交給有點遠叔叔。」
「好。」
第二天,顧志傑果然早早地在院子外面等著,盼著郵遞員早點兒來,他好把給爸爸的信寄出去。
等了差不多快兩個小時,他才看到騎著自行車,馱著兩個綠色郵包的郵遞員,他趕忙向郵遞員招手,大聲叫道:「叔叔,叔叔,我要寄信。」
郵遞員聽到了他的喊聲,騎著自行車過來了,陳嬌嬌也聽到了顧志傑的聲音,就見他噠噠噠地從外面跑進屋裡,拿起桌上的信,飛快地又跑出去交給郵遞員,陳嬌嬌跟在後面,看他有條不紊地跟郵遞員交流,請郵遞員把信寄給他爸爸,郵遞員看他是個幾歲的小孩兒,笑著直誇他聰明。
郵遞員收了信就走了,顧志傑數了數手指頭,「剛才郵遞員叔叔說五天爸爸就能收到信,今天,明天,後天……」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又過了兩天,今天就是譚忠偉回城的日子,陳嬌嬌得知了消息,趕緊帶著顧志傑和顧秋玲去送他。
「譚叔叔,你回家了我會想你的。」顧志傑拉著譚忠偉的手舍不得放手,眼巴巴地看著他,就想能多看會兒就多看會了,一會兒譚叔叔上了村口的車就看不到了。
「傑傑,叔叔走了以後,在家要聽媽媽的話哦,等我有空給你寫信。」譚忠偉也有些舍不得顧志傑,這孩子真的乖,又聰明,他很喜歡,把他當成自己的侄子一樣看待。
「好,我也會努力學習認字寫字,給譚叔叔寫信的。」顧志傑摸摸放在衣服口袋裡的紙條,上面寫著譚忠偉給他的通訊地址,他就像寶貝一樣珍惜。
「小陳同志,很感謝你這段時間的照顧,蹭了你家那麼多次飯,味道真的很好,以後吃不到你家的飯了,我會忍不住想念的。」譚忠偉笑著跟陳嬌嬌道。
「以後有機會你可以回村里來玩兒,要是我做了好吃的,還是請你吃。」陳嬌嬌一直以來對譚忠偉的印象不錯,他來蹭飯,順便幫她帶兩個孩子,教給兩個孩子許多知識,比她還做得好,她是很樂意招待他吃幾頓飯的。
只是唯一的遺憾是,她還不能完全確定譚忠偉到底是不是跟她一樣是穿越人士,譚忠偉馬上就要走了,後面也不知道還能不能有機會再見面了,但不管他是不是穿越人士,以他的能力,到哪裡應該都可以過得很好,發揮自己所學,創造一番事業,就希望他一路順風吧。
一輛黑色的車停在村口,聽說是譚家給安排的,專門來接譚忠偉回家用的,這一次返程回家,十里村就譚忠偉一個人,大家以前都聽說譚忠偉的家在省城很好,家裡條件好,家裡都是當領導的,今天算是真的見識到了,要知道在十里村這個又窮又偏僻的小鄉村,能見到城裡專門來接人的小汽車,統共也就那麼幾回,上一次是接彭大媽,這一次是接譚忠偉,村里不少村民都跑來圍觀。
「以前譚忠偉天天跟我們一起幹活,我們都沒發現他跟別人有什麼不同,現在算是知道了。」
「這有什麼,人家譚忠偉人好心好,不顯擺,不擺架子,跟我們一樣認認真真幹活,人家就是真的下鄉來鍛鍊的。」
村民們說說笑笑,譚忠偉跟大家告別,向大家揮了揮手,轉身打開車門坐上車,司機按響了喇叭,發動車子,慢慢地開走了。
「媽媽,我會想譚叔叔的。」顧志傑靠在陳嬌嬌的身邊,依依不舍地望著小汽車離開的方向。
陳嬌嬌揉揉他的短髮,笑著鼓勵他,「譚叔叔一樣會想你的,他不是給你留了通訊地址嗎?你以後好好學習,多認字寫字,就可以給譚叔叔寫信了。」
「那我以後長大了可以去找他嗎?」顧志傑仰起頭,滿心期望地問道。
陳嬌嬌點點頭,「可以是可以,但你得先讓自己變得優秀起來,做一個很能幹有用的人,像譚叔叔那樣有知識有文化有才幹,才好去探望他。」
顧志傑想了想,覺得陳嬌嬌說的很對,他要先努力學習,變優秀了,長大了,才好去看望譚叔叔。
「我一定會努力的。」顧志傑用力地握緊了拳頭。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