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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奶奶是個通情達理的老人,自家孫女做的事她不是不知道,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其實她自己也很同情陳小花姐妹,並不介意偶爾接濟一下她們。

    只是她們兩個父母健在,她做的明顯了,蔡珍那樣的人不但不會感激她,只會覺得她是在打他們的臉,甚至陳小花也討不到好。

    反而是趙琴琴偷偷摸摸的分點吃的用的,只能算小孩子打交道,被人說嘴也沒什麼。

    後來陳小花帶著妹妹離家,決定做的很突然,連向辰都沒來得及說,唯一知道消息的就是趙琴琴了。

    她家裡的情況趙琴琴一清二楚,不但沒有阻攔,還把自己攢下的一點兒私房錢全給了陳小花,後來還讓趙奶奶還給她們做了些路上吃的乾糧。不然就她家那個情況,她和陳小草只能穿著一身衣服空手離家了。

    之後陳小花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工程隊站穩腳跟,之後工資日漸上漲,他們這一行,荒山野地的跑,穿山打洞的,非常辛苦,相應的,福利也不錯。

    陳小花把工資和自己分配的好東西,一部分給農場送去,一部分給向辰他們寄過去,剩下的一部分全部寄給了趙家。

    陳小花一直覺得,自己是幸運的,雖然有那樣的父母,但是也有乖巧聽話知道心疼人的妹妹,還有向辰這個明明比她小卻總把她當妹妹看的弟弟,單純善良的小夥伴趙琴琴,暗中給了她很多幫助的趙家奶奶。

    後來又有了農場裡的那些長輩,幫她治好了妹妹,並且一直照顧著她。在工程隊又遇見教給她許多知識和安身立命本事的老師,給她許多幫助的同事。

    所以陳小花一直保持著非常樂觀的心態,哪怕後來趙琴琴寄來的信里的內容讓她心冷到極致,也能極快地調整過來。

    陳家五個孩子,最大的陳芬已經嫁人了,而且在十幾年前就跟家裡人斷絕了關係,趙琴琴倒是在信里幸災樂禍地提過幾次母女倆掐架,打到不可開交的笑話。

    既然斷絕了關係,還能打起來,無非是蔡珍賊心不死,一直覺得把陳芬養到這麼大,一點回報都沒有還讓她反咬一口心有不甘,總想占些便宜。

    早些年陳芬年紀輕的時候還要臉皮,只敢拿把剪刀對著自己比劃恐嚇她外公,讓她外公鉗制她媽。

    現在年紀大了,聽說孩子都生了好幾個,早就鍛鍊出來了,打架罵架什麼都不虛,腿一岔手一叉,站在家門口就能罵出一條街。

    反而是蔡珍年紀大了,打不過正當壯年的女兒,每每找上門總是輸多贏少,之後回去安分不到兩天,又要去鬧,好像吃不到教訓似得。

    與陳芬相反的,就是他們家的二女兒陳芳,陳芳比陳小花大五歲多,現在已經三十出頭了,她大姐只比她大不到兩歲,大兒子都已經上初中了,她卻還沒結婚。

    陳芳就是那個已經快被陳家人吸乾了的女兒。

    她小學畢業,中學都沒去念,在家待了每兩年,就進了鑄鐵廠做工。鑄鐵廠里除了坐辦公室的文職和油水足的後勤採購等職位,大都是適合男人幹的力氣活。

    陳芳學歷不高,背景也不夠硬,這些搶手職位哪輪得到她,所以賣力氣的臨時工一做就是好幾年。

    臨時工工資不高,一個月也就十多塊錢,但是她一點兒都沒剩,全給了家裡,甚至每個月工資都是蔡珍直接去領的,陳芳連錢都沒沾手。

    陳小花離家之前,陳芳已經掙了幾年錢,加起來也有好幾百了,就陳家養孩子那個水平,怎麼也把她花用的錢全都還了回去。

    但是蔡珍依舊覺得不夠,明明女兒已經到了說人家的年紀,她卻把這件事完全忽略了過去。因為陳芬的所作所為,她覺得女兒一旦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她一點兒便宜都占不到了,那他們家有財咋辦?

    其實有陳芬這個前車之鑑在,不光蔡珍吃教訓了,陳芳要是聰明,也該學著點兒。

    但是這姑娘太木訥了,腦子裡簡直好像都是木頭,明明一家子這樣對她,她卻不知道反抗。

    小弟弟穿著她的工資買的新衣服,吃著她從沒吃過的點心,甚至連她去撿點心渣子都能踹她一腳,她卻只會躲,連反抗都不敢。

    尤其是陳小花和陳小草跟著工程隊走了之後,蔡珍不敢去跟工程隊的鬧,後來更是聯繫不上這姐妹倆,於是愈發攥緊了唯一剩下的女兒不肯放手。

    陳芳兢兢業業,最好的青春奉獻給了鐵灰飛揚的鑄鐵廠,把自己熬的像是跟她媽同輩人。

    中間不是沒有姻緣,只是她這個條件,給她說的對象都不怎麼好。而且總把女兒留在家裡,別人該說嘴了,所以蔡珍總算開始給陳芬說親。

    一個是死了老婆還帶著兩個娃的鰥夫,一個是腿腳有問題的殘疾,最好的一個是下鄉回城的知青,但是沒工作。

    蔡珍一個都沒同意,死了老婆的鰥夫家裡比較有錢,但是脾氣很差,而且家裡的大兒子跟陳有財都差不多大了,被老人寵壞了,兩個小霸王第一次見面就打了一架,陳有財沒打過。

    寶貝兒子吃了虧,一開始見人家聘禮豐厚一直陪著笑的蔡珍立刻變了臉,把人攆了出去。

    腿腳不好的家裡條件一般,父母身體也不好,蔡珍覺得陳芳嫁了以後幫扶不到家裡,最後沒同意。

    最後那個返程知青,年紀合適,長相端正,偏偏沒工作,家裡兄弟姐妹還多,也就是說陳芳嫁了就得養家,蔡珍更加不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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